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类别
|
项目
|
考评方法
|
考评标准
|
得分
|
|
一、组织领导(共20分)
|
1、镇党委、人大、政府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
|
听取汇报、查阅会议记录和有关资料。
|
基础分4分。每年镇党委、人大、政府的工作报告要有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内容,少一个扣0.5分;年度工作安排有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内容,少一个扣0.5分;每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检查不少于一次,
少一次扣0.5分。
|
|
|
2、依法治镇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健全,有骨干队伍。
|
查阅有关文件、材料。
|
基础分4分。领导小组不健全或人员变动后未及时调整的扣1分;没有办事机构和工作人员的扣1分;没有建立骨干队伍或骨干队伍作用发挥不好的扣0.5分。
|
|
|
3、制定普法依法治理五年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
|
查阅有关文件、资料。
|
基础分5分。未制定普法依法治理五年规划的扣2分;未制定年度实施计划的,有一个扣1分。结合实际,制定专项依法治理工作计划的有一项加0.5分。
|
|
|
4、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
查阅会议记录和有关资料。
|
基础分4分。领导小组会议每年不少于两次,有一个年度未达要求的扣0.5分。
|
|
|
5、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费有保障。
|
听取汇报、查看有关文件资料。
|
基础分3分。没有专项经费的扣2分;没有必要的办公设备的扣1分。
|
|
|
二、制度建设(共27分)
|
6、依法治镇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工作制度健全,职责明确,运行规范。
|
查阅有关文件、材料。
|
基础分5分。未建立领导小组工作制度的扣1分;未建立办事机构工作职责和制度的扣1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资料不全、档案装订不规范的扣1分。
|
|
|
7、建立健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考核考评制度,初步形成激励机制。
|
听取汇报、查阅有关文件和资料。
|
基础分6分。每年应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检查,缺一次扣0.5分;未建立考核考评制度的扣1分。有专门的监督检查制度的加1分。
|
|
|
8、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办事机构、岗位职责、办事制度和程序等向群众公开。
|
听取汇报、查阅有关资料和现场察看。
|
基础分6分。未按国家要求建立政务公开制度的扣3分;政务公开内容、形式不能按照要求落实的有一项扣1分。
|
|
|
9、建立镇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镇机关干部学习法律及考核制度,学法工作制度化。
|
查阅有关文件、资料,抽查学习笔记。
|
基础分5分。未建立中心组学法制度的扣2分,有制度落实不好的扣1分;未建立干部学法及考核制度的分别扣1分。
|
|
|
10、重大决策前实行法律咨询论证。
|
听取汇报、查阅有关文件资料。
|
基础分5分。重大决策未经法律咨询论证出现决策失误,产生不良影响的每起扣2分。
|
|
|
三、工作情况(共31分)
|
11、认真抓好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基层“两委”会成员等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
|
听取汇报、查阅有关文件资料。
|
基础分6分。未组织执法人员参加上岗前法律知识培训的扣1分;公务员全年学法少于40学时的扣1分。青少年学法计划不落实的扣1分;基层“两委会”成员学法计划不落实的扣1分。
|
|
|
12、按照上级要求,结合基层实际,建立村(居)民法制教育阵地,积极开展经常性法制宣传活动。
|
听取汇报、查阅有关资料。
|
基础分5分。未建立村(居)民法制教育阵地的扣1分。能够结合实际自主开展专项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的有一次加0.5分。
|
|
|
13、认真组织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指导基层开展“三个创建”活动。
|
听取汇报、查阅有关文件资料。
|
基础分5分。不能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意见》,未进行统一布置安排的扣2分。召开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经验交流会的加1分。
|
|
|
14、结合农村基层实际,认真开展专项治理活动。
|
听取汇报、查阅有关文件资料。
|
基础分5分。落实上级部署的专项治理工作无计划、无总结,效果不明显的有一项扣1分;基层存在突出问题没有开展专项治理,或治理效果不明显,视情扣2到1分。
|
|
|
15、认真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
听取汇报、查阅有关文件资料。
|
基础分5分。民调组织不健全的扣2分;未建立相关工作制度的扣2分;每年组织调解员培训不少于1次,有一个年度未落实的扣0.5分。
|
|
|
16、积极推进依法行政。
|
听取汇报、查阅有关文件资料,向有关部门了解情况。
|
基础分5分。执法部门发生重大违法行政行为有一起扣1分。镇政府与村委会关系理顺,行政指导有力,经上级机关肯定的加1分。
|
|
|
四、工作成效(共22分)
|
17、治保网络健全,治安秩序良好,公众普遍有安全感。
|
听取汇报、了解有关部门和群众的反映。
|
基础分5分。治保网络不健全的扣1分;公众的安全感达不到90%的扣1分;恶性案件发案率高于全市平均数的扣1分;辖区内每发生一起矛盾纠纷激化重大治安案件扣1分。
|
|
|
18、干部群众法治观念增强,法律素质不断提高。
|
听取汇报、随机抽测、向有关部门了解情况。
|
基础分5分。发生镇领导干部违法案件,受到刑事追究或发生影响稳定的重大群体性事件,本条不得分。
|
|
|
19、本地区经济秩序较好,市场管理有序,企业依法经营。
|
听取汇报、向有关部门了解情况。
|
基础分4分。发生有重大影响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严重违法经营案件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每起扣1分。
|
|
|
20、及时调处化解纠纷,保证基层稳定。
|
听取汇报、查阅有关资料,听取有关部门的意见。
|
基础分4分。民事纠纷调解率达不到95%的扣1分,成功率达不到90%的扣1分;因调处不当,有非正常死亡或“民转刑”案件发生的每起扣1分;因工作失误,造成集体上访的扣2分。
|
|
|
21、加强对基层依法治理工作的实践总结和研究探索,工作有特色、有典型、有经验。
|
听取汇报、查阅有关资料。
|
基础分4分。规划实施以来,未实行培育典型、推广经验的扣2分。工作成绩突出,受到县(区)、市、省、国家表彰的分别加0.5到2分;创造性的开展工作,经验被区、市、省、国家推广的视情每项加0.5到2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