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行业依法治理工作会议交流材料
南京市地方税务局自1994年组建以来,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确立了“以转变观念为先导,以创新机制为途径,以制约权力为重点,以管理现代化为目标”的依法治税工作思路,通过信息化建设,强化了税收法制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信息化和依法治税工作受到各级领导的关注,多次在国家税务总局、省地税局、南京市进行经验介绍。在今年8月召开的全国税务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会议期间,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岚清同志在中南海召开座谈会,听取税务系统六家单位关于信息化建设情况汇报,我局作为唯一的市级地税部门参加了汇报。近年来,我局被国家税务总局评为“计算机应用优秀单位”,被南京市政府和省税务局评为市行政执法责任制先进单位和江苏省税务行政执法先进单位,被省委、省政府评为省级文明行业。税务管理信息化、法制化建设还促进了我局整体工作水平的提高。建局八年来,我局组织的收入总量已经由1995年18.12亿元增长到2001年96.34亿元,组织各项收入累计已超过300亿元,年均增长30%以上;当年收入总量始终占到全省地税系统收入总量的1/5,占到南京市财政收入的60%以上。
一、顺应信息化趋势,打牢依法治税坚实可靠的组织基础
一是转变治税观念,提高依法治税的思想认识。我局从2000年起,明确提出在治税思路上要逐步实现由以组织收入为中心向以依法治税为核心转变,在工作上逐步实现以收入任务为导向转变为在收入计划指导下以执法为导向。为此,我局改变了沿用几十年的税收收入计划管理办法,取消了对稽查局收入任务的考核,同时在税收征管考核方式上,也由任务型考核向执法质量型考核转变,打破了传统的“以收入定实绩”原则,将考核标准定位在执法质量上,为依托信息技术推动依法治税工作奠定了思想基础。
二是坚持技术与管理相结合,加大组织领导和协调力度。把信息化、法制化建设确定为“一把手工程”、“班子工程”、“全员工程”,建立了信息化、法制化领导小组,制定了一系列严密的规章制度,努力构建以依法治税为核心和目标的,队伍建设、业务建设和信息化建设相辅相成、相互依托的协调运作机制。同时在管理方式上突破常规,采取“借脑”、“借手”的方法,引入专家机制、市场机制,从而确保了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水平的不断提高。
三是坚持信息化优先发展战略,构建并不断提升一体化的计算机网络系统平台。建立起以市局主机为中心,实时在线网络为主干、非实时连接为支线覆盖全局的集中式广域计算机网络。市局主干网达到千兆,并通过10兆宽带、2兆光纤线路与分县局连接。在此基础上,还建立了高性能硬件平台和先进的数据库系统,还加强了软件系统的开发应用,从建局开始,先后应用了“一期”、“二期”管理信息系统,现在已提升到“三期”,目前正在开发“四期”系统,预计明年可以全部切换。
二、依托信息化平台,优化依法治税规范严密的征管体系
过去,税务机关一直延续全职能式的征管体系,征收、管理、稽查三大职能由一个部门行使,造成征管效率不高、税法适用不公、服务不到位等问题。而依托信息化平台,可以使执法信息在各层级、各业务部门之间完整、通畅、迅速、准确地传递,为税务机构由全职能向专业化转变提供了有效支撑。因此,我局以技术创新带动组织创新,对税务机构进行了优化重组,构建了征收、管理、稽查三大系列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专业化新格局。
一是建立集中式的征收体系,提高依法治税的水平。在全市设立一个征收局,若干个征收所,统一规范税款征收、减免税审批、违章处罚、滞纳金加收等征收事项,使纳税人得到平等的征税服务和税法适用,充分体现公平、公正的法治原则。依托信息管理系统,对未按期申报户进行快速检索,采取相应的催报催缴措施,提高按期申报率,确保每月按期申报率达到95%以上。
二是建立属地化的管理体系,强化依法治税的效能。在全市按行政区划设立18个属地管理分局,负责除税款征收和税务稽查以外的税收日常管理,以及对纳税人进行贴近式服务工作。通过建立“电子地理信息系统”,按户掌握纳税人全部原始和动态信息,加强税源监控,最大限度的防止和减少漏征漏管户;通过纳税评估软件,对纳税人当期纳税情况进行综合的评估分析,并采取电话问讯、上门核实等措施,减少税收违法行为的发生,从而提高征管效率,降低纳税人违章受处罚的机率;同时利用信息系统加强对特殊行业、特殊群体的税收管理工作。比如,我们在与调节社会收入水平密切相关的个人所得税时,将影视明星、自由职业者、外籍个人、个体工商业主等高收入者在系统中按户建立纳税档案,对其不同来源的收入实行异地实时交叉稽核,有效地将“富人”阶层纳入正常的税收征管渠道。1996年以来,南京市的个人所得税收入每年以47.71%的增幅递增,2001年达到10.04亿元,成为南京市地方税收第三大税种。
三是建立集约型的稽查体系,加大依法治税的力度。在全市设立一个稽查局和一个江北稽查分局,通过制定选案指标,建立稽查选案系统,将纳税人某时段的纳税信息进行历史纵向和行业横向对比,再由人工进行筛选,确保选案的准确性。同时进一步加大稽查力度,开展打击涉税违法案件专项斗争,凸显税务稽查的威慑力。今年上半年,我局共对全市986户纳税人进行了稽查,累计查补各项收入7896万元,其中50万元以上大要案56户。四是建立全方位的服务体系,优化依法治税的环境。利用信息技术提供全方位的涉税服务,提高纳税人的纳税技能。如在办税服务厅设立触摸屏、大屏幕显示屏等多媒体查询台,提供个性化服务;通过应用“排队叫号系统”,对纳税人实行“一对一”服务,使办税大厅秩序井然;通过建立“南京地税外部网站”,为纳税人提供各类涉税资讯、税法公告、政策咨询、法规查询、办税指南、举报投诉等便利,与纳税人进行互动式双向沟通;通过进入“中国南京”政府网站的“网上政务大厅”办公,提高税收行政执法的透明度,实现政务公开。
三、借助信息化支撑,构建依法治税重在治权的监督机制
利用信息技术对权力进行监督,可以增强监督的客观性、全面性和时效性。依托信息技术的有力支撑,建立依法治税重在治权的监督机制。
一是实现对行政执法权的制约。将各种执法权分解为若干环节,如将税收稽查权分解成选案、实施、审理、执行四个环节,分由不同的岗位行使;依托计算机对管理权限进行设定,每个岗位人员只能根据自己的工作职责和权限进行作,无论是领导还是一般干部都无法一人说了算,有效减少了管理“缺位”和“越位”现象。
二是开展对行政执法权事前、事中和事后全方位监督。事前监督以预防为主,通过规范办文程序,规定所有涉及税收政策法规的文件必须经法规部门把关,保证了抽象行政行为的规范合法;事中监督注重过程性控制,通过网络技术,对处理案件的各环节进行控制,有效防范了执法偏差;事后监督体现责任行政的原则,各单位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对整体执法情况、某项执法程序或者个案进行日常、专项、专案和全面税收执法检查。依托信息技术实行执法监督,改变了传统执法监督方式的局限性,增强了执法监督的广度和深度,提高了执法检查的灵活性、随机性和目的性。
三是强化对行政执法权的考核。按照“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的要求,编写了征管制度体系,该体系包括5个管理制度、55个作规程和55个专项规定,约100万字,将税法赋予税务机关的9大项权力分解成59个项目、189个权力点和责任点,并与行政执法责任制相对应。针对58个岗位职责和权限,从规范行使权力入手,重点突出了治官、治权,明确了监督考核内容和责任追究标准,从信息系统中自动抽取执法行为信息与预先设定的执法标准进行对比,实行信息系统对税收执法的自动考核,实现了从“人管人”到依靠“制度管人”的根本转变。
四、挖掘信息化潜能,提高依法治税科学高效的决策水平
信息化的效能不仅在于执法工具、事务处理的信息化,更重要的是对数据资源进行深层次的加工分析,将数据转化为信息,实现依法治税的科学管理,提高依法治税的决策水平。
一是实行数据资源的集中管理,提高依法治税管理信息的真实性。在传统的纸介质条件下,上级税务机关无法直接获取、集中信息,由下级税务机关层层上报,这种传递方式工作量大、信息滞后,会造成初始信息随着过程和路径的延长而逐步衰减、失真。因此,我局于1999年组建了数据处理中心,实现了数据采集主体和管理主体相分离,完成了对全部管理数据的集中掌握、按目的抽取和集中发布,使决策层、管理层能够及时掌握真实的管理信息。目前,我局对内外部、上下级提供的144张报表,已经由信息系统自动实时产生。
二是强化数据资源的分析利用,提高依法治税决策依据的科学性。在数据集中的基础上,我局构建了数据仓库,围绕税户管理、税款管理、监控管理和资源管理四大主题,对涉税数据进行系统、科学地分析、预测,并定期以数据、表格、图形等多种形式为决策层、管理层、执行层提供26项信息服务,形象直观地为依法治税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
三是借助网控技术实现信息“穿透”,提高依法治税决策途径的高效性。2001年8月,我局组建了网络控制中心,通过视频监控技术和数据抽取技术,对全市办税服务厅现场、个案查处过程、系统内每台电脑以及其它重要信息进行实时监控,提高指挥调度和处理各类突发情况的能力。借助网络推送和反推送技术,使有关层级、环节主动抽取或被动接受系统自动生成管理、执法信息;使决策层、管理层和作层能够充分协调联动,形成整体合力。从而在有效提高行政执法权公开化、透明度的同时,实现了行政执法的高效率。
以上是我局依托信息技术推进依法治税进程的探索及实践。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坚持依法治税思想在税收工作中的核心地位,拓宽信息技术推进依法治税进程的方式和途径,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和法制化的“一体化”建设,把依法治税提高到一个新的更高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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