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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2月18日
星期三





 首页 >> 刊物 >> 南京检察调研 >> 2003年第6期(第23期)
努力营造高素质、专业化检察人才生长氛围
于泽滨
http://www.yfzs.gov.cn/ 2004-02-18 16:14:42
进入21世纪,社会发展异常迅猛,从某种角度来说,高素质的人才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一个人才兴一个企业,一个人才振兴一方的情况屡见不鲜。为此,从中央到地方都逐步确立了“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理念,各行各业都把网络人才、培养人才作为振兴行业、加快发展的第一要素。最高人民检察院在本世纪初提出了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检察队伍的培养目标,就充分体现了与时俱进、加快人才成长步伐的队伍建设理念,反映出了时代的徽征。但是,作为目前总体文化、知识、专业基础不是太强的检察机关,如何面对时代的需求,尽快实现高素质、专业化的培养目标?南京市检察机关几年来的实践证明,努力为检察人员的成长营造良好的氛围,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人才队伍的关键:
一、调整思维理念,营造与时俱进、成才紧迫的思想氛围
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检察队伍,必须突破传统的思维理念,在对人才作用的认识上有一个大的飞跃。过去,由于受“大锅饭”的影响,人才作用的凸现不是太明显,既便是工厂企业的发明创造也多是“群体”署名,不突出某一个人。在检察机关,往往也是案件轮流转,谁也不要超谁过多,久而久之,逐渐形成了一种惰性,“出头的椽子先烂”,“大知若欲、大巧若拙”。这些歪论,严重地束缚了人才成长的潜能,也阻碍了队伍专业水平的提高。因此,必须扭转这些不正确的做法和认识,从领导到广大干警都树立起适应时代要求的人才观。首先要树立培养高素质检察人才是时代要求的思想。在当今社会,没有高素质的人才,检察工作就不能跨越式发展,就跟不上时代的潮流;其次要树立培养高素质检察人才是领导者责任的思想。为官一任,培养出一批人才,这是领导者的职责所在,既是事业发展的需要,也是衡量其政绩的标准;第三要树立成为高素质人才是每名干警努力目标的思想。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检察队伍是一项群体性工程,仅靠领导者的积极性是不够的,只有每名干警都奋发努力,全力打造自己,才能保证高检院的培养目标得以实现。
二、强化学历教育,营造自加压力、快速提高的学习氛围
文化层次和专业结构是衡量检察官队伍素质的重要依据,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检察队伍的重要基础。由于历史的原因,检察干警原有的学历普遍不高,以南京为例,2000年统计,全市近1100名干警中,研究生仅7人,占总人数的06%,本科学历占总人数的323%,而大专以下学历却占了总人数的67%。按照高检院要求,到“十五”结束,即2005年,各单位硕士学位、研究生要占总人数的4%,本科学历占总人数的50%,差距是比较大的,而西部和一些偏远地区差距会更大。“十五”目标如何实现?如何扭转学历层次偏低和专业结构不合理的状况?靠在职人员退休和招聘本科以上大学生来改变学历结构,既来不及也难以为继。别说边远地区,就是南京市郊区县院,招个本科生都很难。而靠退休调节学历结构更不现实,每年退休人员极少,根本增加不了几个百分点。治本的办法只能在搞好后学历教育上下功夫,在提升现职人员学历层次上找出路。由于需要提升学历人员的面偏大,进行后学历教育也会遇到一些实际问题,如:需要参加学习的人员偏多,工学矛盾怎么解决;学习费用偏高,一般都要4千元以上,干警全额承担有一定困难;后学历教育对象一般年龄都偏大,参加学习后毕不了业怎么办;学习怎么组织?是自发进行,还是统一联系安排;更主要的是一些干警存在畏难情绪,不想学、不愿学怎么办;南京市检察院的做法是,着眼检察事业的发展,努力去营造提升学历教育的氛围:
1、统一思想,深刻认识提升学历教育的紧迫性。首先,领导要高屋建瓴认识到位,用创新的思维来看待在职教育。如在研究如何完成“十五”教育规划、整体提升干警学历时,市院党组当时就认识到,根据国内外司法实践和《检察官法》的规定,大专学历远不能胜任二十一世纪对检察官的新要求,尽管上级在“十五”教育规划中确定本科以上学历指标为50%,但检察教育必须有超前意识,才能赢得主动权。所以,必须加快整体提升干警学历步伐。同时,干警要增强压力感、危机感。充分认识提升学历既是检察事业发展的需要,也是个人胜任本职岗位的需要。按照《检察官法》的要求,本科学历是检察官的基本学历,达不到这一要求,随着时间的推移,就可能被淘汰,甚至提前离开检察办案岗位。这不仅是工作的要求,也是时代的要求。解决学历偏低的根本办法,就是要痛下决心,参加后学历教育,使自己跟上时代对学历要求的步伐。
2、采取措施,努力为干警学习创造条件。一是加大组织力度。鉴于目前学历状况,仅靠零星的、个别的参加地方高校教育难以从根本上解决提升学历问题,必须寻求一条既能缓解干警工学矛盾,又能使干警学历得到提升之路。南京市院经过充分论证,采取了与驻地大学联合办班的办法,先后与江苏电大合办了三个以本系统人员参加为主的法学专业本科班,市检察系统有175人参加了学习。还与南京师范大学合办了“硕士学位班”,一次参加学习的就有51名同志。还积极联系,组织参加南京其他大学的学习。二是加大投入力度。必要的经费保障是搞好提升学历教育的基础。为了减少干警的学习负担,南京市两级检察院均出台了一些鼓励性措施,有的全额报销学费,有的报三分之二。这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干警的学费压力。三是认真搞好保障。各单位积极为参加学习的干警创造条件,尽量保证学习时间。教育主管部门也加大工作力度,在教材、教学场地、教学用品等方面给予及时保障。
3、管理出新,用政策导向激励干警自觉学习热情。参加后学历教育,必须调动内在的积极性。只有当干警感到有“本领危机”、“学历危机”、不学习就要被淘汰的压力,才能改变被动式学习倾向,变要我学为我要学。在改变学习导向上,南京市院主要采取了如下措施:第一,取得学历后报销学费,之前,先由个人垫付。第二,在人事制度改革中,把学历状况纳入“竞岗”和“双选”条件之中。规定:凡没有本科以上学历者(含在读)不得参加业务处室领导的竞岗,没有法律职务又无本科学历者(含在读),不能选择在业务处室任职。事后,促使30余名原不准备参加专升本学习的干警,踊跃参加了法学本科的学习。由于采取了上述措施,目前,南京市检察机关本科学历人员已占总人数的58%,尚有240余人专升本在读。到2005年,本科学历将达到80%,硕士学位、研究生人数达到100人以上,约占干警总人数的9%。
三、着眼科技强检,营造掌握现代办公、办案技能的工作氛围
随着形势的发展,传统的办公、办案手段已远不能适应检察工作的要求,网络化、信息化、无纸化办公办案已经提上检察工作的日程,并且是一种不可逆转的趋势。科学技术,对检察职能的运作有巨大的“黏合”作用,对检察效能的发挥有突出的“倍增”作用,对检察现代化发展有高起点、高水准的“跨越”作用。科学技术的快速运用,就是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增长点。由此,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检察队伍,必须把迅速掌握现代技术手段摆到优先位置。目前,按照高检院总的要求部署,各级院均在建设检察网络,投入在成百上千万元不等,很多院已做到人手一台电脑,可谓具备了较好的硬件条件,花费了大量的建设成本。但如果电脑的主人不能掌握操作技能,或仅仅把电脑当作“打字机”、“电视机”、“游戏机”,就失去了网络和电脑应有的功能,也是一种严重的资源浪费。为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南京市检察机关,一方面着眼检察职能,切实加快科技强检步伐。确立敢为人先、跨越式发展,向技术要效益等观念。认真完成省院下达的“151”工程计划。今年全市基层院要全部完成计算机局域网建设,2004年底前实现全市侦查指挥的自动化、案件远程指挥与协调和证据材料网上传递浏览等适时在线功能,并在政务网上实现我市公诉工作的一体化。另一方面,精心组织培训,加大提高检察干警科技素质的力度。根据高检院要求,2003年底前,凡50岁以下的干警必须通过国家计算机一级以上的等级考试。为保证这一要求的落实,南京市院规定,凡年底前通不过考试的,一律离岗培训,费用自理,离岗期间只发基本工资,不享受其它福利待遇。采取上述硬性措施,增大了干警的压力,但也唤起了学习的动力,调动了大家参加学习的积极性和刻苦性。今年4月,市院有113人参加第二批计算机考试,112人通过,通过率为991%。由于内、外压结合,目前广大干警学习掌握电脑技能的热情大幅度提高,为全员实现无纸化办公奠定了基础。
四、创新培养模式,营造多渠道锻炼提高的成长氛围
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检察队伍,除了按上级要求搞好教育培训外,还需动脑筋、想办法,积极创新培养模式,努力为干警成长和提高综合素质拓展渠道和空间。为此,近年来,南京市院先后探索开僻了一些新的培养渠道:
1、引入竞争机制。在干部选拔任用上,竞岗举贤,“赛马”选能。从99年开始,市院先后四次进行了全员或缺位竞争上岗,使一大批年轻干警抓住了展示自我的机会,走上了处级领导岗位。有的30岁刚过就当上了副处长,如果不是竞岗选贤,是难以有这样的机会和可能的。
2、实行上下级院人员交流。从2000年开始,市院进行中层干部竞争上岗、聘任主诉检察官,都吸收区县院符合条件的人员参与。市院和区县院还试行互派助理制,市院选派优秀的科级干部到区县院任检察长助理,区县院也选派部分年轻干部到市院任处长助理或挂职学习,几年来两级院互派助理和学习人员几十名,有的助理已走上副检察长、副处长的领导岗位。通过上下级院交流,不仅加强了上下级院间的沟通,对拓展干警的视野,加快成长步伐也大有益处。
3、试行“专家带学生”制度。为了加快对有发展潜力年轻干警的培养步伐,市院借助“专家咨询委员会”的人才优势,从2001年开始,进行了“专家带学生”的尝试。市院制定了《专家带学生制度实施方案》,首批选拔了22名年龄在30岁左右,具有本科学历、有一定培养前途的年轻干警,与11名专家学者建立帮带关系,每批时间2年,结束时,要有在市以上报刊发表的学术研究成果。
4、营造境外培训环境。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特别是我国加入WTO后,检察机关如何加强与国外司法机关沟通和交流,借鉴国外的先进司法经验,以及作为副省级城市的检察机关,如何提高查办涉外案件能力,是检察改革发展的必然要求。为此市院党组决定:从2002年开始,每年选派20名左右40岁以下优秀业务骨干到境外进行培训,2002年派往瑞士和新加坡学习培训人员21人,时间近一个月。通过培训,不仅开阔了他们的视野,拓展了知识面,还为今后探索检察改革、提高查处涉外案件能力奠定了基础。所有参培人员回来后,都撰写并发表了论文。今年拟参加境外培训的20名同志已在进行培训外语。
5、进行跨行业学习培训尝试。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和新型犯罪的增多,对检察机关侦破案件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为了及时克服“本领危机”,增大检察干警的知识涵量,更好地履行检察职能,市院党组经与有关部门协商确定:每年选派30-40名干警,分批到与检察业务工作有密切联系的相关部门,进行跨行业学习培训,每批时间为3-4个月。重点了解派入单位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工作流程和查处行政执法案件及涉嫌犯罪案件中应掌握的基本原理等。今年两批28名同志先后被派往市国土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地税局、工商局、证券公司及审计、金融、信访、房产等部门。从目前反馈的情况看,效果很好,培训人员不仅学到了专业知识,对派入单位加强预防职务犯罪也起到了宣传、推动作用。该做法得到了派入单位的充分肯定。
6、新招录的大学生跨部门见习。过去市院招录的大学生,一般都先到区县检察院见习一年,尔后回市院工作。为了扩大新录用大学生的实践空间,使他们全面了解政法部门的情况,受到更多的锻炼,2003年,南京市院借鉴国外的做法,经与市公安局、法院联系,对新招录的14名研究生和本科生实行跨部门见习。先在区县检察院见习半年,尔后分别到见习地的法院、派出所各见习三个月。此种做法虽处尝试阶段,但对拓展新录用人员的视野、知识面都将起到较好的作用。
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检察队伍,是一项系统工程,非各级高度重视、形成合力难以奏效。由此,只要上下同心、调整理念、抢抓机遇、加大力度,检察人才队伍快速成长壮大将指日可待。
(作者系南京市人民检察院纪检组长)
责任校对:张惠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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