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宁是南京新市区,总面积1573平方公里,下辖7个街道、2个镇。常住人口81万、流动人口55万。去年以来,我区紧紧抓住创建“法治江苏合格区”活动这个新载体,以建设法治合格街镇为抓手,不断深化法治合格区创建,推进江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上半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67亿元,财政收入48.6亿元。我们的做法是:
一、实行整体联动,合力推进合格街镇创建活动
在区委统揽下,全区按照部门联动、上下互动,全员发动、全民参与的要求,全力推进法治合格街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
一是党委统揽,合力推进。区委专门印发《关于在全区开展建设“法治江宁合格街镇(单位)”活动的实施意见》,并召开全区动员大会以及街镇、社区(村)法治创建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进行部署。同时,在东山、秣陵街道召开工作推进会和现场会,推进各项任务落实。区政府组织实施了“六个好”活动,以“筑平台、立标杆、塑形象、建网络、办实事、抓站所”为抓手,深化法治合格街镇建设。区人大常委会组织人大代表对法治合格街镇创建和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进行了视察。区政协九届二十次常委会议听取了法治合格街镇创建工作汇报。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实施、人大监督、政协参与的良好创建态势。
二是整体联动,齐抓共管。依法治区办公室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指导成立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依法管理、依法经营、依法办事6个专业指导组。充分发挥各专业指导组在依法行政、基层民主、普法教育、企事业单位依法经营和民主管理等方面的职能作用,指导本系统、本行业、本部门广泛开展法治创建活动,指导所属派出机构、垂直管理机构和基层业务管理部门,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和执法责任制的落实。同时,积极健全法治合格街镇创建目标管理责任制度,区与街镇(部门)、街镇与社区(村)和辖区单位分别签订了法治创建责任书,形成了部门联动、上下互动的运行机制。
三是广泛宣传,全员发动。在全区集中开展了3次“法治创建宣传月活动,各街镇通过法治创建动员会、党委联席会议、工作例会等进行层层宣传和发动,各社区(村)通过“两委会”、党员大会、居(村)民代表大会组织学习、宣传。在全区城乡集镇和主要道口,以及每个社区(村)的市民广场和村头树立法治创建宣传广告牌。组织街镇开展“万人评议”法治创建活动,做到村村宣传,户户知晓。同时,通过电视讲话、电视专题片、电视字幕、广场主题宣传、出租汽车广告、厨窗专栏、横幅标语、电子显示屏等形式向城乡群众进行广泛宣传,激发和调动城乡群众参与热情和内在动力。
二、实施六大工程,纵深推进合格街镇全面建设
根据法治建设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全区集中抓好法治建设的重点工程,着力摸索具有江宁特色的基层法治建设的新路径。
一是实施“阳光工程”,提升政府服务效能。区委制定了《关于逐步开展党务公开工作意见》,稳步推行基层党务政务公开,及时将涉及街镇集镇规划建设、失地农民保障、环境治理、拆迁安置、新农村建设等民生问题,以公告、公开信等多种形式予以公开。积极推行基层党委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完善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机制,做到“阳光施政、透明施政”。在每个街镇建立行政服务中心,将劳保、合疗、计生、民政救助、法律援助等事项统一设置在“中心”办理,依法公开政策依据、办事条件、办理程序、投诉举报等内容,严格实施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和责任追究制。
二是实施“质量工程”,提升基层执法水平。坚持条块结合,将基层“7站8所”的执法工作纳入行政、司法机关和街镇法治创建考核范畴。行政、司法机关重点加强基层执法单位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行基层执法公开、岗位练兵和业务培训。街镇积极支持和监督执法站(所)开展工作,建立街镇依法行政目标管理和责任考核机制、工作例会和联席会议制度,实施街镇人大定期评议制度,每年评议2个以上执法站所。同时,以基层执法一线为主要对象,在全区开展“十佳依法行政先进个人、十佳公正司法先进个人”评比活动,促进执法质量建设。
三是实施“民主工程”,提升基层自治功能。以创建“民主法治社区(村)”为载体,全力推进城乡社区一体化建设。区委制定了《关于在全区开展村(居)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区政府制定了《关于加强社区居委会和村委会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和考核评估办法,依法治区办公室制定了指导方案,强力推进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积极加强居(村)委会事务管理、规章制度管理、阵地建设和队伍建设。全面推行“无候选人一次性直接投票选举”,第八届村委会换届选举一次成功率达94.8%,真正选出了群众信赖的“领头人”。
四是实施“诚信工程”,提升风险防范能力。制定企业依法经营工作指导方案,丰富依法治企工作载体,通过“六规范、一治理”,推进企业开展“重合同、守信用”、建设“诚信企业”、“民主法治单位”等活动,开展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活动。在街镇、开发园区组织开展“平安、法治、诚信”企业创建活动,并在8家企业先行试点、逐步推广,引导企业信守法律、信守质量、信守合同、信守安全。
五是实施“教育工程”,提升市民法律素质。实施新农村建设法制教育行动计划,以“法制教育赶庙会”、“月月法律进社区”等形式、推进法律进社区、进村、进家庭等活动。去年以来,送发法律书籍8.7万册,宣传材料20余万份,法制扑克2万份,法制年画、台历1万份。在街镇老年大学开设了法制课堂,成立了老年人法制教育讲师团,每年举办法制讲座20余场次;在(社区)村开设了农村留守老人、妇女法制课堂,定期举办法制讲座;在华宝集团设立了省、市首家外来务工人员法制教育基地,在江宁电视台开辟了《普法在线》栏目,全方位、多层次地开展群众普法教育。
六是实施“实事工程”,提升街镇创建实效。各街镇、开发园区积极开展法治建设为民办实事工作,健全了实事工作领导责任机制、目标管理机制、协调推进机制、跟踪督查机制和考核评估机制,部分民生问题得到有效解决。2007年,新增就业岗位2.5万个,推荐城镇人员就业6000人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2万人次,一半以上街镇实现相对充分就业;全区城镇职工养老和医疗保险覆盖面分别达98%、97%,农村养老保险覆盖面达55%;新型合作医疗人均标准提高到150元,参保率达97%,城乡低保实现应保尽保,农村“五保户”集中供养率达70%。
三、实现机制创新,有序推进合格街镇规范管理
法治建设合格街镇是深化法治建设的具体实践。我区通过完善创建机制,丰富创建内涵,着力推进法治合格街镇规范化建设,确保法治合格街镇建设和创建工作健康有序地运行。
一是组织保障网络化。明确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负责法治合格街镇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在街镇专设党委副书记具体分管街镇法治建设和创建工作,并确定了一名依法治理工作专职干事;街镇辖区内的“7站8所”,以及街镇所属部门都成立了法治创建领导小组,并确定了法治创建工作联络员;全区204个社区(村)成立了法治创建领导小组,并在村(居)委会确定一名委员作为法制员,具体负责社区(村)民主法治建设和创建工作,形成了区、街镇、基层执法单位和社区(村)三级工作网络,为法治合格街镇创建提供了有力组织保证。
二是工作运行标准化。专门制定《全区街(镇)依法治理工作规范》,有效规范依法治街(镇)组织机构的运行。专门制定《法治江宁合格街镇标准》和《建设“法治江宁合格街镇(单位)”考核试行办法》,通过“双26条”标准和28项考核项目,对法治合格街镇建设实行标准化管理。出台《江宁区村(社区)法治创建工作台帐规范》,并先后召开街镇法治创建台帐和村(社区)法治创建台帐工作现场会,统一台账项目和收集、装订、管理工作。今年,又制定了《全区建设“法治江宁合格街镇”实施方案》、《2007年“法治江宁合格街镇”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重新修订了法治合格街镇创建工作考核实施办法,对创建标准进一步加以完善。
三是制度建设规范化。建立了区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区领导每年到所联系的街镇专题调研基层法治建设和创建工作。健全完善了督查监办制度,坚持半年检查与专门检查相结合,区纪委、组织部、政法委、人事局、依法治区办等五部门,每半年进行一次工作检查,依法治区办公室“督查工作组”先后进行3次督查。建立健全了例会推进机制,每月底选择一个街镇召开创建工作现场会。今年,已在秣陵、淳化、汤山、谷里等街镇召开了现场会。同时,建立了典型培育机制。各街镇政法委书记、副书记、依法治理干事,每人确定一个联系点,并实行承包责任制,确保联系点建成“示范点”。
我区在“法治江苏合格县(市、区)”创建过程中虽然作了一些探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兄弟区县,特别是与其他先进区县相比还存在不小的差距。我们将以这次会议为契机,认真贯彻省、市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大创建力度,力争在全省率先建成“法治江苏合格区”,为江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本文是2007年8月30日在全市深入推进法治江苏合格区县建设现场会上以区委、区政府名义所作的大会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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