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滨江村东靠长江、南京市绕城公路穿村而过,现拥有土地面积8.9平方公里,11个村民小组共有农户932户,常住人口3470人。近几年来,我村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镇司法、民政等职能部门的指导下,积极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的创建活动,通过努力拼搏,扎实推进,创建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村班子的战斗力凝聚力增强了,村民素质提高了,干群关系融洽了,村风民风有了根本好转,村级集体经济进一步发展壮大,目前有注册企业15家,2003村级集体收入达130多万元。先后荣获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江苏省、南京市文明村等称号。我村能取得如此可喜的成绩,其根本原因是在依法实行民主选举的基础上着重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民主法治建设。
一、提高村民素质,营造良好氛围
在创建工作中,村两委会深刻认识到,创建工作要深入开展,取得成效,必须要有一个安定团结的环境,安居才能乐业,乐业才能兴业,针对过去村里时常发生的打架斗殴、小偷小摸、赌博酗酒、赡养纠纷等情况,村里决定首先从提高村民素质入手,为推进“创建”工作营造良好氛围。一是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滨江村村貌民风的改变,一个重要因素,那就是法制教育深入人心。近几年来,村干部自觉带头学法、用法、守法,利用村民学校,经常请镇法庭、司法所同志上法制课,利用村法制宣传栏、村、组显要位置张贴普法标语等形式进行普法宣传,并结合与农业农村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分别从民主法治、维护稳定、民事经济、基本国策、农业生产这五大类中选取有关法律法规作为普法教育的重点内容。同时,结合村民要求解决的民间纠纷、经营管理、签订合同等事务性方面的案例,以案释法,运用法律知识进行剖析,用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事,形象化地向村民进行普法教育,这样即解决了问题,又宣传了法律知识,两者结合收到了较好的效果,村民的法律意识和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得到不断提高。2001年,我村130户农民,因种子原因导致减产,130户农民在村委会的支持下,拿起法律武器将种子站告上法庭,经二级法院审理,最终130户农民拿回了近10万元的经济赔偿。二是大力开展村民道德教育。创建中,我村始终坚持加强村民道德教育,把精神文明与创建工作有机结合,深入宣传《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广泛开展社会公德、家庭美德教育,大力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道德规范,在全村开展创文明户活动,努力提高村民的道德素质。2002年我村被区信用联社授予信用村称号。
二、坚持民主决策,形成整体合力
2002年我村依法进行了村委会换届选举,产生了由1名村主任,2名委员组成的村民委员会,并推选产生了30多名村民代表和村务财务监督小组成员。建立完善了民主决策制度,凡是村内重大事务,特别是对农民关注的热点及难点问题的处理上,都必须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后决定。其程序是由村二委会讨论后统一思想提出初步方案,再提交党员会议讨论,然后经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形成决议后实施。同时在民主决策的基础上,建立重大决策法律咨询制度,就是对重大决策事项,除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外,还送交镇司法部门,请求帮助从法律上进行论证,听取司法所的意见和建议。由于坚持了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不仅避免和减少了决策中的失误,而且使村各项工作得到顺利开展。如村委会针对村道路、水系两大问题,根据村民代表大会意见,在村民大力支持下,村里先后投入30多万元修建村组道路21.5公里,投入12多万元,开挖清洗了8公里长的内圩主水系,改善了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今年又根据村民代表意见,村里为全体农户支付了医疗保险金。
三、完善民主管理,促进发展稳定
在创建工作中,为加强村级民主管理,一是我村结合实际依法制定完善了滨江《村民自治章程》及《村规民约》,内容包括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干部管理、计划生育管理、社会治安、宅基地审批、邻里关系、村财务管理等方面。在制定过程中,注重让群众广泛参与,每项内容条款都让群众充分讨论,经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把建章立制的过程变为群众自我提高的过程。注重《章程》合法性,请法律部门把关,交镇政府备案。同时注重《章程》进家入户。为了让群众都能熟知《章程》,村里把它印成小册子,发放到户,做到家喻户晓,从而使村里的各项事务管理有规可依,有章可循,逐步纳入法制化,制度化轨道。二是实行村级计划生育自治。在村民中,广泛学习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实行计划生育自治,由村里与村民签订合同,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由于村民自觉遵守合同,村里各项奖励措施及时落实,使这项工作由老大难变成了不再难。三是采取有效措施,维护本村稳定。首先,建立一支坚强有力的志愿巡逻护队,在全村范围进行巡逻。其次,建立十户邻里守望制度。再次,健全治安、民调、安置帮教,普法依法治理组织,依法调处村民内部矛盾。一整套的有效管理措施,有力地保证了广大村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到目前为止,我村没有发生一起群众性上访和民转刑案件以及两劳释放人员重新犯罪现象。
四、加强民主监督,改善干群关系
一是坚持实行村务财务公开。每季度我村严格遵守村务、财务公开制度,将本村的重大村务事项以及涉及财务的事项公布于村务公开栏,并对公开的内容、程序、时间做到严格规范,随时接受村民和村民代表的查询和监督,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二是建立村两委会向党员、村民代表报告工作制度。无论是党支部还是村委会,都将年度工作计划、目标提交全体党员和村民代表讨论通过,而且还坚持每年二次向他们通报工作情况,使村两委会每项工作或决定让党员和村民代表了解,接受他们监督,并获得他们的支持和理解。三是建立村干部述职评议和党员评议、民主监督理财、干部任期、离任审计等制度。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每年向党员和村民代表进行述职报告,接受全体党员和村民代表评议和监督。近年来,我村又推行了本村选区产生的区镇人大代表向广大选民述职报告履行代表职务情况,深受村民欢迎。几年来,通过加强民主监督,一方面提高了村干部依法办事,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增强了村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另一方面,增强了村里工作的透明度,密切了干群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