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更高层次上实施依法治市战略 加快推进城市法治化进程
南京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2007年12月15日)
http://www.yfzs.gov.cn/ 2007-12-28 01:46:47 本网
    全省部署开展法治江苏建设工作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周密部署,提出了在更高层次上建设法治南京的目标。市十二次党代会把依法治市作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五大战略之一突出强调,围绕法治建设“全省领先、全国一流”的目标,在组织实施的力度、推进创新的深度、宣传覆盖的广度、活动开展的密度等四个方面均呈现出前所未有的良好态势,政法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的多项业务工作在全国、全省居于领先水平,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权威的法治环境。在国家统计局发布的“中国综合实力城市”评比中,南京位居第7名。经济总量在副省级城市排名由第9位上升至第6位;可持续发展能力在长三角16个城市中排第2位;投资环境位居全国“百佳”城市第5位。一个经济发展更具活力、文化特色更加鲜明、社会更加安定和谐、人居环境更加优美的现代化、国际性人文绿都正在形成。我市法治建设的主要做法概括起来是“五个坚持、五个推进”:

    一、坚持强化领导,科学谋划,整体推进法治建设的深入实施

    为推动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互动并进,真正保障好“全面达小康、建设新南京”这个中心任务,我市狠抓了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和监督三个环节,充分彰显法治建设在全局工作中的重要地位。

    一是加强法治建设宏观决策。为做好法治南京工作决策,今年,市委领导已多次深入基层调研法治建设,市委常委会两次听取了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并对安全生产、食品安全、诚信南京建设、司法等专项法治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市委中心组、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成员还通过集中学习监督法、物权法,进一步增强了依法决策的意识和能力。今年以来,市委专门印发了《南京市2007-2010年依法治市规划》,确立了“六个更加适应、六个全面提高”的法治建设新标杆,使法治建设的目标定位更加明确,更加符合实际;分专题印发了有关政法部门思想政治工作、区县政府依法行政考核、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诉讼费用交纳、加强法检工作的意见等文件,为深化法治建设工作提供了条件。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还精心制定了《2007年法治南京建设十件实事》、《关于开展法治建设合格街镇的意见》等文件,指导全市以更大的力度和创新的举措深化法治建设。

    二是广泛动员全面部署任务。今年,市委、市政府明确提出,要扎实开展法治南京建设活动,坚持用法律和政策调节社会关系,为建设和谐南京创造公正、高效、权威的法治环境。全市专门召开了政法工作、法检工作、权力阳光运行、第五次法学会、政法部门思想政治建设等会议部署工作。今年5月,还专门召开依法治市领导小组会,部署制定实施规划、推进法治的具体任务。依法治市办在年初分别召开区县、部门法治建设为民办实事工作启动会的基础上,年中又召开了十件实事工作推进会,进一步总结交流工作经验,督促机关部门落实工作任务。

    三是积极开展法治建设监督工作。市委专门对全市法治建设的专项工作进行了多次督查,并印发督查专报进行通报。市人大加强了对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今年对科学技术进步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市人大还连续三年组织人大代表开展“旁听百例庭审”专项行动,其中今年组织了1528人次人大代表旁听了95例庭审;对市卫生局还开展了工作评议。依法治市办也通过简报、网站和会议通报的形式,有效督促了机关部门切实落实任务。

    二、坚持规范公权,严格执法,重点推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行为的公开公正

    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两个重点工作,是我市近年来法治建设的重要任务。围绕这个重点工作,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真正实现权为民所用,我市着力打造了执法工作的三个机制:

    一是权力阳光运行机制。今年以来,紧密结合“行政效能提升年”主题,全面清理了行政职权,对清理后全市保留的3700项行政执法事项进行统一编码,统一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并全部上网公开运行。市地税局、公安局、房产局等21个部门和白下、玄武等5个区已于2006年实现了行政权力事项上网运行;到今年底,其余具有行政执法权的33个市级部门和8个区县所有行政执法事项将全部上网运行(目前正处于考核验收阶段),基本建成覆盖所有行政事项的权力阳光运行机制,实现从政务信息公开向权力运行实时公开的转变。这一工作得到国务院的肯定,授予我市全国政务公开先进单位的荣誉称号,批准我市成为全国首批政务公开示范点。

    二是司法便民利民机制。全市司法机关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为契机,进一步强化了执法为民的宗旨意识,不断丰富了便民利民的工作举措,司法的规范化水平明显提升。从去年开始,全市司法机关就着力构建执行工作联动、威慑机制,今年继续完善了这一机制,对不如实申报财产的被执行人追究法律责任;在健全诉调对接工作机制方面,将诉调对接工作拓展到行政协调、刑事自诉、审判监督等领域,并建立了工作衔接、考核评比等五项机制;我们还创新了轻微刑事案件和解机制,规范了轻微刑事案件办理程序和标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在我市得到全面贯彻。近年来,我市法院系统有47个基层单位、132名个人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检察系统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的先进集体有49个,先进模范人物涉及81人次。

    三是行政执法责任机制。我们专门制定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并配套建立了行政执法的自由裁量、责任追究、考核评议、投诉处理和执法公示等五项制度,采取细化执法流程,执法职责定岗定人的方式,推进形成市级执法责任机制。经过对行政执法主体的系统梳理,首次确认市级行政执法主体121个、执法依据1751部,为明确执法责任提供了条件。结合行政执法责任机制的建设,不断健全了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制度、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备案制度等依法行政的基本制度。我市构建行政执法责任机制的做法,在全国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会议上作了专题介绍,并在全国市县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上进行了交流,得到广泛好评。

    三、坚持法治惠民,制度便民,全面推进法治建设为民办实事的品牌建设

    今年,全省召开现场会推广了我市法治建设 “抓实事、求实效”工作经验。会后,我们进一步加大了法治建设为民办实事工作力度,确立了新的法治建设十件实事,以老百姓看得见、感得到的进步建设法治城市。主要通过以下三种方式实现法治工作的惠民利民便民:

    一是靠法治的手段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好政府的市场监管职能,加大执法监管力度,是我市推进法治建设为民办实事工作的重要途径。围绕保护群众的环境权益、消费权益和知识产权,我们积极健全部门联动和市区(县)联动的执法工作机制,紧密结合日常执法与专项执法、重点执法,严格规范实施市场准入,推进了城市环境质量、食品安全和知识产权保护等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在国家监督抽查中我市食品抽样合格率高达97.29%,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了13个百分点,名列全省第一;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良好以上天数将达到310天左右,环境噪声覆盖率将达到90%左右,达到小康指标要求;珠江路电子一条街、新街口商圈的知识产权保护在全国产生重要影响,成为我市创新发展的重要引擎。

    二是用制度的办法管好民生事务。今年以来,我们注重发挥好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重点突出制度建设在推进社会保障、医疗服务等民生工作中的作用。建立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覆盖范围之外的133万南京市民纳入了保障范围;健全了被征地农民以及原支边、插队(场)、下放人员老年生活困难补助制度,完善了“五险合一、一票征缴”制度,全市养老、失业、医疗保险覆盖率分别达到98%、98%、97.5%,达到了小康指标。在实施“药房托管”制度、惠民医疗制度、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制度的基础上,今年又制定了单病种限价管理制度,在全市实施首批28个单病种限价管理;我市首创的社区医疗用药“零差率销售”制度还得到国家卫生部的肯定。

    三是以创新的举措满足群众法治需求。实践中,我们感到,许多民忧民难需要不断创新思路和方法,才能取得社会认可的效果。如在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需求上,我们确立了普法工作“走进民众、关注民情、贴近民生、解决民忧”的工作思路,搭建了“法律人在行动”的工作载体,推进普法教育提高了针对性、实效性,得到国家司法部的肯定。在法律援助工作中,在13个养老机构设立“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法律援助服务站”,开展了以“依法维护民工权益、共同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的“法律援助进工地、进工棚、进工厂”活动。今年以来共受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579件,为农民工追回工资、工伤损害赔偿计230万元;法律援助案件数同比增长74%,继续位居全省第一。

    四、坚持协调利益,维护权益,依法推进城乡基层社会的和谐稳定

    着眼为和谐社会建设保驾护航,我们在深化法治南京建设中,积极健全实施了两个机制、一个工程,扎实开展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健全民主参与机制。在法治工作中,我市注重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重视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形成了市民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从源头上平衡表达、协调各方利益。在今年制定养犬管理、装饰装修、地名管理等5部地方性法规的过程中,都采取了公布草案、召开听证会等方式,征求群众意见,广大市民踊跃参与到立法进程中来。在城市规划工作中,全面开展批前和批后公示,尤其是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城市规划市民意见咨询活动,市民积极参与,反馈意见多达6000余份。此外,全市机关部门都聘请了行风监督员,使市民能够直接参与到机关作风建设中来。司法机关还依法健全了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制度,取得了良好效果。在刚刚进行的全市区县人大代表选举中,全市选民均积极参与,踊跃投票,选举工作圆满完成。

    二是完善基层自治机制。进一步健全了村委会和社区居委会的“四民主、两公开”制度,以及企事业单位的民主管理制度。在村和社区,通过开展民主法治村、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活动这个载体,扎实推进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以及村(居)财务、事务的公开。目前,全市村民自治、社区居民自治达标率均超过99%,村(居)务公开率均为100%,民主法治村和社区的覆盖率超过50%。在企事业单位,通过开展创建民主法治单位活动,引导企事业单位发挥工会、职代会的作用,健全厂务公开等民主管理形式,使依法经营、依法管理成为办事的基本准则。全市企业的厂务公开率达到85%以上,所有事业单位、国有集体企业和超过90%的百人以上非公企业建立了职代会。

    三是实施“春风化雨”工程。坚持运用法治理念和手段,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在依法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中,着力实施“春风化雨”工程,通过政策制定、包片挂钩联系、领导包案三个层面工作,有力化解了矛盾纠纷,维护了群众利益和社会和谐。全市重点疑难矛盾纠纷的解决率达81%,其中由19位市委常委和副市长包案处理的20件重点疑难矛盾,全部得到妥善处理。目前,我市的信访总量、到省集体上访、进京上访、非正常上访实现了“四个下降”。

    五、坚持分类指导,务实高效,加快推进区县法治创建的整体发展

    法治江苏合格区县创建工作是我市法治建设的重中之重。一年来,我们在依法治省办的指导下,结合省会城市的区域特点、全面达小康的发展特色以及构建和谐社会的时代特征,通过召开动员会、现场会和推进会的形式,重点明确了“以人为本、关注民情,创新载体、培育亮点”的工作思路。各区县紧密结合实际,强化组织领导和实施,创新举措和载体,推进法治创建工作呈现出“四个新”的鲜明特点:

    一是关注民情,依法解决民生问题有新进展。各区县按照市里统一部署,确立法治建设为民办实事工作项目共118件。对实事工作实施目标化管理、项目化推进,在惠民医疗服务、环境保护、食品放心工程、弱困群体利益维护、职工权益保护等方面均取得显著成效。其中,下关区在白云亭市场建立食品安全电子档案,依法监管好食品安全;雨花台区在民工市场建立外来工维权站,依法维护好民工权益;溧水县加大对晶桥观山工业集中区的环保执法力度,关停1家、停产治理5家企业,区域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

    二是以人为本,社会的法治化管理有新突破。各区县普遍加大了社会管理工作力度,从完善体制机制建设,加强部门联动协作,提升执法队伍依法管理水平等三个方面,促进社会和谐。鼓楼、建邺、白下等区推进城市市容数字化管理,促进了城市的依法管理、规范管理。雨花台区创新经适房小区管理模式,取得良好效果,为依法管理小区事务、促进基层和谐提供了借鉴。各区县还积极建立部门工作协作机制,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开展治理欠薪专项行动,依法维护了劳动法、工会法等法律法规的权威。

    三是丰富载体,公民法治意识和素质有新提高。各区县严格实施重点对象学法制度,党委中心组带头学法;在“5+X”公务员能力培训课程中,强化法律知识学习的比重,普遍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了法律知识的学习和考试。深入开展“18”法律广场等活动,组织法律实践工作者送法进社区、进村、进学校。溧水县创新农村普法教育形式,推出“十个一”打造农村法制宣传“新路子”、“八个室”造就家门口“法律学校”、“六个站”打造政府“爱民工程”的“溧水普法模式”;浦口区开展百场普法影碟片进农村等“六进”活动,进一步丰富了普法教育形式和实效。

    四是创新思路,亮点特色工作有新增长。各区县在整体推进法治创建中,始终注重结合当地实际,发展和培育亮点工作、特色工作,使法治创建始终保持在高位运行。栖霞区、江宁区在征地拆迁工作中,坚持依法办事,阳光操作,得到省市领导批示肯定。白下区率先试点党代会常任制,诚信新街口被省委确定为重大典型。建邺区构建水源地保护的工作协调机制,加大对大胜关水源地的依法整治、保护力度,得到国家环保总局的肯定,并在该区召开全国饮用水源地保护专项执法检查现场会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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