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政府法制办、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为了切实做好今年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工作,进一步促进我市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根据《江苏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江苏省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和《南京市2007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有关规定,我办将组织全市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的培训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考核对象
全市行政执法机关、依法授权和受委托组织中已取得行政执法证件的在岗在编人员。
二、培训考核内容
以市政府法制办编写的《南京市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法规考试题库》(以下简称《题库》)为主,作为每名执法人员培训考核和今后工作的辅导教材。《题库》包括《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等国家和省、市一系列与行政执法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的内容。
三、培训考核时间
培训拟定于6月上旬开始,8月底组织考核。
四、培训考核方式
区、县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由各区县政府法制办自行组织实施,培训考核计划提前报市政府法制办备案;
市级执法机关参加换证的人员由各所在单位按照《题库》内容和培训时间,结合工作实际自行组织培训,培训计划于培训开始前五天内报送市政府法制办备案;
市级执法人员换证考核工作由市政府法制办统一组织(时间另行通知);
市级新申领执法证件的人员由市政府法制办另行组织培训,不参加此次换证考核。
五、有关要求
1、加强行政执法培训考核是确认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的基础性工作,市政府法制办将据此建立执法人员信息数据库,以保障和推进全市构建权力阳光运行机制和政务公开建设。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明确专人负责,以保证参训人数和学习效果。
2、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要抓紧做好执法人员统计工作(见附表),统计表经本单位人事部门、法制部门共同审核后,加盖单位公章(附电子文本)于6月5日前上报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并按照统计人数到指定地点领取培训教材,具体事项可与本办行政执法监督处联系。
3、逾期不报或统计上报遗漏人员,届时不得参加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将视情进行补考,市政府法制办将根据考核成绩办理行政执法证件。
联系电话:83638178 83227233
联 系 人:吴 涛
附:《行政执法人员统计表》(可在南京政府法制网“下载表单”直接下载)
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二00七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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