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依法维护土地市场秩序,近几年,区国土分局在有力保障用地需求的同时,积极探索构建土地执法监管长效机制,初步建立了土地执法监察预防、批后监管、案件查处、部门联动等四项机制。
一是着力构建预先防范机制,有效遏制违法用地行为发生。建立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制度,引导全区上下依法依规管地、用地;建立土地执法动态巡查制度,完善土地执法巡查网络、明确巡查责任和考核制度,切实做到违法用地“早发现、早报告、早制止、早查处”;建立违法用地报告通报制度, 不定期将全区的违法违规用地情况,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汇报,并通报各街道和开发园区,争取各方对打击违法用地行为的支持。
二是着力构建批后监管机制,有效防止国有土地资产流失。建立土地利用状况动态调查制度, 组建闲置土地调查处置常设工作班子,建立健全各类建设用地“图、表、册”,实时监控、更新、掌握动态,对辖区项目用地、项目建设、投入产出、缴纳利税等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按季度和年度提交调查分析报告,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建立土地证书查验制度,制定了《查验暂行办法》,通过证书查验,及时发现土地闲置和改变用途、超占用地范围等违反土地利用条件的行为,并予以处置;建立经营性用地竣工复核验收制度,严格控制开发商擅自改变用途、调整容积率、超越红线等改变土地利用条件的现象,规范用地行为;开发建设用地跟踪管理信息系统,根据1:1000航拍影像图,逐步建立江宁全区三维场景,立体展现全区地形地貌和城市建设过程,实现土地利用状况的动态跟踪管理。
三是着力构建案件查处机制,有效打击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建立了耕地保护地方问责制,区政府与各街道、各街道与村(社区)层层签订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建立基本农田保护信息员网络,将征地、违法用地等土地管理的有关内容列入街道(园区)四项建设千分考核;建立违法案件查处程序制度,就案件的受理、初查、立案、调查、审理、送达、听证、执行、移送和结案等程序作出明确规定,规范执法行为;建立违法案件审理会审制度,出台《关于加强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审议工作的通知》,确保案件处理适用法律得当、程序合法、定性准确、公平、公正、保证案件审理质量。
四是着力构建联动联管机制,有效实施土地管理共同责任。建立全员执法工作新机制,将土地执法责任纳入全系统人员的工作责任,实行“批前早介入,批中严把关,批后重监管”的机制;建立土地执法联动机制,与公、检、法等部门建立土地执法联动机制,设立公安驻局民警办公室,有效缓解执法难,难执法现象,与区法院建立“执行工作联动机制”及“执行威慑机制”,保证法院生效的涉及国土资源的法律文书得到有效执行,主动邀请检察院对国土资源工作全过程进行检查监督;建立土地管理共同责任机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共同责任的有关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全区各职能部门职责规范和工作程序,促使各部门加强工作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制止、查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切实改变以往土地“一家管、大家用”为“大家管、大家用”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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