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7月2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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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民族团结 共同繁荣发展 构建和谐社会
http://www.yfzs.gov.cn/ 2008-07-02 09:37:35
孙东亮
    党的十七大是我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胡锦涛总书记的报告,系统地、科学地回答了在新世纪、新阶段举什么旗、走什么路等重大问题,对全面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十七大报告的第六部分中第四个方面详细阐述了壮大爱国统一战线的重要意义,强调“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的和谐,对于增进团结,凝聚力量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十七大修改的新党章,首次将民族宗教工作纳入其中,这为我们在新的历史时期做好民族宗教工作指明了方向。十七大报告是今后一个时期,指领我们工作重要的纲领性文件,我们要紧密结合实际把十七大精神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
    我们建邺正处在大建设、大发展的关键时期,初显现代化新城魅力的河西,吸引着来自全国各地的社会精英以及知名企业,为未来河西发展注入了活力,增添了后劲,其中也不乏来自偏远地区的少数民族群众,他们既有河西建设者也有务工谋生人员,这给我们从事民族宗教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加强各民族间的团结,实现共同繁荣发展,这是和谐社会建设的必然要求,因此我们要将十七大提出的“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作为我们从事民族工作的重要目标,将党和政府惠及少数民族的举措落到实处,努力营造和谐共荣的民族氛围。
    针对我区外来少数民族流动人群逐年增多的状况,我们要着重解决好以下几个问题:
    一是要进一步加强宣传。要依托社区,发挥社区宣传阵地的作用,在广大居民群众中宣传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党的民族政策,通过举办民族特色活动,提高群众的民族意识,树立“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思想,结合“五五”普法,将党的民族政策、法律、法规作为法制教育的主要内容加以学习贯彻,努力做到依法办事,确实维护少数民族合法权益。
    二是要建立组织,落实责任制。区、街要设立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管理领导小组和少数民族服务站,设立固定的办公地点,配备专人负责,增加投入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服务措施,应急预案等,加强对辖区内少数民族群众的沟通,协调和管理服务工作,形成上下联动,相互配合,全覆盖的工作格局。
    三是要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一方面要宣传我区在城市管理中的政策规定,让他们自觉遵守;另一方面要依法严格管理。对那些违反规定依门设摊、占道经营者坚决取缔,严厉打击坑蒙拐骗、偷盗等不法行为。同时要积极为其提供热忱服务,要与教育、医疗卫生、计生、劳动保障等部门密切配合,对少数民族在就业、医疗保健、计划生育、子女入学等方面提供便捷服务,不断满足他们的生活需求,努力营造一个良好的市容、市貌和治安环境。
    四是开展活动,丰富少数民族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在社区建立健全少数民族人口信息台帐,将少数民族群众纳入到社区的各项服务之中,并在生活上给予优先关照。广泛吸纳有特长的少数民族群众参加社区的文艺团队组织,组织他们参加各种形式的联谊会和文娱活动,为各民族友好交流架设桥梁。积极引导少数民族热爱南京、热爱建邺,做一个遵纪守法的文明市民,为构建和谐社会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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