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体联动保稳定 法治建设促和谐
浦口区江浦街道办事处
http://www.yfzs.gov.cn/ 2007-08-31 17:25:33
    江浦街道是浦口区政治、经济、文化中心,辖区面积192平方公里,下设16个村委会、13个社区居委会(其中4个为涉农居),常住人口10万余人,2006年实现财政收入22049万元,人均纯收入达7580元,先后荣获“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市、区四五普法先进集体”、“平安南京先进集体”、“法治浦口先进单位”等称号。

    近年来,江浦街道经济社会发展中比较突出的有征用土地、城市拆迁、社会保障等方面的矛盾。如处置不当容易转化为群体性事件,直接影响全区的和谐稳定。而社会稳定是创建法治合格街道的重要方面,也是加快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因此,街道在法治创建,发展经济过程中,始终将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建立有效机制化解矛盾,采取有效措施调处矛盾,运用有效手段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为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法治基础。

    一、强化“三个注重”,从源头上减少矛盾

    一是注重科学民主决策。“群众利益无小事”,征用土地、城市拆迁、社会保障等问题都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街道通过大量调查研究,充分听取群众意见,首先坚持“以人为本”的决策理念。把群众的切身利益作为开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从政策取向上找准不同群体具体利益的结合点,既正确反映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关系,特别是着重维护和发展困难群体的利益,同时也体现群众的共同利益。其次,坚持依法决策。越是复杂的地方、越是复杂的问题、越是复杂的任务,越要严格依法行政,严格按政策法律办事。我们办事情,搞建设,始终坚持以政策法律作为决策依据,作为想问题、办事情的准绳,做到合乎民心民意,从而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

    二是注重抓好干部学法用法。针对农村基层因部分干部不依法行政引发的矛盾纠纷情况,街道每年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参加学法和法律考试,科级以上干部每年均集中统一参加法律考试,考试成绩作为干部晋职的重要依据。通过抓好干部学法用法,大大提高了行政机关和干部的依法决策、依法办事水平,有效减少了群众集体上访、越级上访等现象发生。

    三是注重做好群众的普法宣传和教育。农村容易发生矛盾纠纷的主要原因是群众法律意识淡薄,不懂得依法维权。为此,我们运用各种形式有针对性地进行普法教育,有效提高了干部群众法律水平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去年以来,通过开展“法治宣传月”活动,共印发“致全街道群众一封信”5万份,征订各类学法教材27000本,张贴各类宣传标语和挂图3200张,开展法律知识图片展和广场法律咨询活动达200场次,并编排专场文艺节目,在市民广场演出,提高了广大群众参与率、知晓率。平时在调解纠纷时,以案说法,给当事人及周边居民宣传相关的法律。通过加强普法教育,群众碰到问题或出现矛盾纠纷时都能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现在,街道出现了“四多四少”现象:要求提供法律服务的人多了,不依法办事的人少了;遇权益受侵犯时找律师的人多了,找领导的人少了;要求司法所、调解站调处纠纷的人多了,靠拳头、棍棒解决纷争的人少了;通过合法渠道反映社情民意的人多了,非法上访、破坏社会稳定的人少了。2006年,共接待群众上访125起780人次,与上年同期相比,上访率下降了39%,其中群体性上访下降80%。

    二、建立“三种机制”,及时化解矛盾

    一是建立民意表达机制。街道以调解中心为平台,拓宽民意表达途径,为群众诉求提供畅通、便利渠道。街道调解服务中心坚持领导值班制度,每天有一名领导坐镇接访,另有一名领导到区调解服务中心候访,倾听来访者诉求,能解决的问题及时解决,将矛盾解决在初始阶段。同时,根据来访者反映问题的不同性质,多渠道分流交办,该走信访的进行陪访,该走劳动仲裁的走劳动仲裁,做到多渠道化解矛盾,有效维护社会稳定。

    二是建立超前联动的排查机制。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站的作用,建立信息员队伍,积极主动深入村组、社区和企业,滚动排查,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切实掌握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隐患,及时收集信息,坚持每月对各自辖区内不稳定因素汇总上报,便于主要领导准确掌握全街稳定动态,尤其对可能影响本地区社会稳定的重大矛盾和突出问题,做到早发现、早解决,把重大矛盾隐患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去年,过江隧道开工时,火药洲村由于先被征地的部分群众与后征地补偿标准差距较大,要求按照新政策标准给予补偿,不然准备阻止隧道施工。获知这一信息后,立即向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汇报,并派人向群众做政策宣传解释工作,稳定群众情绪,经过耐心细致说服,有效化解了这一矛盾,隧道施工得以顺利进行。

    三是建立矛盾发生时的合力化解机制。群众反映的许多问题,有些成因比较复杂,涉及面广,矛盾一旦发生,仅靠个别部门力量化解往往难以奏效。因此,街道建立了由党政统一领导、部门协调,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合力化解机制,在应对群体性上访可能会引发大规模群体性事件之前,司法、综治、信访、公安,主管单位等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及时赶到现场,相互配合,做好接待、劝返和答复工作,阻止矛盾进一步激化。去年以来,通过现场合力化解,杜绝了越级上访,大大地减少了群防,没有发生一起民转刑案件。

    三、采取“三项举措”,依法处理矛盾

    针对群体性事件中参与者的合理诉求与表达的不合法手段相交织,多数人的合理合法要求与少数人的无理取闹相交织,群众的自发行为与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插手利用相交织的特点。我们采取了三项举措,依法处理矛盾。

    一是采用疏导方法。民意如水,宜疏不宜堵。街道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监办、谁落实的原则,以基层信访工作为重点,对于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主动解决,对于群众提出的合理要求主动办理。去年,区委、区政府决定开展城区交通环境整治,依法取缔“三小车”,作为区委、区政府所在地的江浦街道,在任务重、压力大的情况下,坚持“依法治理、有情操作”,累计收缴“三小车”3037辆。对于群众可能出现的无序上访和群体上访,进行教育、疏导和劝阻,防止矛盾激化,影响社会稳定。同时,规范信访工作,依法保护群众正当利益的诉求,积极做好“三小车”的安置帮扶工作,完成对“三小车”各类培训665人次;对符合的128户349人落实了低保政策待遇;联合区劳动局召开了4场招聘会,334名车主与用人单位达成了用工协议;各村居推荐就业256人、自主创业810多人。一场牵涉面广、影响极大的纠纷矛盾得到了解决,避免了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二是强化思想教育工作。街道始终以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为工作重点,在调处矛盾中,注重运用说服教育、示范引导和提供服务的方法,多做化解矛盾、理顺情绪的工作,多做得人心、稳人心的工作,使绝大多数群众深刻认识到如何正确对待自身利益,摆正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如何按程序、依据政策法律去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提高了群众执行政策法规的自觉性。

    三是切实发挥基层作用。党的基层组织是化解和处理群众矛盾的第一关口。街道以村、社区为工作重点,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抓好村居治保会、调委会等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加强司法所、派出所、法庭的队伍建设和业务建设,构筑了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群众自治组织为基础、基层政法组织为骨干的调处工作网络,探索建立了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治安调解联动对接的工作体系。以防激化为重点,注重调处工作实效,尽力把不稳定因素消除在基层,解决在内部。2006年,共调处各类民间纠纷和社会矛盾纠纷591起,调解成功率在98%以上,有效地钝化了矛盾。

    经过一年多的努力,在创建法治合格街道方面作了一些探索和尝试,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依法治理领导小组的要求、与群众的期望,以及与兄弟镇街相比还有较大差距,我们将以此会议为契机,按照“法治江苏合格区”创建的总体要求,借鉴学习兄弟单位的先进经验,认真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加大创建工作投入,把维护一方稳定当作头等大事,为建设法治合格街道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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