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宁区交通局以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为载体,在交通系统大力组织实施法治系列创建活动,以“八项创建”为抓手,全面深化“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推进“法治交通”建设:
一是创建平安法治海事。依法严处水上辖区各类违法违规航行行为,扎实推进内河危险货物运输船舶、水上风景旅游船舶安全监督工作,确保不发生社会影响较大的船舶污染水域事故。着力构建寒潮、台风等恶劣天气预防、预警机制,有效提高应对恶劣天气的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内河交通事故和险情搜寻救助体系,有效开展实战演练,确保辖区内水上搜救成功率达95%以上,不发生一起死亡3人以上水上交通责任事故。
二是创建平安法治航道。建立健全航道管理机制,强化动态管理,及时、有效地消除航道碍航隐患,航标正常率达到99%以上,确保不发生因航道部门管理不善而导致的重大责任事故,保持辖区航道畅通,不发生因管理不善而造成24小时以上的航道堵塞事故。依法规范跨河建筑物审批行为,杜绝因违法审批而出现的违章碍航建筑。
三是创建平安法治航管。严格按照标准进行水运企业和水运服务企业及从业人员的资质审核,重点强化水上危化品运输市场安全监管和水上危化品运输企业安全资质审核,并加强动态跟踪监管。
四是创建平安法治运管。严格落实“三关一监督”职责,强化运输市场监管。严格按照准入规定审核运输企业经营资质,实行动态跟踪监管。严格监督汽车客运站场的安全生产,确保不发生涉及交通行业安全监管因审批把关不严或监管缺位等失职失责造成的重大责任事故。严格执行《江苏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工作规范》,确保危险货物运输公司化率达到100%。
五是创建平安法治维管。严格按照准入规定审核汽修厂家经营资质,大力开展维修市场专项整治活动,重点检查维修企业规范使用维修记录、维修合同使用、企业诚信机制建设、安全生产制度落实等情况,通过行业整治,切实维护维修市场的正常秩序。
六是创建平安法治公路。坚持建管养并重的方针,规范设置标志标线和安全防护措施,精细养护管辖公路,不断完善交通安全设施,增强交通安全保障能力,提高公路安全系数。加强对在建桥梁的监管,加大对公路桥梁的隐患治理力度,大力改造农村公路危桥,持续打击超限超载行为。深化改革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体制和机制,确保不发生因管养不善而引发的重大交通责任事故。进一步落实预防预控措施,提升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七是创建平安法治工程。进一步规范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秩序,实行交通工程施工安全许可证制度和工程安全契约化管理、工程安全施工方案报批手续、重大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认真实施交通工程的安全业绩评价,督促交通建设、设计、勘察、施工、监理单位切实履行工程安全管理职责,将交通工程纳入招标、进场、施工、竣工的全程安全受检范畴,确保工程项目、施工路段不发生重大生产、交通事故。
八是创建平安法治企业。加强交通系统企业管理,引导企业强化自律意识,促进企业依法经营、照章纳税、严格履约,在质量、价格、环境、劳动等方面依法担负责任。建立健全民主保障制度,畅通职工表达意见、反应诉求渠道,更多采用调解方法处理矛盾纠纷。强化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加强人防、技防、物防等基础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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