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市网是南京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主办,以宣传党在新世纪新阶段民主法制理论和依法治国方略为宗旨,以服务 “三个文明”协调发展、城市法治化建设为已任的官方网站。为便于社会各界人士加入依法治市网社会志愿者队伍,更好地为依法治市工作建言献策,特制定以下注册管理办法:
一、定义
志愿者是指不为物质报酬,基于良知、信念和责任,自愿为社会和他人提供服务和帮助的人。
依法治市网社会志愿者是指按照一定程序在依法治市网注册登记、参加服务活动的志愿者。
二、基本条件
1、年满16周岁且具有相关法律专业知识。
2、政治上,要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3、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4、热爱社会法律工作;
5、具有从法治视角对社会现象进行调查研究和分析综合的能力;
6、具备与所参加的志愿服务项目及活动相适应的基本素质。
三、权利
1、有权在依法治市网上即时发表自己的个人作品;
2、有权参加依法治市网站组织的相关活动;
3、有权了解与个人资料相关和依法治市网开展的各种活动;
4、有权获取依法治市网站相关活动的资料;
5、有权参加依法治市网组织的社会志愿者年度活动;
6、有权参加依法治市网组织的培训活动。
7、相关法律、法规所制订的有关规定赋予的其他权利。
四、义务
1、遵守国家的宪法和法律,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
2、不得以志愿身份从事任何以赢利为目的或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自觉维护依法治市网和志愿者的形象。
3、必须保证调查材料的真实性,个人文责自负;
4、每年至少在依法治市网上发表一篇新作;
5、积极参加依法治市网开展的竞赛、论坛等活动;
6、为网站建设和法治化城市建设建言献策。
7、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五、注册机构
依法治市网为志愿者注册机构,负责志愿者注册管理工作。
六、注册程序
1、申请人以依法治市网“留言薄”、“专家学者社会志愿者登录”注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注册申请。
2、申请人必须提供个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个人简介(可附个人照片)、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真实详尽的资料。
3、依法治市网将在收到申请人有效申请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核、批准。
七、管理和培训
南京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依法治市网社会志愿者的管理和培训工作。负责建立社会志愿者个人档案和服务活动档案,实现管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注重志愿服务理念、知识和有关技能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志愿者的个人综合素质。
八、志愿活动
南京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实际需求,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和内容多样的志愿活动,鼓励符合条件但未注册的志愿者参加。依法治市网社会志愿者参加完一项志愿活动后,由依法治市网站负责将该志愿者参加活动的情况记载入档案。
九、激励和表彰
南京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志愿者参加活动的情况,定期开展评选表彰活动,授予志愿者荣誉称号;积极向国家和省推荐依法治市网社会志愿者优秀的个人作品。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其修改、变更、解释权属于南京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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