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域法治建设在建设法治国家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基础性作用,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深入实施,县域法治建设也越来越为人们所关注。刚刚闭幕的党的十七大,胡锦涛总书记报告的第六部分以"坚定不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为题,用独立的篇幅集中阐述了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对"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全面部署。十七大报告为我们在新时期落实依法治国方略、深入扎实地推进法治建设指明了方向,同时,也为我们的领导者、决策者和执法者明确了在加快推进法治建设工作中的责任和任务。今天,来自全国24个百强县(市、区)的领导齐聚昆山,研讨"县域法治化建设"这一全新的命题,交流在推进县域法治化建设中的经验感受,研究和思考推进县域法治建设的问题和措施,对于新时期新阶段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进一步推进县域法治化建设进程具有重要意义。
昆山是江苏省苏州市所辖的县级市,近几年来,在省委省政府、苏州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社会经济快速发展,走在了全国县级市的前列。昆山经济发展的今天,其中重要的一个方面,得益于昆山良好的法治环境。正如市委书记张国华所说:"昆山作为首批达到江苏小康社会指标,基本达到全面小康社会水平的城市,在发展中,坚持依法办事的精神始终贯穿其中,昆山县域法治化建设的实践,为昆山县域经济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保障作用。"特别是最近几年来,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我市紧扣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两项重点,围绕构建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良性互动机制,进行了积极的探索。
一、坚持党的领导统筹全局工作
坚持党的领导,是宪法确定的一项基本原则,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长期以来,我市法治建设始终坚持在各级党委的领导下,正确处理好党委执政与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关系,正确处理好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与严格执法的关系,正确处理好党委对政法工作的领导与保障司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的关系,有效保障了昆山法治化进程的顺利推进。一是确立法治工作党委一把手负责制。市、镇、各部门均设立依法治理工作机构,明确党委一把手负总责,抓法治工作的统一规划、统一协调、统一部署。二是着力完善党委决策机制。建立健全了市委常委会议事规则、市管单位领导集体决策议事规则等制度,市委常委会扩大到人大主任、政协主席和政府副市长,市委、市人大、市政协、市政府集思广益,共谋大略,形成党委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良性机制,保障了党委决策与人民群众利益的一致性,与法治化要求的一致性。三是不断提高党委依法执政能力。一支素质优良、作风过硬的干部队伍是党执政的基石。近年来,我市大力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范领导干部选拔程序,推行领导干部公开选拔、中层干部评议末位淘汰制,加大干部交流、竞争上岗和挂职锻炼力度,有计划地选派干部到国内著名高校及国外学习培训,多管齐下,不断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增强各级党委依法执政能力。法治昆山建设的实践告诉我们,只有坚持党委统一领导,才能真正把法治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只有坚持党委统一领导,才能动员和组织全社会力量形成齐抓共建的工作格局;只有坚持党委统一领导,才能统筹兼顾各项工作,有效解决法治建设中遇到的问题,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坚持优化法治环境服务经济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昆山坚持从实际出发,充分发挥区位优势、环境优势和服务优势,坚定不移地实施外向带动战略,走出了一条率先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新时期"昆山之路"。2005年底,昆山率先实现了江苏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各项指标,基本达到了全面小康社会水平。经济的发展离不开民主政治的强大支撑。我市法治建设始终坚持立足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这一主线,同时经济社会的快速、良性发展又进一步促进了法治建设。全市上下,法治环境是生产力、是竞争力、是第一投资环境的理念已深入人心。良好的法治环境,全面提升了我市的投资软实力。在台湾电子电器公会对大陆城市投资环境评估中,我市连续3年位居前3甲。2006年我市荣获全国中小城市最具投资潜力百强第1名。截至今年6月,我市累计批准外资项目近5200个,注册外资超200亿美元,到帐外资118亿美元。昆山成为了吸引外资的"强磁场",这种强磁场中有一股重要的力量就是法治之力,效率政府、阳光政府、服务政府正是这一法治之力的核心。
效率政府,引领率先发展。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是我市努力打造效率政府,追求高效优质服务的一个缩影。成立于2003年的昆山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集中了全市35个政府职能部门400多项审批服务事项,实现了"一个门受理、一幢楼办事、一个窗收费、一条龙服务"的完整审批链。4年来,中心先后进行了5次大规模审批提速,共22个部门的135个审批事项的总承诺时限由原来的2541个工作日减少为1143个工作日,缩短了55%。即办件比例也由原来占总数的15%左右提升到近65%。今年的"行政审批革命",又实行了行政审批"一表制"和"抄告相关、并联审批"制度,取消调整审批项目82项,17个项目实现向镇(区)延伸或网上审批。海关、检疫、税务、工商、劳动等部门完善了网上申报、网上认证、网上咨询等一系列功能,为企业开辟了便捷服务的绿色通道。
阳光政府,引领科学发展。推行政务公开,打造阳光政府,在昆山已不是口号,而是实实在在地落实到了全市各级党委、政府的行动中。目前,我市9个镇、12个园区、42个部门均已建有政务公开门户网站。市、镇两级党委政府及各部门的重要决策事项向社会公示并实行听证决策制度,城乡动拆迁工作听证及公示制度、村级重要事项决策听证制度规范运行。土地使用程序规范,全面推行土地集约利用、公开拍卖。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全面实施,2007年我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80%以上。按照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我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依法规范产业准入,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制度,坚持执行环评一票否决制,05年拒批了15家外商投资项目,累计涉及金额折合人民币近3亿元,06年拒批10家企业也超过了2亿元投资,01年来拒批的各类建设项目共计超过了200家。
服务政府,引领和谐发展。从管理转为服务是政府法治化的一个重要标志。近年来,就如何服务于各类社会主体和广大人民群众,维护社会面的和谐稳定,我市进行了不断的探索。一是充分保障失地农民利益。随着城市化步伐的加快,失地的农民转变成社区集中居住的居民,农民保障问题也成为我市党委、政府最为关心的问题。目前,我市已全面实施了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农村与城镇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全面并轨,实现了医疗保险的全覆盖。二是拓宽劳动力就业服务渠道。为适应广大劳动力就业及企业用工需求,我市建立了"12333"劳动保障信息咨询服务系统,启动了劳动保障"三合一"网上申报工程,实现公共就业服务网、社会保险业务网和劳动监察网的信息交换、资源共享,使企业在人员录用、社会保险业务、劳动合同签订3项业务分头申报简化为一次性申报,并实现了部分业务网上办理。三是完善新昆山人管理服务。本着"融入重于监管"的理念,我市实现了外来人员子女读书的市民待遇,3万多名适龄儿童100%入学。建成76处外来人员集宿区,1391处外来人员集居地,外来人员集中居住率达到了71.15%。在这些集居区,还配套建设了银行、网吧、超市、药房、洗浴等各种服务网点。四是加强司法救助工作。针对弱势人群的司法救助问题,我市通过财政拨款在市法院设立了200万元的司法救助专项资金,2007年缓减免诉讼费80余万元。我市检察院也设立了特困被害人救助专项基金,填补了司法救助在检察机关环节的空白。
三、坚持完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
制度是法治建设的保障,在县级市不具有立法权的情况下,以规范性文件为主导的制度体系是有效解决县域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中遇到的各类新情况新问题的有效手段。我市坚持以制度促规范,以制度管人,以制度推进法治建设工作的理念,注重从实际出发细化工作规程,着力完善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与执行,达到对现有法律法规的配套、完善,较好地实现了国家法律法规与地方经济发展实际的统一。
执法人员培训制度。执法人员是推进法治建设的一大主群体,切实增强执法人员的执法为民理念、法治观念,提高执法队伍整体素质,是法治建设的基础环节。近年来,我市领导干部、执法人员培训教育制度日趋健全。针对执法人员,全面落实执法资格管理制度,政法及行政执法部门对执法人员有计划有组织地定期开展法律法规培训,并由市政府法制办统一组织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人员换证培训工作。针对执法人员法律专业学历教育的需求,我市与苏州大学联合开办了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本科班。
执法质量管理制度。执法质量直接影响着部门乃至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抓好执法质量管理,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促进依法行政的核心环节。一是抓好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规范管理。今年,我市出台《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范管理指导意见》,要求各行政执法部门制定自由裁量基准,依法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切实保障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二是加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制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及《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标准》,并全面开展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以评查促规范。三是全面落实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制度。全市各类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率达100%。四是试点运行ISO9001行政执法质量管理体系。
执法权力公开制度。执法权力公开透明是保障执法公正公平的需要,也是法治化的必然要求。我市全面推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完善了现行文件查询中心建设,启用了公共信息亭。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或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推行决策前调研,决策中征求意见,决策实施后有效监督三项制度。全市58个行政执法主体部门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编制行政执法手册,实现执法主体、程序、依据、收费事项等全面公开,有效促进了执法规范、执法公正。
执法检查监督制度。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离不开强有力的执法监督。今年上半年,我市启动了综合行政电子监察平台建设,综合电子监察平台建成后,将通过网上监察,对进驻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各部门的行政许可行为实施全方位实时监控,对各部门行政许可事项是否按时办结进行考评,对不履行或不正确、不及时有效履行法定职责的36种行为进行责任追究。组建了1支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和法律工作者代表等15人组成的法治建设督察员队伍,与廉政及机关效能建设监督员队伍,民声110专栏,城市服务中心,包括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等,共同构成了对全市各部门行政执法行为实施全方位监督的立体网络。
执法绩效考核制度。以奖惩促规范是推进执法规范化的一个有效途径。我市出台并实施了《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办法》、《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重要岗位AB角制度》,并在江苏省内率先制定实施《机关问责暂行办法》,切实加强对执法绩效实施考核,并以考核结果为依据对相关部门、人员实施奖惩。全市各行政执法部门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定期开展执法绩效考核评议,并将考核结果与年终考核挂钩,确保了考核的严肃性、系统性和实效性,有效促进了执法质量的提升。
四、坚持以人为本解决民生问题
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谋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让发展的成果惠及百姓。我市法治建设坚持用以人为本的要求,审视社会,反思热点难点问题,并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一是推进法治建设实事工程。把推进法治建设实事工程作为法治建设工作"办实事、求实效"的重要载体,通过向全体市民公开征集,确定了10项市法治建设实事,同时全市各部门也确定了近100件法治建设实事,如对违法排污企业进行限期治理,完善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健全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实行居民社会保障全覆盖等。二是积极拓展为民服务载体。创立了市企业投诉处理中心、外资招商服务中心、民资招商服务中心、"马上办"服务中心、城市服务中心等政府服务品牌。在昆山日报开设了"民声110"专栏,并配套建立部门会商制度,及时协调解决群众来电来信反映的各类问题。今年已受理群众反映的问题1484件,解决1415件。三是着力提升群众法律素质。人本主义本意就是教育,即通过教育使人得到全面发展。具体到法治建设中,以人为本首先要求提升全民法律素质,围绕这一目标,我市创新法制宣传教育载体,形成了法制宣传"八大平台"。《法治昆山》电视栏目,《法治风》刊物,《昆山普法》网站,法制短信平台,法制电影巡演,昆山日报《昆山警方》专栏,金太阳法制宣传艺术团、广播电台律师信箱等,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覆盖了全市城乡。四是构建平安人居环境。切实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通过建立市、镇、村三级社会矛盾调处中心,完善了社会治安、社会稳定和社情民意快速反应机制;通过建立治安防控"四联机制",即村"五位一体"综治办与农户家庭的"户村联动",亲民岗亭区、治安巡逻区、群防群治区构成的"三区联防",城市周边查报站、道路卡口和水上卡口构成的"内外联控",派出所与社区"五位一体"综治办的"所区联网",形成了全市社会治安大防控的良好构局。
五、坚持探索创新推进法治进程
2004年以来,在李源潮同志的亲自决策部署和大力推动下,江苏省委作出了建设法治江苏的重大战略决策,下发了《法治江苏建设纲要》。2005年省委又决定在全省开展"法治江苏合格县(市、区)"创建活动,并确定了到2010年建成一批"法治江苏合格县(市、区)"的目标,这给江苏各县域单位进一步明确了法治建设的具体路经,也为我市加速推进法治昆山建设进程指明了方向。今后一个时期,我们将继续按照《法治昆山建设纲要》确定的依法治市工作得到全面整体推进,基本实现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法治化这一总体目标任务,重点围绕目前法律法规滞后、人员配置与城市发展不协调、民众法律素质的参差不齐等突出问题,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创新思路,完善机制,研究办法,全力推进法治昆山建设进程。一是不断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着力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健全执法监督制约机制,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二是注重解决民生问题。坚持贯彻以人为本思想,切实把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利、促进人的自由平等发展作为法治建设的灵魂,贯穿于法治工作全过程及各个环节。始终把人民满意作为衡量法治建设成效的标准尺度,着眼于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推进法治昆山建设办实事、求实效。三是切实抓好法律法规执行。通过法律法规的严肃执行,将法治工作引入科学发展的轨道;通过法制来引导、规范、保障、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制度平台和执法环境;从法律上、制度上体现和实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在法律框架内,充分发挥规范性文件在适用地方经济发展问题上的新突破,保障、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四是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持续推进村民自治、居民自治工作,拓宽民意表达渠道,保障人民群众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表达权,有效解决民主法治建设与人民民主需求之间的矛盾,民主法制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之间的矛盾。五是全面开展法治文化建设。持续推进全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在广大执法司法人员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努力在全社会弘扬法治精神,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
2004年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就提出了用10年左右时间基本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只要我们的县一级政府的领导者、决策者和执法者真正自觉地担负起建设法治政府的责任,不断加快推进"县域法治化建设"的进程,落实各项法治建设的目标任务,我们科学执政、民主执政和依法执政水平和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能力必将得到不断提高,我们运用法律手段处理经济社会事务的能力也必将得到长足的进步和提高,县域社会经济的科学发展也必将得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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