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筑牢法治合格街镇基础
江宁区民政局
http://www.yfzs.gov.cn/ 2007-09-01 15:08:47
    自全区开展法治合格街镇创建活动以来,我局紧紧围绕建设法治江宁这个重点,以全面达小康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着力点,全面推进基层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进一步落实,广大基层干部群众的民主意识、法治意识普遍增强,基层各项社会事业的管理逐步规范化、民主化、制度化,为建设法治合格街镇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一、完善工作举措,认真落实法治合格街镇的创建要求
    积极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加强组织协调,强化分类指导,完善工作举措,切实落实法治合格街镇创建的各项要求。一是健全工作机制。成立了江宁区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办公室。发挥办公室的组织、协调作用,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共同致力于法治合格街镇创建工作,不断加强对街镇、社区(村)的指导力度,定期组织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对全区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创建活动进行督促检查和考核验收,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全力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水平的不断提升。二是加强分类指导。经常深入街镇、社区,加强调查研究,根据街镇实际情况,进行分类指导。在农村社区建设、和谐社区建设、全面达小康和村(居)委会民主选举中,都将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作为重要内容常抓不懈。街镇民政办每年组织一至二次村(居)民自治长效管理的自查与互查,切实将长效管理的有关要求变为社区村(居)委会的自觉行动。鼓励和支持街镇不断创新基层民主法治工作机制,不断探索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新途径,使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不断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三是加强普法教育。在全区共援建社区图书室图书160套。积极引导和支持社区民间组织开展各种法律宣传、法律援助活动,不断增强社区干部群众的法治观念和民主意识。结合“五五”普法,指导街镇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群众性普法、学法活动,特别是加强村委会组织法和居委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学习,为法治合格街镇创建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加强四个民主,扎实推进法治合格街镇的基础工作
    一是全面推行“无候选人一次性直接投票选举”。不断探索和完善选举方式,不断规范选举操作规程,进一步扩大群众的民主权利,不断提高直接民主选举的程度,第七届村委会换届选举期间,指导12个村率先在全市采取“无候选人一次性直接投票选举”产生了新一届村委会。今年,在第八届社区村委会换届选举中,在上届村委会选举成功经验的基础上,为基层下发了选举操作规范,在全区68个社区(居)村委会全部采取“无候选人一次性直接投票选举”产生了新一届社区村委会,为开展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奠定了坚强的组织基础。二是认真抓好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创建工作。在村(居)务公开方面,各社区都在便于村(居)民查看的位置设置了村(居)务公开栏,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对社区重大事项和村(居)民普遍关心的热点事项及时公开。在民主决策方面,各社区都建立了“两委”联席会议制度、村(居)民代表会议制度、村(居)民代表联系户制度。各社区每次召开村(居)民代表会议前,都将会议议题通知村(居)民代表,由代表与其所联系户见面征求意见,见面率一般不少于90%,切实保障村(居)民的参与权和决策权。在民主管理方面,各社区建立健全了村(居)委会工作制度、村(居)民代表会议制度、村(居)务公开制度、代表联系户制度、民主评议制度等各项民主管理制度,并在村务管理中予以落实。在民主监督方面,各社区成立了民主理财小组和村(居)务公开监督小组,不断规范和完善民主理财;村(居)委会每年一至二次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并由代表对社区干部进行民主评议,切实强化民主监督。通过广泛地开展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创建工作,全区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取得了深入发展,村(居)民自治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健全。去年,社区问卷调查,群众对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满意率达95%以上,并再次被表彰为“2004—2006年度江苏省村民自治模范区”,湖熟、横溪两镇被表彰为南京市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镇,全区165个社区达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创建标准,占城乡社区总数的78.2%。
    三、推进社区建设,积极探索法治合格街镇的有效途径
    着力推进城乡一体化和谐社区建设,把城市社区服务和管理理念引入农村,把农村村民自治理念和做法融入城市社区,相互借鉴、相互融合,积极探索建设法治合格街镇的有效途径,整体提升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水平,为建设管理民主的新农村和构建和谐社会奠定坚实的基础。一是开展社区规范化建设,健全社区工作机制。今年3月,出台了《关于加强社区居委会和村委会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对城乡社区规范化建设提出了四条具体要求,即事务管理规范、规章制度规范、阵地建设规范、队伍建设规范。其中事务管理规范要求社区居(村)委会工作职责明确、角色关系协调;规章制度规范要求社区基本制度健全、程序流程清楚、公布形式多样。通过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健全社区民主管理的工作机制,为社区居(村)委会依法管理基层事务提供了保障。二是发展社区民间组织,创新社区治理方式。社区民间组织是社区组织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社区管理和服务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在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与和谐社区建设过程中,积极支持和鼓励居民成立形式多样的慈善组织、群众性文体组织、科普组织和为老年人、残疾人、困难群众提供服务的组织,并按南京市统一要求,对全区社区民间组织统一进行备案登记,进一步完善社区组织体系,创新管理方式,进一步整合社区人力、物力资源,广泛动员和组织群众参与社会管理和服务,着力推动城乡居民在参与社区活动中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2006年,累计培育和发展社区维权类、活动类、服务类民间组织704个,参与居民达2.3万余人。三是推进社区公共服务,深化社区法治内涵。社区服务是社区建设的核心内容,也是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途径。在社区建设中,积极推广“一站式”社区服务,依托区、街镇、社区三级社区服务载体,有效承接政府公共事务和各项社会事务,进一步增强社区办事的透明度和规范化,不断提升居民依法办事、按章办事的意识和能力。以服务城乡社区居民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构建面向全体居民的社区公共服务体系,突出抓好劳动保障、卫生计生、社会救助、文体教育、治安防范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在强化社区服务中切实保障群众的各项权益,激发群众参与公共服务和公共管理的积极性,为群众参与社区服务和社区管理提供有效平台。
    法治合格街镇创建活动的开展,加强了城乡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提升了广大村(居)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基层干部依法管理的民主意识,推动了基层政府依法行政和职能转变,有力地促进了全区城乡基层社会的政治稳定和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入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一是以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创建为抓手,建立基层民主法治建设长效管理机制。继续抓好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的创建工作,进一步强化示范创建的宣传发动,使基层干部群众加深对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的认识;进一步严格创建标准,推进各街镇、社区把示范创建工作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完善考核措施,促进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二是以城乡一体和谐社区建设为契机,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深入发展。民主法治是和谐社会的重要特征,也是和谐社区建设的必然要求,我们将通过和谐社区建设,进一步改革城乡社区管理体制,增强社区自治功能,扩大群众民主参与,创新社区管理方式,把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作为和谐社区建设的一项主要内容来抓,不断夯实法治江宁合格街镇创建的基础,为民主法治的和谐社会建设筑牢根基。

    (本文是2007年8月30日在全市深入推进法治江苏合格区县建设现场会上的经验交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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