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规范管理 创建示范单位
http://www.yfzs.gov.cn/ 2008-06-18 15:10:57
    江宁区地税局根据全区法治建设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积极组织实施“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全面推进各项税收工作规范化管理,取得显著效果。
    一是推行部门职能规范化。进一步完善内部机构设置,合理界定部门职能,依法理顺征收、管理、检查等环节的职责分工,完善内部执法体制,畅通执法链条, 提高内部机构行政管理和税收执法的运行效率。进一步规范处理执行税法与组织收入、支持经济、优化服务之间的关系,促进严格、公正、文明、规范执法。
    二是推行税政管理规范化。健全完善税收管理员工作职责与规程,规范税收管理员制度,完善重点税源监控体系,建立科学实用的税收预测模型。完善纳税评估制度,建立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纳税评估模型,改进纳税评估方法,规范纳税评估结果的处理。研究制定分行业、分税种的管理办法,切实细化地方税种的管理。
    三是推行税收征管规范化。严格遵循组织收入原则,坚持税费并重,推进税费征管一体化。大力实施“阳光检查”机制,建立和完善首查责任制,全面推行案件复查制,不断提高检查工作质量。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检查,狠抓大案、要案和重点举报案件的查处工作,严厉打击涉税违法行为。合理设置办税服务窗口,实现税务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和许可文书送达的集中、限时办理,简化涉税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提升纳税服务水平。
    四是推行执法监督规范化。对大额减、免、缓税的审批,实行集体审核、民主决策制度,对税务行政处罚实行听证制度,保障纳税人陈述权和申辩权,不断规范对重点执法环节的监控。严格执行《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流程》,规范审理流程,细化审理纪要,明确审理时限,加强案卷归档,强化案例分析,不断完善日常检查重大案件审理工作。完善税收执法事后监督机制,推进税收执法检查日常化,不断创新检查方式和手段,做到全面执法检查和专项执法检查相结合,切实规范税收执法行为。
    五是推行执法责任规范化。健全完善执法责任制,合理设置岗位,科学分解岗位职责,逐步实现制度、机构、岗位、人员的有机结合。细化执法工作流程,确定工作形式,规定工作时限,密切岗位衔接,保证各执法岗位间职责分明、程序流畅、效率显著。建立健全以人工考核为辅、自动化考核为主的科学、量化的考核评价体系,实现考核的制度化和日常化。考核结果与评先评优、提拔使用、能级评定等密切挂钩。严格实施过错责任追究,明确法规、人事监察、计财等部门在责任追究中各自的职责。
    六是推行执法保障规范化。实行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加强全员法律培训,强化法律法规和政策学习,大力提高干部队伍执法素质。大力实施人才兴税战略,营造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和激励干部热心事业的良好机制与氛围。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大力开展文明创建和行风评议活动,不断加强效能建设,积极开展效能监察。认真实施“五五”普法规划,开展税法宣传月活动,形成税法宣传良好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执法联动机制,整合社会资源,有效打击偷、逃、骗、抗税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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