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淮区企业法制建设协会,是在驻区晨光集团公司、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斯威特集团、宏光空降装备厂等单位共同发起组建的秦淮驻区企业法制建设联席会的基础上成立的。协会在筹备成立过程中,得到秦淮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和市、区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目前,协会成员单位有包括国有、集体和民营等多种经济成份的企业33家。我们还邀请秦淮区政府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和政法系统等8家单位作为特邀联席单位。协会成立以来,向会员单位提供了一些切实有效的法律服务,开辟了一条与地方政府联系、沟通的新途径,并为共同探索依法治企之路搭建了一个新的平台。协会组织的活动受到会员单位的欢迎,越来越显示出蓬勃生机和活力。
一、加强组织建设,完善运行机制
将隶属关系各异、经济成份多样、规模实力不等的驻区企业聚拢起来,发挥各单位的资源优势,更好地为企业发展提供法律服务,成立企业法制建设协会,是一个很好的形式。
为使协会真正成为社团法人,我们做了两项工作:
一是加强协会的组织建设。过去,秦淮驻区企业法制建设联席会作为一个松散型的企业活动载体,活动成效不明显。为使该组织增添活力,我们经多次走访各有关企业,在征求对联席会活动定位和发展方向的意见和建议后,形成了申报社团法人的意向。在全体会员单位负责人参加的会议上,通过了将秦淮驻区企业法制建设联席会更名为秦淮区企业法制建设协会的决议。协会筹备成立过程中,主要抓住了三个环节的工作。一抓建章立制。按照《社团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协会章程。制定例会、议事、走访等制度,保证协会各项活动开展的制度化、规范化,具有很强的操作性。二抓组织运作。明确理事长推选办法,设置五名正、副理事长。实行理事长轮值制,任期两年,协会日常活动由当值的理事长主持并承担主要责任。组建秘书处,成员以晨光集团审计法规部人员为主,安排其他企业法制部门骨干和依法治区业务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共五人组成,作为协会常设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办公地点设在晨光集团审计法规部。做到人员、职责、办公地点“三落实”,确保承担协会日常事务。三抓活动保障。协会年初有计划,年底有总结,专项活动有方案,经费有筹集管理使用办法。
由于狠抓了协会的组织建设,将各项活动纳入规范的运行轨道,使协会具备了“四性”:即自愿性,会员单位可以申请入会,也有申请退会的自由;非营利性,协会作为一个独立的社团法人,不以营利为目的,以追求协会的整体利益为已任;责任的有限性。协会以法人身份承担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自律性,协会通过自身章程和各项制度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在履行法定申报程序后,经秦淮区民政部门审查批准,协会成为正式注册的社团法人组织。
二是加强协会的作风建设。要让协会真正成为成员单位之家,具有较强的凝聚力,得到成员单位认同。首先是统一思想。我们将学习领会协会章程,作为统一理事成员思想认识的重要手段。带动大家通过明确协会的宗旨和任务,会员单位的权利和责任,促使大家以协会主人翁的姿态,集思广益,做到资源共享,积极支持和踊跃参与协会活动。二是会务公开。坚持落实简报、议事、例会制度,协会年度工作计划、专项活动安排和重大事项决定,须经理事成员大会讨论通过,确保理事成员单位的知情权和议事权。三是加强联络。秘书处人员不定期走访会员单位,保持经常联系,了解情况,调查研究。进行动态通报,并向有关方面反映企业存在和急需解决的困难、问题。比如,晨光集团公司企业均遇到企业房改房纠纷,难以甚至无法得到法律救济的问题。协会主动出面与区法院沟通,在了解该问题的解决在现行法律上没有明文规定时,就组织相关企业的法制工作人员,就该专题撰文并参与中国普法网和南京市依法治市网组办的“法治网谈”,其中有关建议立法或进行相关审判试点的建议,引发了广大网民及有关专家学者的关注和参与。
协会成立之后,由于各会员单位统一了思想认识,联系沟通到位,其参与协会活动的意识增强了,大家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遵守制度规定、服从协会安排,完成交办任务,已成为会员单位参与协会活动的共识。
二、发挥协会优势,深化普法教育
加强企业民主法制建设,深化依法治企,必须要在企业干部、广大职工群众的法制宣传教育上下功夫,让学法用法、依法办事、依法维权的意识,真正植根到普法对象的思想观念中去。协会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捕捉迎合普法对象需要迫切了解的热点问题,分类施教,开展 “三个主题”的普法教育。
一是以企业负责人为普法对象,开展“依法治企”主题普法。采取开设法制讲座,研法沙龙等形式,由法律专业人士就建立并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加强企业信用暨合同管理等具有典型性的法律问题进行讲解,开展现场法律服务,着重强化企业依法经营管理的法治理念,使普法对象成为依法治企的专家。
二是以企业经营管理和法制部门工作人员为普法对象,开展“法律实务”主题普法。采取脱产短期培训,法律事务座谈交流等方式,重点学习、研讨《公司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和企业管理基础知识,提高依法处理企业法律事务和解决有关法律问题的能力,使普法对象成为既懂管理,又具法律功底的“多面手”。
三是以职工群众为普法对象,开展“法在身边”主题普法。举办《婚姻法》、《劳动法》、《环境保护法》等法律知识竞赛和“法治网谈”活动;邀请普法讲师团成员,深入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进行法制宣传,并为他们在工作实践遇到的法律问题答疑解惑;发放《法律常识300题》读本和法制宣传卡片,供普法对象阅读,扩大参与面,激发学法热情,使普法对象增强遵章守纪、学法用法的自觉性。
协会成立以来,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15场次,举办不同普法层面的法制讲座12场次,发放普法书籍6000余本,为企业现场办理公证业务78件,企业干部职工参与者达万余人次。在“三个主题”的普法活动中,实现了普法活动的内容形象化、形式多样化,手段现代化,取得了一定实效。
三、整合企业资源,完善服务形式
为协会成员单位提供多方位的法律服务,既是协会成立的宗旨,也是协会谋求活力的源泉。我们从实际出发,整合企业资源,以多种形式为企业服务。
发挥人才优势,构筑服务网络。协会的主要任务之一就是为驻区企业提供高水准、便捷快速的法律服务。由协会牵头,集中法律方面的专业人才,构筑了四级服务网络。一级网络是作为理事成员单位的天地仁和律师事务所,担负协会和会员单位的法律顾问,接受协会委派,及时为需要提供法律帮助的企业进行法律服务。二级网络是作为协会成员单位的大型国有企业中的法制部门,由该部门的法律工作人员,面向会员单位,提供法律咨询,业务指导等服务。三级网络是作为特邀联席单位的公证、政法工作人员组成的智囊团,为企业经营管理活动出谋划策,提供法律支持。四级网络是作为会员单位的外聘律师,组织他们参加协会的活动。
加强协作交流,推动资源共享。我们协会中有为数不少中小企业,没有专门法律人才,没有设置专门的法律工作部门,他们在遇到经济合同、劳资纠纷等问题时,难以得到及时有效地解决。为解决这一矛盾,协会积极推广晨光集团设立审计法制部的做法,引导企业加强协作交流,做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相互服务,共同促进。以行业,经营活动相类似或业务对口的成员单位结成“企业民主法制建设共建对子”,促进他们相互之间的更深层次的交流和互动。斯威特集团,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为协会组织培训、讲座、观摩等活动,在场所、设施方面提供便利。通过学习交流活动,晨光集团、宏光空降装备厂,斯威特集团等单位的企业民主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合同管理、企业内部规章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等一系列科学、规范的制度措施,在其他企业得到了推行。
促进对接服务,优化区域环境。秦淮区政府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和政法机关,是我们协会的特邀联席单位。协会组织的会议、参观、走访座谈等活动,注重邀请联席单位共同参加,不断增进驻区企业和联席单位之间的了解,使二者之间由管理者和管理对象的关系变为服务式、合作式的关系。区工商部门实施市场预警制度、处罚预告等改进管理和服务的措施,严惩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假冒注册商标等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区司法局指导帮助科亚等民营企业建立民调组织,以指导调解、联合调解的方式,积极钝化企业内部发生的矛盾纠纷。区公证处为企业的经营交易,劳动关系、经济合同的签订等活动上门提供服务,及时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区公安分局坚持寓管理为服务之中,杜绝乱收费,简化办事手续。区检察院实行企业顾问代理申诉制度,对企业不服已生效判决、裁定的案件,依法为企业申诉或抗诉,为企业提供一条有效的司法救济途径。秦淮区相关部门在对接服务的过程中,优化了区域投资环境,方便了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
一年多来,协会通过协调与服务,把普法教育与依法治企有机结合起来,提高了企业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提升了企业民主化管理水平。依法治企、依法经营、依法办事在企业中蔚然成风。晨光集团荣获省市“依法治企先进单位”、市“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等称号,并于近期顺利通过了省政府首届信用企业评审认定;斯威特集团先后通过了国家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被南京市评为十佳纳税先进民营企业。取得一定成效之余,我们同时感到,协会虽然在加强企业法制建设,提升企业竞争力,增强企业民主法制化管理等方面,做了一些有益尝试,但仍存在许多不足。协会总的说来,自身管理需进一步完善规范,活动形式需进一步丰富多样,服务内容需进一步升级提高。协会的生命在于活动,地位在于作用。在今后的实践中,我们将继续努力,为秦淮驻区各类企业的发展提供好服务,把协会真正办成企业之家,促进秦淮经济的腾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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