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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4月11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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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防止贪污法令》对“报酬”所下的定义
(GRATIFICATIONS)
http://www.yfzs.gov.cn/ 2003-03-20 11:34:17

    一、本法令防止贪污法令是所指的报酬贿金是包括:

  A金钱或任何礼物、贷款、酬金、奖金、佣金、有价证券或其他财产或任何形类的财产(无论是动产或不动产的利息;

  B任何职位、职业或合同;

  C任何贷款、债务或其他任何义务,不论是全部还是部分的任何支付、免除、解除或清偿;

  D任何其他服务,恩惠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利益。这包括庇护不受任何惩罚或遭到或料想到资格失去的补偿,或不受任何纪律性的或刑罚性的诉讼或处置不论是否已经执行,还包括任何权利或任何官方权利或责职的实施或实施的延缓执行;以及D在A、B、C以及D诸条款的意义下任何奉献、承担或任何报酬的许诺;

    二、新加坡《公务员行为准则》INSTRUCTION MANUAL NO.2

    A第205条也根据以上法令,给“报酬”下了相同的定义。

    第206条指示所有的公务人员须熟读牢记《防止贪污法令》的所有条款。

    第207条则更明确指出公务人员在执行职务时,不能要求或接受任何报酬做为一项对自己的鼓励或酬赏。

    第208条指定公务人员有责任把任何行贿事件上报。

  B第90条规定:在办公时间或在办公室里,公务人员不能主办或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

    第100条规定:任何公务人员不能向他人贷款生息。

    第101条规定:更不能向是属自己主管或与自己有公务往来的任何人借款。

    第102条规定:一般上,不能签借据或自己为他人负任何形式的债务。

    第110条规定:负债不报者将面对纪律处置,甚至导致被免职。

    第125条规定:不能利用职权或官方资料来达到个人利益。

    第136条规定:除了公众公司以外,一般上,公务员都不能在新加坡私人公司拥有股份和权益。

    第155条规定:除退休时,公务人员不能接受下属任何形式的礼物或款待。

    第158条规定:任何时候,都不能接受公众人士的礼物或款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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