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楼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源源
一、树立新理念,充分认识“争创”活动的重大意义
市院《关于开展“争创全国先进检察机关活动”的意见》下发后,我院进行了认真学习,并研究讨论了争创活动的具体措施。面对争先工作的新要求,我们一定要树立新理念,深刻认识“争创”活动的重大意义,以“创先”活动作为载体、作为抓手、作为动力、作为争先进位的强大推进器,继续坚持“案件质量是检察工作的生命线、队伍建设是检察事业永恒主题”的总要求,发扬“要干就干成最好,要争就争到第一”和凝心聚力、创新争先的鼓检精神,排重点、找差距、定目标、拿措施,扎扎实实地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增强队伍素质、提高办案质量、维护司法公正、树立良好形象,把各项工作推向新的台阶。
二、明确新目标,为“争创”活动注入强大动力
为确保创先目标的落实,全院上下要强化三种“意识”:一是强化“争先”意识,创先的目的是实现争先,唯有争先才能不断激发创先的热情。我们所以能够取得一些成绩,一方面是归功于全院同志的勤奋工作,另一方面,是得益于全市检察系统有一个好的氛围、好的环境。长期以来,我们始终告诫自己:前有标兵、标兵越来越多;后有追兵,追兵越来越近,先进只是相对而言,争创永远没有止境。没有兄弟院的互相竞争、互相促进,就没有你追我赶、争先恐后的巨大压力,就没有争先创优、争创一流的强大动力,就没有做强做优、更快更好的有力竞争。开展“争创”活动,是给我们营造抢抓机遇、争先进位的浓厚氛围,是给我们构建凝心聚力、开拓创新的崭新平台,是给我们提供向着更高、更好的发展空间。二是强化“超越”意识,我们要以“创先”为新起点,每一天都要从零开始,挑战自我、实现对自身的超越。夺取某个项目的成绩并不难,难在高标准要求,贵在永不懈怠。作为鼓楼区院,我们要少讲成绩、多找不足,高起点定位,高标准要求,坚定信心、与时俱进,发扬“不到一流不罢休、还有一流在前头”的进取精神,以“创先”为新起点,不断实现对自身的超越。三是强化“目标意识,“创先”要瞄准全国一流这一大目标。这好比“登山”,要拼尽全力,向顶峰冲刺,不达目的、永不停步。我们不仅要纵向比较、还要和全市、全省兄弟院相比、还要把自己放在全国的大格局来横向比较,只有起点高了,眼界才高,工作思路才能更加开阔,争创才会汲取强大动力,才能努力实现全国一流的目标。
三、力求新突破,抓住“争创”这一加快发展的大好机遇
首先是要领导带头,高度重视,要从检察长带头,增强拓展检察职能、服务全党大局的政治责任感,要以“创先”活动总揽各项工作。我院已经成立了开展争创活动的领导小组,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在层层负责的同时,主要领导要把主要的时间、精力和财力集中到“争创”活动上来,向深入办案一线、提高办案质量和走进检察干警中间方面倾斜,班子成员要和大家一起针对问题寻找对策,把“创先”活动不断推向深入。其次要自加压力,抢抓机遇。创先就象骑车爬坡,虽然辛苦,需要付出,但这是在向上、向前,是不断前进,一旦你感到轻松、省力,就应警惕,这可能就是走下坡,因此要时刻保持危机意识。争创活动是不进则退,慢进也是退,讲发展、讲创新,重要的是抢抓机遇,加快发展。三是要找准重点,实现全面提高。要进入全国先进行列,必须要创特色、做亮点,要有自己的拳头产品,有自己叫得响的品牌,使强项更优、弱项变强,达到全面一流。我们全院要紧紧围绕市院党组提出的“四个提高、五个一流、六个领先”的争创目标,明确“一、二、三、四、六”的工作思路,即围绕“维护稳定、服务大局”这一个主题、争创“工作质量、队伍素质”的两个一流、加大“理念转变、检察改革、队伍建设”这三个方面的力度、突出“工作要有新思路、改革要有新举措、队伍要有新气象、管理要有新手段”等四个重点、完善“绩效考核机制、争先创优机制、科学管理机制、制约监督机制、人才培养机制、激励惩处机制”等六个机制,通过争创活动实现全面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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