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创新求实效 扎实推进执法监督工作
江苏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05年6月)
2005-08-07 14:22:59 新疆政府法制网
    近年来,江苏省政府法制机构紧紧围绕政府中心工作,结合江苏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深入研究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自身规律,在做好日常工作的同时,坚持创新,务求实效,不断将执法监督工作引向深入。

    一、完善备案体制,严格执行规章、规范性备案制度

    为了加强对抽象行政行为的监督,从制度上、源头上防止违法行政行为的发生,切实推进依法行政,近年来,我们将规章、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作为法制监督的重要方面来抓。一是建立了规章、规范性备案联系员网络。各省辖市、省级机关都按要求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具体办理规范性文件的报送备案工作。二是建立和完善了登记、审查、公布、通报等制度。对每件报备的规章、规范性文件都进行登记、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同时省政府法制办还每半年对各地、各部门报送省政府备案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情况进行公布,并定期将存在的问题予以通报。三是全面建立审查意见反馈制度。为做好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切实做到有件必备,有件必审,有错必纠,我们对每一件备案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及时反馈审查意见。四是积极探索开展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查工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江苏省行政许可监督暂行规定》,明确政府部门制定规范性文件涉及行政许可内容的,应当在发布前送同级政府法制工作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

    我省各地也根据当地情况,探索采取具有各自特点的措施,加强规章、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并取得明显成效。无锡市政府规定自2002年5月1日起,各地区、各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必须首先经本单位法制机构审核把关,才能提交领导签发,三年来,该地区制发的绝大多数规范性文件基本体现了“立项有根据,设定有依据,制发按程序”的要求,质量有了明显提高;该市还规定对通过核查部门发文簿、社会联系窗口单位收文簿以及在机关公文正常流转、传阅过程中发现的应报未报备案的文件,制发《规范性文件补报备案通知书》,要求限期补报。南通市将规范性文件公示和备案审查的落实情况列入各地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考核评议内容,原则上每季度检查一次,年终综合考评,对不按规定公示、报送备案或拒不执行有关意见的,给予通报批评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

    二、改善监督方式,实行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

    为加强对具体行政行为的监督,确保行政处罚公正、正确地实施,1995年我省以省政府规章的形式,颁布了《江苏省行政执法监督办法》,确立了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工作部门作出的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在决定作出后的15日报上一级或者本级人民政府备案。需要备案的重大行政处罚的范围,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案件的影响程度、处罚数额等确定。随后,省政府又出台了《江苏省行政处罚监督办法》,对该项制度进行了细化规定,明确需报送备案的行政处罚包括:(一)符合适用听证程序的行政处罚;(二)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非法财物价值超过20000元的行政处罚;(三)其他重大行政处罚,并对报备的相关材料以及未按规定备案的责任作出了具体规定。

    这项制度确立以后,我省各地结合当地情况,出台了具体实施细则或办法,采取了多种方式开展这项工作。南通市法制办将市政府各部门报送备案和备案机关主动通知审查相结合,提高重大行政处罚的备案率,并明确在收到报备后的三十个工作日内,作出《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审查意见书》,有效地解决了“备而不审、备而不纠”的问题。去年该市备案审查了行政处罚决定82件,其中确认符合规定23件,对审查发现问题向执法机关提出自行规范意见的59件。扬州市印发了《扬州市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办法》,以加强重大行政处罚的备案审查和管理工作,并建立行政处罚案件统计报表制度,每季度统计一次,及时分析总结行政处罚案件的新情况、新问题。连云港市为加强对行政执法部门行政处罚行为的监控,建立了月巡查制度,组成检查组并邀请新闻记者参加,每月选10家行政执法部门就实施行政处罚情况进行检查,同时要求市级35家主要行政执法部门每月将处罚额前三位的处罚对象、处罚原因、处罚依据、处罚数额上报备案,市政府对行政处罚情况及时审查监督,属处罚不当的,责令立即纠正,给予通报批评,对滥用职权,营私舞弊,造成错案的,坚决予以查处,并严格追究单位领导和经办人的责任。

    三、增强监督实效,积极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

    行政执法案卷是行政执法活动中各种文书和证据的组合,通过行政执法案卷,可以反映行政执法活动的过程、结果和执法水平、执法质量的高低。为了提高行政执法质量,规范执法行为,我们以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为切入点,对行政执法中的经验和问题进行总结,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措施,以利改进。

    自1996年以来,省文化厅每两年举办一次全省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案件卷宗评比活动,截至去年已举办四届,共集中市、县(区)选送的案卷400多套,组织评委会认真评选达50余人次。为了确保评比活动达到预定目标,该厅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准备工作:一是科学制订评比标准,尽可能全面、细化,主要包括:程序是否合法完整,适用法律法规是否准确,执法主体是否正确,处罚对象是否正确,依据是否准确充足,违法事实是否清楚,书写、装订是否规范,样式、格式是否合格,以及应用听证程序、案情重大、复杂的加分等。二是以市为单位上报案卷,市与市间互相评审、互相“挑刺”、公开讲评,三是成立专家评委会进行评审,评比过程中遇有争议的案卷,提交评委会全体会议评议,形成最终评议结果。常州市每年均对全市市级机关当年的行政处罚或许可案卷质量进行了一次全面评比,并在评比中对各个部门案卷中反映的执法问题当场进行具体指导,通过认真详细的阐释和研讨,过去普遍存在的“重实体、轻程序”、重执法过程、轻文书制作规范的现象得到扭转,各级执法机构的执法水平渐趋成熟。徐州市还于今年四月在市级具有行政许可权的行政机关和法定授权组织中进行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活动,对在评比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彰,对存在的问题在全市进行通报,同时还于5月底举行了行政许可案卷展览,组织有关人员观摩交流,相互借鉴,以确实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

    此外,我省各地、各部门还在工作实践中,结合本地、本部门的工作实际,积极探索法制监督的新途径、新方法。泰州市制发了《泰州市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办法》,对行政执法信息的公开做出了明确规定,切实加大政务公开的力度。镇江市在全市推行说理式行政执法文书,要求行政机关所制作的执法文书应当客观真实地反映执法的全过程,无论是程序方面还是实体方面,都必须表述的准确无误,该项制度的推行,提高了行政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为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提供了便利。盐城市为严格行政执法,总结推广了规范行政执法机关自由裁量权工作试点的经验,以市政府名义印发了《关于在全市行政执法机关开展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工作的意见》,要求各执法机关凡涉及自由裁量权行使的,都要制定具体裁量标准并予以公示,压缩自由裁量权弹性,实行阳光操作,自觉接受监督。

    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确立的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不仅为政府法制工作指明了方向,也对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我们将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扎实工作,开拓创新,继续把贯彻落实《纲要》作为工作的主要内容,积极研究采取一些新的举措,力求有所创新,有所突破,不断强化执法监督力度。

  (全国第四次政府法制监督工作协作会交流材料)


声明:
  本网站为公益性网站,刊载内容以共享和研究为目的,不存在任何商业考虑,刊登的对象如有异议,请于我们联系。谢谢您的支持与理解!

该信息被阅读了次. [好友推荐]  []  [打印页面]  [关闭窗口]

【相关信息】
  • 河南省委政法委创新执法监督模式 (2008-12-25 10:53:29)
  • 最廉价的监督正在网络上兴起 (2008-12-20 14:17:06)
  • 依法履行行政复议职责 积极推行执法监督联系点制度 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2008-07-28 09:41:57)
  • 新一届人民监督员对溧水县院一起拟不起诉案件实行监督 (2008-05-22 08:38:15)
  • 浦口法院聘任12位党风廉政监督员 (2008-04-21 14:39:10)
  • 玄武区依托“四个监督平台”加大机关效能监察力度 (2008-04-15 14:15:01)
  • 食药监管玄武分局召开学习贯彻《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条例》动员大会 (2008-03-24 14:24:48)
  • 玄武区对领导干部实施四项监督 (2008-03-12 09:38:02)
  • 后宰门街道关工委慰问社区义务网吧监督员 (2008-01-28 15:27:56)
  • 修改<<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司法工作条例>>的决定 (2008-01-13 10:38:31)
  • 南京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办
    任何意见或建议请联络:njyfzs@yahoo.com.cn
    Copyright © 2002-2009 YFZS.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