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切检民关系的新举措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接待日走进社区活动记实
http://www.yfzs.gov.cn/ 2008-06-11 14:41:40

    根据省、市院2006年控申检察工作要点的指示精神,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观和建立检察长巡回接访群众机制的要求,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检察院组织的检察长接待日下基层进社区的活动已早早的在金陵路社区桃叶渡广场拉开了序幕。

   检察长接待日下基层进社区是该院检察长接待日工作制度中的重要一环。目前,该院检察长接待日已形成了由日常定期接待、预约接待、专门接待和下基层进社区接待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检察长接待日工作制度。

    此次检察长接待日由赵志华副检察长负责接待,举报中心、民行科、预防科等业务部门协助接待。现场设立了检察长接待、举报电话、法律咨询等席位。上午9点左右,各席位前已经挤满了咨询和举报的群众,有咨询法律问题、举报程序和方法的,有要求进行法律常识讲解和对检察工作提意见的,凡是群众提出的所有问题,接待人员全部耐心的进行了解答,力争做到让每个来防群众满意而归。特别是检察长接待的席位前更是热闹非凡,由于人多,群众自发的排起了队等待检察长的亲自接待,成了接待现场的一个热点、一道美丽的风景。

    “请问那位是检察长?我要举报我们经理。”说话的是一个30来岁的男子。该男子称,他是某单位的一名员工,前段时间经理趁人不注意将单位一样值钱的财物偷偷拿回了家。虽然他行为隐秘,但还是被其它人发现了,在单位闹得沸沸扬扬,后该经理怕事情闹大,暗地里又将东西送了回来。该男子问经理私自挪用单位的财物是否算违法犯罪。听完,赵检略加思索后表示该经理的行为尚未构成挪用罪。构成挪用罪必须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之一,即挪用财物进行非法活动、营利活动或在三个月内都不归还。经理的行为显然一个都不符合,因而不构成犯罪。

    在整个接待过程中,赵检始终面带微笑、和蔼亲切的接待着每位来访的群众,耐心、认真仔细地倾听着群众的述说,并时时和群众亲切交谈着、讲解着,凡当时能解决的事就解决在现场,当时解决不了的,就嘱咐业务部门的工作人员认真做好笔录,回去调查研究后把结果再通报给来访群众,做到问必答,答必有果。到接待日结束时,检察长接待位前的群众还是依依不舍的走开。这次检察长接待日进社区的活动共接待来访群众21人,其中,举报的2人,法律和其它方面问题咨询的17人,现场解决实际问题2人,带回未决的问题1个。现场的群众都说:原来我们老百姓举报难、告状难,想申诉不知去何处,现在好了,人民的检察院就在我们身边,检察长就在我们中间,政府和我们人民群众真是贴得越来越近了。

     正如轮值检察长赵志华同志在接受新闻媒体采访时所说  


声明:
  本网站为公益性网站,刊载内容以共享和研究为目的,不存在任何商业考虑,刊登的对象如有异议,请于我们联系。谢谢您的支持与理解!

该信息被阅读了次. [好友推荐]  []  [打印页面]  [关闭窗口]

【相关信息】
南京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主办
南京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南京市司法局承办 南京羊福科技教育有限公司承制
任何意见或建议请联络:njyfzs@yahoo.com.cn
Copyright ? 2002-2008 YFZS.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