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十七大报告专门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出了要求,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这项工作的高度重视,也对新时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指明了方向。做为一名从事近二十年法制宣传教育的老兵,在学习十七大报告后,倍感亲切,深受鼓舞。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必须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坚持学以致用、用以促学,把十七精神和要求落实到具体工作之中,最大限度地发挥职能作用,扎实地做好本职工作,为“全面达小康、建设新下关”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第一、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深刻把握和领会十七大精髓,要认真研读十七大报告,全面准确地领会党的十七大精神,切实学深学透、切实把自己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七大精神上来。要紧密联系司法行政工作实际,把十七大精神贯彻落实到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去,按照党的十七大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出的要求,努力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新发展。
第二、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增强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法制宣传教育是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十七大报告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指明了方向,同时也赋予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更加崇高的责任和使命。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对于全面落实“五五”普法规划,促进我区经济建设和构建“和谐下关”、建设“法治下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一定要在思想上提高认识,要在全面深刻理解和把握十七大的精神基础上,紧密联系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实际,进一步增强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全面贯彻落实“五五“普法规划,为构建“和谐下关”、建设“法治下关”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第三、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努力开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新局面。新形势、新任务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区法制宣传教育要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要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继续深入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基本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要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为区域经济发展服务,加大规范经济社会发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坚持法制宣传教育服务人民群众,围绕人民群众的现实需要,加大与公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需求。二是认真贯彻《关于加强全区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继续加强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推动全区普法不断深入。 三是深入开展“一学三讲”和“法律六进”活动。继续广泛开展法律进机关、进单位、进军营、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活动,促进普法工作向基层延伸。继续深入开展“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活动,引导广大人民群众依法参与社会事务,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依法履行社会责任和义务。继续组织好每月一次“18”法律广场和全区“12.4”法制宣传月活动。继续开展“法律人在行动”和法制宣传教育专项主题活动。继续充分发挥“ 南京普法网”、“法治下关”、“南京下关”、市司法局等网络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扩大法制宣传教育覆盖面。四是强化培育法治精神的理念,以普法推进法治文化建设。认真贯彻《推进下关法治文化建设法制宣传教育行动计划》,以传统文化为载体,使法律融入人们的生活;以法律与文化相渗透,促进普法效果更加显著。五是加强对普法工作的检查、指导、组织协调工作。积极配合区人大做好对全区的法制宣传教育的监督和检查,保障人大决议的贯彻落实。加强对各单位“五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考核,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六是认真做好“五五”普法中期总结表彰评比工作。根据“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和特点,加强分类指导,总结培养各类普法工作典型,认真组织好“五五”普法中期总结表彰评比,提高全区干部群众学法守法用法的积极性。七是坚持法制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以创建“二个创建”为抓手,全面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继续抓好“民主法治社区”“民主法治单位”创建工作,加强对已命名的 “民主法治社区”、“民主法治单位”动态管理,做好省、市、区三级“民主法治社区”和“民主法治单位”的推荐申报工作。
2007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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