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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9月18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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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2002-2004年度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文明处所、“三十佳”的决定
宁司政(2005)6号
http://www.yfzs.gov.cn/ 2005-04-07 09:06:19
各区县司法局,市属各处所,市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协会秘书处: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全市广大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解放思想,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不断向前推进,法律服务工作不断规范和拓展,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日益扩大,国家司法考试组织工作规范有序,劳动教养工作连续多年实现场所安全稳定,基层司法所建设不断加强, “大调解”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司法行政多项工作走在了全国前列,全系统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为弘扬先进,激励斗志,经研究决定,授予玄武区司法局等16个单位“先进集体”称号,授予玄武区红山街道司法所等20个单位“先进司法所”称号,授予李向然等52名同志“先进个人”称号,授予刘洪律师事务所等15个单位“文明律师事务所”称号,授予建邺区公证处等4个单位“文明公证处”称号,授予建邺区正义法律服务所等5个单位“文明基层法律服务所”称号,授予万永松等10名同志“十佳律师”称号,授予严志健等10名同志“十佳公证员”称号,授予居志刚等10名同志“十佳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授予李安祥等20名同志“优秀律师”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在司法行政事业改革和发展中再创佳绩。全市广大司法行政干警要以他们为榜样,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和市委十一届十一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振奋精神,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争创全国中心城市司法行政一流工作水平,为实现“两个率先”、构建和谐社会努力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2002-2004年度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双先”、文明处所、“三十佳”名单


                                                南京市司法局
                                             二00五年元月十八日


文明公证处(共4个)
建邺区公证处
鼓楼区公证处
雨花台区公证处
溧水县公证处

十佳公证员(共10个)
严志健  玄武区公证处
刘  劲  白下区公证处
张伟林  秦淮区公证处
朱  榕  栖霞区公证处
李顺成  浦口区公证处
王雪萍  六合区公证处
潘昌军  江宁区公证处
徐  珍  高淳县公证处
张朝晖  市公证处
李  建  市第三公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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