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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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交农业税后可能引发的农村争地纠纷应引起高度关注
南京市司法局
http://www.yfzs.gov.cn/ 2004-03-22 16:10:46
    全额取消农村农业税是省、市为减轻农民负担的重要举措。对此,广大种田农户从内心感谢党和政府一心为民、富民利民这一好政策,进一步激发了农民种田的积极性。但一些客观因素的存在可能会引发出新的争地要地纠纷,也应引起高度重视。

    据对我市部分村镇的初步调查,由于1981年第一轮土地承包政策规定,承包人的责任田30年不变。20多年因生老病死、婚嫁迁移等诸多自然因素,逐渐形成了一些农户人多地少、地多人少,甚至出现空挂户的现象。当时土地承包政策还规定,承包的土地如需调整,必须经本组2/3的农户同意,然而人多地少的农户始终达不到2/3,调整土地的愿望无法落实。这期间,虽然地少的农户坚持要地,但由于多承包土地多交农业税实际收益并不多,地少的农户心理上尚能平衡,矛盾虽有,但不突出。免交农业税政策出台后,新的争地矛盾逐渐凸显,并有扩大趋势,主要表现有四种形式:一是地少或缺地的农户争要责任田的要求更加强烈,地多的农户依政策更不愿意放弃责任田,由此引发的农户与农户之间、农户家庭内部之间的纠纷日渐增多;二是由集体依法转包给外来人口或当地种植大户的原农户抛荒地或闲置边角地,农户要求重新拥有承包权,由此引发农户与集体之间、农户与外来人员或当地承包种植户之间的矛盾纠纷;三是对原农户二次转包租种地,发包方要求中止原转包协议或补偿因免交农业税后增加的收入,由此发包方与承租方产生矛盾纠纷;四是部分村民还要求对农转非人口的原责任田进行流转承包,也引发了新的矛盾。据了解,上述几类矛盾在我市部分村镇有的已相对突出,并有群众因而多次集体上访到镇村,外地甚至还出现因矛盾激化而导致过激行为发生,成为影响当地社会稳定的一种潜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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