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尽义 沈思新
昨日,江苏省司法厅方晓林副厅长在司法行政机关作风建设推进大会上说,机关在为基层服务方面,要深入基层、研究对策,不搞任何形式的庆典剪彩活动。加强分类指导,帮助基层解决问题,不向基层提不切实际的要求,不搞强迫命令。
司法行政机关一向铁面无私、正大光明,且具有浓厚的强制个性,客观上也在市民心目中留下威严不失公正,稳重又高高在上的形象。基于此,乍闻此话,猛然觉得司法机关里也有浓厚人情,只不过,这里的人情是送给基层部门,送给普通百姓,而非违法乱纪、想走后门的不法分子。从此来看,司法机关离我们的距离近了,像是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左邻右舍,而不再是须仰视方能见识者。
方晓林副厅长在会上还有一番具体的说法:司法行政机关作风建设的推进,在为基层服务方面要推行首问负责制和限时办结制,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对因玩忽职守、不负责任造成工作损失和被群众投诉查实的人员进行责任追究,该处分的处分,该降职的降职;在为群众服务方面,推出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便民利民措施、监狱劳教单位公正文明执法承诺;开通江苏省司法厅网站;要耐心接待群众来访,对群众投诉认真处理,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四难”现象发生,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群众请律师“打官司难”的问题。厅长王荣生同时指出,司法行政机关作风建设要靠外界的监督来推动,并将整改结果向社会公布。
两位厅长更详尽的解释,比如“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耐心接待”、“向社会公布”等等,都是时下转变作风中常见的也是行之有效的举措。这里特别强调这些名词,倒不是反对司法机关施行这些便民办法,而是体会到了司法机关在进行作风建设推进中集众家之长于一身,紧跟求真务实大潮的良苦用心。老百姓不一定能明白所有的法律术语,但一定能懂得司法厅长们的这番“人情”话。
《江南时报》 (2004年02月19日 第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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