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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以来,全市各级组织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市委深入实施依法治市战略、加快推进法治南京建设的工作部署,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不断创新工作举措,全面推进法治建设,在规范执法、依法维权、依法治企、法律服务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探索和实践,有力推动了法治南京建设的整体发展进步。按照《法治南京示范单位选拔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单位申报、年终考核,决定命名市纪委(监察局)案件审理室等10家单位为“法治南京建设示范单位”。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现予以公示。
如有意见,请于2012年2月10日18时前,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南京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
联系电话:83639711 传真: 83639713
电子邮箱: njyfzs@yahoo.cn
通讯地址:南京市北京东路41号40号楼,南京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邮编:210008)
南京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2月1日
法治南京建设示范单位名单
1、 市纪委(监察局)案件审理室
2、 市检察院公诉一处
3、 南京市地铁交通设施保护办公室
4、 南京市供电公司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南京海事局
6、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7、 市地税局玄武分局
8、 雨花台区民政局
9、 南京市晨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0、南京下关工商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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