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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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法治南京建设工作要点
南京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
http://www.yfzs.gov.cn/ 2007-01-23 09:01:44 市依法治市办
    2007年1月16日,南京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印发宁治[2007]1号文件,发布《2007年法治南京建设工作要点》。内容如下:

    2007年法治南京建设工作,要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六中全会和省、市党代会精神,围绕“全省领先、全国一流”的法治建设工作目标,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化“法治江苏合格县(市、区)创建活动,狠抓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两个重点,构建教育、预防、监督、奖惩并重的执法工作机制,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全面达小康、建设新南京”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权威的法治环境。

    一、坚持依法执政,完善法律制度

    1、加强市委对法治南京建设工作的领导,印发与南京“十一五”发展规划相配套、与《中共南京市委关于贯彻<法治江苏建设纲要>、全面深入推进依法治市的意见》相衔接的《南京市2007——2010年依法治市规划》。组织各区县、部门制定相应规划,按规划要求全面深化法治建设,在更高层次上推进依法治市战略的实施。

    2、充分发挥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市政府的立法主体职能,健全公开征求意见和立法听证、立法协商工作制度,继续推行综合立法以及立法工作者、实际工作者、专家学者三结合的立法方式。审议制定《南京市养犬管理条例》、《南京市装饰装修管理条例》、《南京市动物计划免疫条例》、《南京市城市供水节水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地方立法质量明显提高。

    3、严格贯彻执行《监督法》,重点开展对《科学技术进步法》、《环境影响评价法》、《江苏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南京市水资源保护条例》、《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继续开展人大代表“旁听百例庭审”专项活动。

    4、健全制度规定,做好人大代表建议、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提高办理质量和效率。充分发挥人民政协政治协商、民主监督的职能作用,健全并落实党委、政府领导向政协通报工作制度,组织政协委员对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以及建设“法治江苏合格县(市、区)”活动进行视察,开展专题协商,实行民主监督。

    二、深化依法行政,推进公正司法

    5、全面完成推进依法行政三年行动计划各项任务。继续健全决策机制,规范决策程序,完善社会公示、听证及决策评估制度,不断推进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深化行政审批制度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改革,开展贯彻《行政许可法》“三年回头看”执法检查活动,制定具有南京特色的城市管理与文化市场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案。推行区县和部门行政执法数字化管理,督促推进权力阳光运行的单位所有行政许可事项、非许可的行政审批事项和部分行政处罚事项在年内实现网上运行。加强对政府规章实施情况监督检查、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和行政复议工作,健全重大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首长出庭应诉制度、行政诉讼败诉责任追究制度,确保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到实处。

    6、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法院、检察院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召开全市法院检察院工作会议,大力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提升司法服务和谐社会建设的水平。进一步落实公开审判、巡回审判、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等制度,完善审判运行、审判管理、执行管理、诉调对接等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大法律监督力度,推进职务犯罪侦查工作机制和审查批捕方式、公诉方式改革,构建经济犯罪“打防控一体化”工作格局,加强反商业贿赂工作,完善诉讼监督机制和外部监督制约机制。深化和完善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制度,加强司法队伍和基层基础建设。开拓和开放法律服务市场,实施律师所和律师品牌战略,严格法律服务行业准入制度,规范法律服务执业行为,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稳步推进公证改革,贯彻实施《公证法》,严格依法设立、规范和监管公证机构。推进市、区县法律援助中心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工作管理制度,提高办案补偿标准和办案质量以及法律援助工作的专业化程度,实现援助案件数增长15%的工作目标。

    7、围绕教育、预防、监督、奖惩等重点环节,进一步建立健全司法和行政执法工作机制。大力实施执法素质提高工程,构建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能力为目标,以各级领导干部和一线执法人员为重点,分级负责、分类指导的执法队伍教育培训体系。大力实施基层执法质量服务工程,建立基层执法挂钩、定期回访、跟踪服务制度,严密执法工作规范,促进执法质量提高。大力实施执法监督工程,完善法律监督、层级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和专项督查有机结合机制。大力实施执法绩效考核工程,建立执法考评体系和执法人员执法业绩档案,严格执法考评,推行末位警示制度,构建严格执法、严管队伍的工作格局。

    8、继续组织开展法治建设为民办实事活动,以社会认可、人民满意为目标,科学确立法治南京建设为民办实事项目,在教育、卫生、环境保护、食品药品监管等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热点领域开展专项治理和执法检查,公布整改结果,有效解决存在问题,并积极探索建立长效机制,推进市级行政部门、司法机关执法为民,督促各区县开展相应活动,提升法治建设的实效性。

    三、依法管理社会,促进和谐稳定

    9、全面贯彻落实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健全就业促进长效工作机制,完善“五险统一”扩面征缴工作模式,稳步推进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严格监管社保基金。完善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等社会救助制度和工作机制,推进医疗、教育、住房救助以及临时救助、慈善救助和社会互助的规范化。推行民工劳动合同制度、工资支付“月薪制”、劳动保障权益告知制度、农民工计酬手册制度、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等民工维权五项制度。建立健全行政部门、司法机关之间的工作协作机制,努力通过非诉讼途径解决民工与用工方的纠纷。

    10、以创建“全国最安全城市”为目标,实施新一轮“平安南京”建设。健全现代治安防控体系,完善人防、技防、物防网络,突出抓好巡防工作,继续加强治安重点地区的排查整治,全市刑事发案率保持稳中有降,治安良好状况在全国同类城市保持前列。构建在党委领导下,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结合的“大调解”工作机制,统一全市大调解管理体制,规范各级矛盾纠纷调处中心设置,全市民间纠纷调处成功率保持在95%以上。继续深化基层创安活动,建立健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机制,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完善平安创建责任机制。

    11、创新经济管理方式,更多地运用法律手段调节经济活动、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诈骗、偷逃税以及不正当竞争等违法犯罪行为。开展形式多样的企事业单位“重合同、守信用”、“消费者信得过”、“百城万店无假货”等守法、诚信经营评比活动,培植、推广以湖南路、新街口、珠江路为代表的“依法诚信经营示范街区”典型经验。加强城建领域执法工作,以招投标活动作为重要监管环节,在健全政府监管的同时,引进社会监督机制,提倡第三方监督,制定实施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程序规则和操作手册,全面规范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行为。

    12、培育发展社会组织,加强基层服务管理,扎实开展“和谐社区”创建示范活动,支持居民委员会协助政府做好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工作,发挥驻区单位、社区民间组织、物业管理机构在社区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健全村民自治组织,完善村民大会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落实村民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规范村务公开及民主理财的工作流程,完成全市第八届村委会换届选举。深化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建设,国有、集体企业及其控股企业厂务公开、职代会规范化建制面达90%,百人以上非公企业建制面达75%,各类企业工资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建制率、覆盖率达70%。适时召开工作推进会、经验交流会,大力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创建活动,市、区县分别命名表彰一批民主法治村、民主法治社区和民主法治单位。

    四、加强基础建设,营造法治氛围

    13、充分运用法律监督、行政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民主监督和党内监督等手段,依法制约权力运作。加快电子政务建设,继续构建权力阳光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制定干部诫勉、函询、回避等制度的实施意见。积极探索对行政执法机关自由裁量权有效监督的途径和方式。以决策和执行为重点环节,强化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资金的审计监督,特别是突出对具有资金分配权部门的监督。落实新闻预案、新闻单位联席会议、新闻发布会制度,进一步规范新闻舆论监督。

    14、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组织开展建设“法治江苏合格县(市、区)”活动,健全法治创建工作体制和责任机制,在继续抓好组织保障、制度完善等基础性创建的同时强化制度、措施落实工作,切实提高区域法治化水平和群众的知晓率、满意度。按照“六个坚持、六个做到”和“六个不发生”要求,全面考核区县法治创建工作。创新法治创建工作载体,在街镇探索开展“法治建设合格街镇”创建活动,在执法部门探索开展“人民满意执法单位” 创建活动。以确立法治创建联系点、示范点为抓手,巩固、培育、发展“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市公安局出入境办证大厅、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市工商局公平交易监督局、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江宁区检察院、市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指挥中心、市法律援助中心、南京知识律师事务所、秦淮夫子庙派出所、玄武锁金法庭、江宁汤山司法所” 等一批规范执法、便民服务的先进典型,打造各具特色的法治工作品牌。

    15、强化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加大“五五”普法骨干培训力度,建立法制宣传教育效果评估考核机制,制定评估考核指标体系。制定实施《“创新南京”法制宣传行动计划》、《新农村建设法制宣传行动计划》、《法治文化建设法制宣传行动计划》,狠抓普法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工作,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质。以“法律人在行动”为载体,大力推进法制宣传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广泛开展每月“18”法律广场、“12.4法制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等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

    16、加强法治建设信息宣传工作,编辑《法治南京工作简报》和《法治南京建设信息参考》。维护依法治市综合网和WTO论坛网正常运行。深化法治理论学习和调研工作,设置“法治实践创新奖”,每年组织评选一次,鼓励部门、区县、单位积极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实践活动,获得一批有实用价值的创新成果。依托法治南京建设新闻宣传协调指导办公室,扩大法治建设新闻宣传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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