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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浩良同志在全市贯彻《法治江苏建设纲要》深化依法治市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04年12月17日)
http://www.yfzs.gov.cn/ 2005-01-19 16:15:20
    今天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省委下发的《法治江苏建设纲要》(苏发[2004]12号)和有关会议精神,对深化依法治市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动员全市上下积极投身深化依法治市的各项工作,为创建“三个文明”协调发展特色区域、实现“两个率先”、构建和谐社会而共同努力。根据会议的安排,我先就进一步深化全市的依法治市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后面蒋宏坤市长还要作重要讲话。下面,我先讲三点意见。

    一、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树立深化依法治市工作的信心和决心

    依法治市是依法治国方略在城市区域的具体实践。我市自1991年以来,在各级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等方面的共同努力下,依靠全社会的广泛参与,依法治市工作持之以恒、逐步深入,并在全国有了一定的影响。尤其是近几年来,通过积极组织实施《南京市2001年—2005年依法治市规划》,有力地促进了城市经济、政治和社会生活的依法运行和健康、协调发展。

    (一)立法工作不断完善。地方立法坚持创新观念和机制,民主立法、科学立法取得明显进展。人大实行了立法听证会和法规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制度,邀请专家对地方性法规草案进行论证,发挥政协在立法工作中的参与作用,实施了立法周年报告制度,进一步提高了立法质量。政府规章制定程序不断完善,积极向全社会公开征集立法项目,拓宽了信息反馈渠道,探索综合性立法起草工作,实行听证会和专家论证制,规章的立项、起草、审查和监督等方面的工作进一步改进。

    (二)依法行政进一步推进。围绕建设“服务型政府”,着力打造城市发展的优秀政务环境,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改善投资环境的政策措施。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清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行政主体工作顺利实施,对市政府发布的428个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对市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创设的行政许可事项分别按照废止、修改的要求进行处理并向社会公布。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要求,把分解工作目标落实到了政府各个部门。深入推进政务公开,70多个部门和单位建立了“六公开”制度以及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投诉查实待岗制、责任追究制和末位淘汰制等制度。各行政执法机关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进一步改进执法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三)行业和基层依法治理进一步深化。积极开展行业依法治理工作,加大了依法治企工作力度,开展企业信用建设和“企业法制建设协会”试点工作,有效加强了企业与政府、企业与企业之间的沟通和协调;积极深化基层依法治理,不断推进农村、城市社区民主法治建设,全市所有村民(居民)委员会均全面推行事务、财务公开制度,建立了社区居民“民主议事”制度、社区居民委员会与社区成员代表联系制度,加强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四)信用城市建设顺利推进。从政府、企业、个人和中介组织四大信用主体建设方面,确立了22项工作措施,努力打造“信用城市”。出台了《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纳税人纳税信用等级管理办法》、《南京市企业信用管理办法》等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开展了“建信用南京城,做诚信南京人”的宣传教育活动,加大对中介机构的市场化改革,依法促进了咨询评估、会计审计、担保证明等中介组织的建设。启动企业信用记录、信用评价、信用警示、信用监管工作机制,初步构建了企业信用管理信息系统。

    (五)政法工作进一步加强。市委出台了《关于深入开展“平安南京”创建活动,全面构建和谐稳定社会保障体系的意见》,为政法工作指明了方向。各级政法机关从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入手,先后开展了各种专项整治斗争,惩治违法犯罪,保障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初步建立了适合南京社会治安实际的“严打”工作机制。法院、检察院系统以“司法为民”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为主题,落实审务公开和检务公开,公正司法水平有了进一步提高。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业进一步规范和拓展,与香港法律服务合作有了实质性进展,劳教和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

    (六)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扎实。已连续制定并实施了几个普法宣传“五年规划”,成立了“法学专家咨询组”和“百人义务讲师团”等法制宣传队伍,出台了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的相关制度。全市十三个区县和市有关部门,也都制定了相应的《规划》及有关规章制度,建立了网站网页,市和区县开通了12348法律咨询热线,市各新闻媒体普遍开辟了法制宣传专栏节目,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不断扩大。

    多年来,在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下,依法治市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积累了不少好的经验。

    一是坚持党委领导、机关部门各负其责、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我市的依法治市工作始终坚持市委的统一领导,成立了市委书记任组长的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明确具体工作目标。各级党委都把依法治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初步形成了党委决策、人大和“一府两院”履行职能、政协发挥民主监督作用、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

    二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保持依法治市工作的生机和活力。我市的依法治市工作始终围绕“两个率先”和“三个文明”协调发展的目标任务,立法上按照“不抵触、有特色、少而精”的要求,科学立法、民主立法;行政上按照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创新行政决策、执行体制,依法行政工作进展迅速;司法上以“司法为民”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为主题,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得以统一,公正司法获得赞誉,为我市加快改革、加快发展、加快富民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呈现出勃勃生机。

    三是坚持人民当家作主的本质要求,赢得人民群众对依法治市工作的积极支持和广泛参与。依法治市的主体是广大的人民群众,维护的是人民群众的利益。针对这一本质要求,依法治市始终把发展社会主义民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放在重要地位,积极开展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贯彻落实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基层民主自治制度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让人民群众充分享有社会主义的民主权利。同时,畅通各种民意渠道,集中民情民意民智,维护民权民利民益,从根本上调动和激发群众的主动性、创造性,使依法治市拥有广泛而深厚的群众基础。

    四是坚持创新工作载体,有效推进依法治市。依法治市是一个逐步发展的历史过程,需要通过各种形式的载体,循序渐进地向前推进。近年来,我市在立法上,建立了立法听证会、专家论证会等载体;执法上,推行了执法责任制、政务公开栏、市民信箱、政务大厅等载体;在转变法治观念上,建立了“执法理念大讨论”、研讨会、网络法律知识竞赛等形式的载体;在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上,以“三个创建”为载体推动了基层民主法治的发展。

    五是坚持理论指导实践,依法治市的理性化不断增强。多年来,我市的依法治市工作始终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通过课题研究和研讨会等形式,致力于研究城市法治化进程的一般规律,科学推动立法、执法、司法、监督、法制宣传、法律服务等依法治市的各项工作,推动部门、行业和基层的依法治理,依法治市工作的理性化程度、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得到加强。

    二、开阔思路眼界,进一步明确深化依法治市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在认真总结经验,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依法治市工作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和亟待解决的问题,还有一些薄弱环节需要加强。主要表现在:

    (一)对依法治市内涵的认识有待深化。从普法到法制的实践,从法制实践到依法治国方略的提出,从依法治国到建设政治文明,法治的内涵不断丰富。在当前政治文明的概念下,党的依法执政、人民当家作主对宪政和法律至上观念的树立、权力的制约、诚信政府、法治政府的建设、人权的保障、公民的有序政治参与等已成为依法治市的实施原则和实质内容,因而需要对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进行现代法治理念的启发和引导,以往的那些重条文宣传、轻理念启发,重义务说教、轻权利宣传,重法律常识教育、轻基本理论学习的做法亟待改变。

    (二)实施依法治市方略的措施有待完善。以往推进依法治市的措施大部分还是靠发文件、开大会、考核验收。在现代条件下,传统单一式的推进措施与结合群众的参与式、互动式和自我教育式的推进方式相比显得单调、薄弱,需要把依法治市工作融入公众的物质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中去,融合在决策、公共管理行为、制度机制建设等具体实践中并使之公开化、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使公众普遍欢迎和接受,理解法治的真谛,树立法治精神。

    (三)依法治市工作发展不平衡的问题有待解决。仍有少数领导干部对依法治市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没有摆上应有的位置。有些区县依法治理工作虽有了规划,但缺乏保证措施,在如何落实依法治市工作的方式和有效途径方面缺少深入研究。一些行政执法人员和司法人员在严格、公正、规范、文明执法方面做得还不够,自身素质不能适应工作需要,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问题仍然存在;基层依法治理工作发展不平衡,普法仍有死角。

    (四)对依法治市工作的督促检查有待加强。督促检查依法治市的进展情况是推动依法治市的重要保障措施。因此,市委对年度依法治市工作和依法治市五年规划的督促检查力度需要继续予以加强。人大的执法检查和司法监督、政府法制部门的执法监督、监察部门的监察工作也都需要进一步加强,以推动依法治市战略的落实。

    上述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今年7月,省委制定印发《法治江苏建设纲要》,并就全面建设“法治江苏”召开电视电话会议进行了动员部署。为认真贯彻好省委《纲要》,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带领市依法治市办的同志,就全市的依法治市工作进行了深入的调研,从8月份开始着手起草体现南京特色的《中共南京市委关于贯彻〈法治江苏建设纲要〉,全面深入推进依法治市的意见》。该《意见》着眼城市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的全局,突出与城市法治化进程相适应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总体进程;适应加快推进民主政治建设和“三个文明”协调发展的新要求,突出提高党委执政能力和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各项权利;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和“两个率先”目标任务的完成,突出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促进司法机关公正司法;适应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需要,突出营造城市法治氛围和诚信、安全、有序的经济文化社会发展环境。几个月来,已先后组织召开了部分区县、部门、行业负责同志参加的座谈会,人大、政协法制委和政府法制办等单位座谈会,市依法治市法学专家座谈会。此外,还征求了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意见。市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有关领导也对《意见》提出修改意见,给予了具体指导。目前,该《意见》已经过十余次的修改、完善,并获得市委常委会研究通过,即将于年内以市委名义正式印发出台。

    根据目前的这个《意见》,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深化依法治市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遵循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重视利益的协调与平衡,全面推进城市法治化进程,实现经济、文化事业和其他各项工作的依法规范、管理和运行。我市依法治市要实现的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在全市形成公民与组织自觉学法、用法、守法、护法的良好局面,努力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基本实现我市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的法治化,取得“四个明显成效”:

    一是党委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执政基础更加巩固,执政能力进一步提高。二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规范、措施逐步健全,社会主义民主的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稳步推进,人民群众依法享有的权利和自由得到保障和发展。三是行政管理体制、司法体制及其运作机制与经济、政治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水平切实提高。四是广大公民尤其是公务人员的法治观念、法律素质普遍增强和提升,经济文化社会生活实现诚信、安全、有序。

    三、坚持改革创新,推动依法治市工作深入持久协调发展

    深化依法治市工作,要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大力推进理论创新、体制创新、制度创新和工作创新,鼓励基层大胆实践,积极创新,根据新情况,采取新办法,创造新经验,不断提高我市法治建设的水平。

    一要贯彻四中全会和中央《决定》精神,提高党委的依法执政能力。要创新执政理念,进一步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以人为本、依法执政理念,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领导立法,带头守法,保证执法,组织领导推进依法治市。要健全执政体制,发挥党委对同级人大、政府、政协等各种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加强和改进对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各类群众团体的领导,支持和保障他们依照法律和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要改善执政方式,各级党的组织和领导人要严格按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程序、时限和手段行使执政权力,支持人大依法履行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经过法定程序,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成为地方政权机关的组成人员,并对他们进行监督;领导和支持政府履行法定职能,依法行政;支持和保障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司法权。要巩固执政基础,健全和完善党内决策、民主和监督等制度,完善执政的制度基础;要健全和完善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考核等制度,巩固执政的组织基础;要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使基层党组织紧密联系群众、充分发挥作用,扩大执政的群众基础。

    二要切实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也是社会主义优越性的体现。55年来,我市的人民当家作主成果丰硕,形式多样。但与“三个文明”协调发展和推动“两个率先”的实践相比,还有距离。贯彻中央精神和省委《纲要》,加大民主政治建设的力度,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制度是根本保障。要通过制度创新,实现人民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尊重和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要围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民主政治协商制度、村民自治制度、社区居民自治制度、职工代表大会等制度,确立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各项具体工作举措,支持和保障人大依法履行职责,尊重和充分吸纳民主协商意见和建议,积极发展农村和社区“四民主、两公开”,推进企事业单位职工的民主管理。

    三要加快推进政府法治建设,全面打造“服务型”政府、“法治政府”。做好政府法治建设工作,既是贯彻中央的精神,也是保证南京在城市竞争中脱颖而出的重要举措。今年是政府法治建设的重要一年。国务院出台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规划了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十年目标任务。7月1日正式实施的行政许可法,对政府的行政审批行为也产生了重大影响。对照这些新的要求,考虑到我市依法行政工作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等现实情况,我市政府法治建设的任务还是比较艰巨。要按照国务院关于“职权法定、依法行政、有效监督、高效便民”的要求,努力使我市各级政府朝着“服务型”政府、“法治政府”的方向前进。要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法,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要完善科学和民主决策,加强制度建设,着力提高制度建设的质量;要加强和改善行政执法,确保法律法规正确实施;要完善行政监督机制,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

    四要提高政法工作水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政法工作是党委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和改善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政法机关职能作用,对于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全面贯彻《纲要》和深入推进依法治市意义重大。提高政法工作水平,队伍是基础,制度是关键。要推进政法队伍素质建设,提高政法工作人员的依法办事能力。要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把好的做法、有利的经验用制度固定下来,实现靠制度管人、用制度办事。司法机关的公正司法水平直接影响我市政法工作水平的高低。要着眼于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完善审务公开和检务公开。要充分认识坚持党委对司法工作的领导与坚持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检察权之间的辨证统一关系,全面把握司法的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经济效果、社会效果之间的辨证统一关系,实现党委领导下的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达到司法的法律、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五要塑造城市法治精神,营造崇尚法治的社会氛围。崇尚法治的社会氛围与实现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的法治化互为条件、相辅相成。营造崇尚法治的社会氛围,做到人人知法守法,各方依法办事,途径多样。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构建多形式推进、立体化覆盖的法律传播体系,通过生动、形象和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与法律传播,在全社会树立尊法、信法、守法的风气,是营造法治氛围的重要手段。到目前为止,我市已历经了四个“五年”普法规划,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按照省委《纲要》的要求,联系我市近年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实际,营造崇尚法治的社会氛围,要突出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和内容,提升人人知法守法、各方依法办事的意识与能力;要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制度化建设,实现法制宣传教育的规范化运作;要整合社会法治资源,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紧密结合“两个率先”的形势和南京“争先进位”的实践,把公民和组织的社会实践与多样化的、立体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有机融合起来,增强学法、用法、守法、护法的意识与能力。

    六要积极构建“安全、诚信、有序”的和谐社会,为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诚信的社会、安全的环境、规范的秩序是市委制定的《南京市2001—2005年依法治市规划》确定的目标,是“两个率先”和“三个文明”协调发展的重要基础和保障。构建和谐社会,激发社会发展的活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强全社会的诚信意识,维护安定团结和可持续的发展环境,是深化依法治市必须重视和解决的问题。要通过健全规范运作的城市信用体系,打造政府、企事业单位、中介组织和个人四大类信用主体,推动城市信用的整体进步。要以政治稳定、经济安全、生态安全为着眼点,大力加强“平安南京、创建最安全城市”建设,完善有关环境监管的各种规范制度,加强生态安全监管,积极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活动,建设生态城市。要继续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推进教育科学文化健康有序发展,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为完善市场经济秩序、发展教育科学文化和维护人民群众利益服务,实现经济文化社会的有序发展。

    同志们,深化依法治市是一项长期的任务,是一个不断实践、不断探索的过程,贵在求真务实,重在坚持不懈。全市上下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纲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全面深入推进依法治市工作,在全省基本实现以中心城市为核心区域的法治化目标中发挥省会城市的示范带头作用,为实现“两个率先”和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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