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院瞄准争创“全国模范检察院”的目标,激发全院争先士气,营造“开门”创先氛围,凝心聚力,扎实工作,进一步促进了“争先活动”的深入开展。
一、争取领导接受监督坚持“开门”创先
按照市院关于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争创全国先进检察机关活动”的要求,我院党组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讨,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的基础上,明确指出:江宁是南京的新市区,区内有国家级的开发区和禄口国际机场,经济较发达,处省、市“窗口”和“门户”地位。与之相适应的,检察争先工作目标只能定位在全国模范检察院上。目标确立后,全院自下而上排出了工作重点,并对照先进找差距,针对目标拿措施,使“争创全国模范检察院”的口号深入每一名干警的心坎,进而转化为自觉的行动。同时,党组又提出了“开门”搞争先的工作思路,即:“开门”搞评先,敞开大门,争取领导,接受监督,不要自己说好,得让大家说好,社会公认、群众满意才是根本标准。为了争取方方面面的支持,我院把争先计划、争先步骤、争先工作面临的问题和困难向区委、区人大作了专题汇报,并面向社会公布了我院关于争创全国模范检察院工作实施意见,得到了区委的充分肯定。近日,江宁区委[江宁委发(2004)34号]发文肯定了我院争创全国模范检察院是进一步提升检察工作水平,更好地服务“两个率先”的有力之举。并提出这一目标的实现,对加速全区法制进程,提升江宁对外知名度有着十分重大的意义。为此,区委区政府决定成立了以区委副书记王加法同志任组长、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检察长为副组长的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力度,切实保障创建活动深入开展。这使我院的创先工作提升了层次,融入了全区工作大局。
二、强化措施量化考核坚持长效机制
争创的最终目的在于全面提升各项检察工作的层次和水平,实现检察工作的公正与效率。我院结合“争先”活动,建立了办案流程管理机制、量化工作目标考核机制、争先进位激励机制和客观公正的用人机制,以前所未有的力度,强化管理考核措施,推动创先活动的深入持久地开展。年初,针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我院及时调整侦查机制,改革办案模式,在反贪局内部打破人员的科室界限,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配,分组使用,由各科室正副科长担任四个侦查小组的组长,全面引入竞争机制和量化考核措施,从而有效整合了内部资源,提升了反贪队伍的战斗力。并以此项改革为龙头,完善各办案科室内部工作流程管理制度,重新组建督导室加强案件督查工作,全力抓好开局,为全年工作奠定坚实基础。今年以来,已办理公诉、批捕案件142件197人,无一错案,无一超期羁押,无一无罪判决,案件从受理到审结的时间较以往明显缩短,办案水平、工作效率,执法效果继续稳步提高。反贪部门成功立案查处职务犯罪大要案12件12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00余万元。目前,我院各项工作均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各部门根据已确定的工作任务和目标,全神贯注抓落实,一心一意谋发展,全院干警正以饱满的精神、昂扬的斗志,为争创活动的圆满成功而努力奋进。
三、凝心聚力彰显特色坚持协调发展
年初,在全院组织开展了一场主题为“江宁检察院的昨天,今天和明天”的大讨论,拉开了实施新一轮“创模范、促发展”的争先创优活动的序幕。我院院党组积极引导干警认清形势,居安思危,进一步增强争先创优的责任感、紧迫感,树立“不进则退、慢进也是退”的忧患意识和发扬“敢”字当头,勇于争先的拼搏精神。并分专题进行研讨,分部门举办座谈,凝心聚力,共商发展大计,鼓励干警在务“实”之余认真务“虚”,献言献策。中层干部在个人述职报告中均浓墨重彩地畅谈了争创设想,庄严地提出了本部门的争创目标。2月中旬,相继分批组织了反贪、公诉、侦监及办公室等部门的中层干部,带着相关课题奔赴连云港、大丰、江阴、常熟等地,向兄弟检察院学习取经,人人撰写了学习体会,并在全院进行介绍、交流,拓展视野,认识差距,以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自身工作,达到了“发扬优势,审视不足,走出去学习,拿回来提升”的学习效果。经过深入思考、广泛求证,我院把争创模范检察院的目标细化成为“三个层面的创一流”:即渎侦、民行、调研、综合等四项工作在全市努力争第一;职务犯罪侦查、办案质量和“创安”工作,职务犯罪预防、检察宣传等四项工作争创全省一流;控告申诉、监所检察,青少年维权等三项工作继续保持全国领先水平。“用十个指头弹钢琴”式的工作方法有力地促进了各项检察工作的协调发展。
题图摄影:只树丰
责任校对:张惠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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