秣陵街道地处江宁区中部,江宁开发区、科学园两大园区横贯其中,辖区面积182平方公里,下辖30个社区(村), 常住人口14万人,流动人口24万多人。近年来,街道深入开展“法治合格街道”创建工作,有力地促进了秣陵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上半年,实现GDP11.8亿元、财政收入2.27亿元。我们的做法是:
一、强化创建保障,为建设法治合格街道提供有力支撑
建设法治合格街镇是创建法治合格区的基础,我们将合格街道创建有机地融入到全区合格区创建之中,从基础保障入手,强势推进合格街道创建活动。
一是领导到位,做到组织有保证。专门召开专题会议,对法治规划、实施方案、宣传动员等工作进行详细部署,明确提出率先建成法治合格街道的目标,把依法治街工作以300分的高分值纳入街道双千分考核体系。成立了工委书记任组长的依法治街领导小组,党工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任主任的法治办公室。街道35个部门、30个社区(村)、200家企业相应成立了法治创建领导小组, 各部门、单位实行“一把手”负责制。二是人员到位,做到队伍有保证。街道法治创建办公室现有专职干事4人,并以党工委文件对法治办工作人员进行任命。同时,建立了268人的法治联络员队伍。三是规范到位,做到实施有保证。专门印发依法治街实施方案、工作规范、法治工作要点、实施意见、等文件,规范合格街道创建工作,明晰创建工作任务。四是经费到位,做到运行有保证。专门设立了100万元创建经费,对创建工作进行全力保障,通过大投入,实现工作水平大提升,保证了办公硬件的配置,活动的正常开展、宣传的深入发动。五是措施到位,做到制度有保证。分别制定了法治合格街道“工作例会制度、序时推进制度、工作会办制度、督查考核制度、台帐资料制度”等五项工作制度。
二、注重宣传效果,营造浓厚创建氛围
街道始终注重法治创建的宣传工作,把深化宣传作为形成创建共识、凝聚工作合力的重要方面,强力推进。
一是对法治创建工作进行多层面宣传动员。首先通过党政联席会、民主生活会等形式加强党政领导的法治理念学习。其次通过专题会、机关干部会、法治讲座等形式加强机关干部的法治宣传。第三以送法进社区(村)、法制课堂、宣法入户等形式,加强社区(村)干部、群众的法制宣传教育。二是丰富宣传形式,提高针对性。街道把法治宣传纳入到法治创建总体工作部署,制定了《秣陵街道法治宣传工作计划》,在社区(村)设立固定宣传牌,在中心路段设立了户外广告牌,法治文化一条街,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开展了美德进家庭、法制进家庭等宣传教育活动。三是把握宣传效果,提高实效性。通过法治宣传,提高各方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共发放宣传材料13000份, 开展了三次法治宣传月活动,利用横幅、橱窗、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通过随机测评,群众对法治创建知晓率达93%。
三、突出创建重点,整体提升建设法治合格街道水平
把握建设法治合格街道重点内容是创建工作的关键所在。我们按照市里提出的“八个提高”的要求,不断创新举措,有效推进创建活动深入开展。
一是扎实推进依法执政。强化民主决策,制定了书记办公会、主任办公会、重大事项议事规则等7项完整、规范的制度和规则,并向干部群众进行公示。强化党务政务公开,对街道建设规划、土地征用、重大建设项目、拆迁安置、新农村建设、村(社区)整合等热点问题、民生问题,进行公开听证,邀请相关代表参与街道重大事项决策。强化干部任用的透明性,下发了《关于街道中层干部竞争上岗的实施意见》,把全街道部门的正副职岗位全部拿出来,所有机关干部报名竞岗,通过演讲、评分、考察、公示等程序公开选拔,共有44名同志走上部门领导岗位。强化廉政建设的长效性,坚持一手抓制度完善,一手抓制度执行,建立了街道、社区(村)两级反腐倡廉体系,制定了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党政领导廉洁公约,建立了秣陵凤仪路廉政文化一条街,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树立清廉、亲民的政府形象。
二是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全面梳理执法依据,将梳理出来的与群众密切相关的54部省以上法律法规主要条款,以及各个部门的办事程序、条件、时限、承诺和职责、纪律以及监督电话、举报途径等必须告知的事项一一上墙公示。在百家湖、方山地区成立了行政服务管理中心,将民政、劳保、合作医疗、计生、社区物管等直接面对群众的单位设置在“中心”之内,实施“一站式”服务。将司法所、派出所、民政办、交警中队、工商所、城建所、土管所等基层执法单位,纳入法治合格街道创建范畴,按照行业要求,进行规范化建设。与各执法单位分别签订“依法行政责任书”,街道人大对执法单位执法情况实行定期评议,纪检部门对执法人员操守、自律行为进行专门监查。同时,积极开展行风监督,邀请人大代表组成了民政、合疗、物管等八个监督评议小组,监督评议各执法部门、窗口单位,促进文明执法、公正执法和规范执法。
三是扎实推进法律服务。成立了以司法所为主体,各职能部门为辅的大调解中心,建立健全了各项工作制度和有效运行机制。成立了由街道司法所、综治办、派出所联合办公的外来人员矛盾调处中心,及时处置矛盾纠纷。上半年,共调解60起矛盾纠纷,调解率100%,调解成功率98%。成立了三个法律援助服务站,积极推行非诉讼法律援助,不断拓展基层法律援助工作。上半年,共办法律援助结案件33起,85人。充分利用南京首个外来务工人员法制教育基地,为外来务工人员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
四是扎实推进基层自治。加强自治组织建设,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规定,对5个村委会和25个居委会依法组织民主选举。切实加强基层民主决策,凡是与居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事项的决策,都必须经居(村)民代表会议研究决定。严格规范居(村)务公开制度,实行民主理财,按公开表公开居(村)务项目。坚持年度内实行一至二次居(村)委会干部述职评议和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制度。全面深化社区(村)规范化建设,做到事务管理规范,规章制度规范,阵地建设规范。同时,在各社区(村)开设法制课堂,以社区(村)办公场所、党员中心户为主要普法、学法阵地,每30-50户设立一名法律辅导员,把各社区(村)“三老”人员培训成普法骨干,街道共建立40支普法宣讲队伍,发放法律书籍5000册。
四、坚持法治惠民,扩大创建工作实效
法治惠民是创建的精髓和最终目的。我们把为民办实事作为创建的重要抓手,充分运用法治手段,解决城乡群众的利益问题,最终实现“社会认可、群众满意”目标。
一是着力解决被征地农民安置问题。街道经济的快速发展,带来大面积土地征迁,街道已拆除个人及企事业单位建筑物545万平方米,涉及合并后的26个社区,529个村民小组,农户约3.8万户。现已安置32500套,约266.5万平方米,人均面积达30平方米。今年全年预计安置 8000套,目前已安置2892套。街道将进一步加大建设力度,在明年年底全部解决群众复建房安置。二是着力解决城乡群众看病难问题。制定并实施合作医疗、大病救助制度,去年共拿出902万元用于群众合作医疗,120万元用于大病补助。今年设立了1338万元合疗专户,上半年实现报销12406人次,报销金额150万元,发放救助资金50多万元。三是着力解决城乡群众的收入问题。制定《关于鼓励群众自主创业的实施意见》,健全激励机制,对创业个人奖励5万元,对于创业各项程序、审批等工作由街道专人负责协助办理。实行对街道男满60、女满55岁人员的扶助制度,每月发放80—100元不等的老人费。四是实行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目前街道共有集体资产改革社区(村)9家,最高的社区一个人年底分红能拿到500元,今年又推行两家社区股份制改革,逐步扩大群众受益范围。五是着力解决流动人口服务的问题。由管理向服务转变,由打击向预防转变,实行集中住宿、集中管理、集中服务的“三集中”管理模式。实现外来人员子女入学、计生服务、卫生保健、劳动就业、法律服务上和经济收入上两个“同城”待遇。
各位领导,我们虽然在法治合格街道建设中做了一些工作和有益探索,但仅仅是初步的,与上级领导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我们将以这次现场会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创建力度,不断总结提高,凝心聚力、更进一步。
(本文是2007年8月30日在全市深入推进法治江苏合格区县建设现场会上的大会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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