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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进食品放心工程 保障公众饮食安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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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
(2007年法治南京建设十件实事工作推进会发言材料) 我局是新组建机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规章,依法对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进行监督管理,综合协调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的检测和评价,组织开展对食品、保健品、化妆品重大安全事故的查处;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药品包装材料法定标准,对处方药与非处方药以及医疗器械产品实施分类管理,负责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许可证的核发及管理等。同时履行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今年以来,通过推进“食品放心工程”,大力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大行政执法打假治劣工作力度,扶强促优,深入实施法治南京实事工程,食品市场秩序得到好转,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满意度逐步提高,食品行业实现健康有序发展。我们的做法是: 一、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建立食品安全综合保障体系 针对食品安全监管难度大、问题多的现实,我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着眼标本兼治,多管齐下,多措并举,不断推进工作创新,有力提升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水平。 一是构建食品安全综合监督四级工作网络。在市及13个区县、76个街道、39个镇成立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建立起“全市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格局。 二是健全食品安全综合监管规章制度体系。按照依法行政工作要求,着力加强食品安全综合监管规章制度体系建设,先后出台《市政府关于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南京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南京市食品安全工作综合考核评价办法(暂行)》、《南京市食品安全“三网”建设实施意见》、《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南京市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办法》、《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专家委员会工作规则》等,为依法实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三是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食品安全宣传活动。从不断提高食品安全工作社会影响力和消费者食品安全保护意识出发,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常抓不懈。多次依托市政府信息发布平台召开食品安全新闻发布会,举办“食品安全宣传周”,送食品安全进农村、进校园,举办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培训、“南京市中小学生营养与健康知识竞赛”等一系列活动。开通“食品安全信息网”,为消费者提供集政务信息、监管动态、公众服务为一体的食品安全信息库。开办了新闻发布大厅,及时向市民发布食品安全动态。同时结合季节特点,及时发布食品安全消费警示,为市民饮食提供参考。 四是强化食品安全责任机制建设。政府是食品安全工作的总责任人。为强化这一意识,切实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出台了《南京市食品安全工作综合考核评价办法(暂行)》,加强责任考核,层层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做到责任明确,分级负责。同时开展暗察暗访,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进行核查,研究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解决疑难。 二、组织重点专项整治,着力打造食品安全放心品牌 瞄准法治南京实事建设目标,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全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和《2007年全省食品安全工作要点》精神,拟定《2007年南京市食品放心工程暨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一是组织开展重点节日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在元旦、春节和“两会”前夕,组织全市及各区县对食品安全进行专项整治。整治期间对酒类、肉类、蔬菜类、水果类、儿童食品、保健食品、糕点、调味品等节日消费食品加强重点监管。针对“五一”旅游旺季、婚庆高峰和市民消费食品相对旺盛特点,以食品综合批发市场、旅游景点、大中型餐饮企业为重点场所,以地方特色食品、酒类饮料、肉类、蔬菜水果、儿童食品为重点品种进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对联合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即交当地有关部门处理,有效保障了市民食品消费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中共出动执法车辆8890台次,执法人员34314人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餐饮企业27596家,查处违法行为105起。 二是组织开展重点品种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根据国家局2006年食品安全综合评价通报结果,针对我市腐竹抽检合格率较低的实际,通过深入调查摸排,对腐竹、食用菌、黄花菜等三个重点品种开展专项整治。强化对生产企业、经营企业的监管,杜绝生产企业擅自添加吊白块等非食用原料和滥用保险粉等食品添加剂行为,工商、卫生、质监、商贸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依法加大抽查、打击生产、销售含有“吊白块”和二氧化硫超标的腐竹、食用菌、黄花菜的行为。日前,此项专项整治已进入总结扫尾阶段。 三是组织开展春季蔬菜农药残留专项检查。针对我市今冬气温偏高,各种病虫害发生和农作物防治用药增加、蔬菜中农药残留升高的可能性,为保障我市蔬菜消费安全,确保不发生因食用蔬菜引发的食品中毒事件,组织开展春季蔬菜农药残留专项检查。通过加大对在田蔬菜和流通环节中外来蔬菜的农残检测,有效防止了农残超标蔬菜在我市销售。 四是启动夏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夏季是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多发易发季节。为保障广大群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已于5月在全市启动以夏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为主要内容的“夏季行动”,行动将持续至9月结束。“夏季行动”的重点是充分发挥各区县和环节监管部门作用,着重抓好中小学校园及周边地区食品市场、农村及城乡结合部食品市场、露天餐饮市场和卤菜(含凉拌食品)、冷冻饮品及饮料、豆制品等三个品种的食品安全。行动期间,每周二组织食安办成员联合办公,研究存在问题,开展暗访活动,督查暗访问题处理。 三、编织食品安全三网,打造全国食品安全最安全地区 食品安全涉及千家万户,是百姓拥有“安全感”、“幸福感”的基础。我市结合自身实际,从完善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出发,创造性提出编织食品安全责任网、监督网、流通网,将南京打造成全国食品安全最安全地区之一。 一是全面推广网格化监管模式,构建责任明确、运转协调、监管有力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网。3月20日,蒋宏坤市长主持召开市长办公会,专题研究食品安全工作,提出强化各级政府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确实把食品安全责任落到实处。5月17日,市政府召开全市食品安全工作会议,部署全年工作,与各区县、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按照《2007年南京市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书》要求,划小监管区域,细化本部门职责,落实分解监管责任,在监管职责内全面推广网格化监管模式,实现监管对象和监管责任人的确定化,消除监管盲区和监管空白。 二是充分发挥基层群众积极性,健全群众参与、全程监督、依法维权的食品安全群众监督网。首先,完善食品安全信息员队伍及管理。按照《南京市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办法》,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工作的信息员、协管员队伍,整合了工商部门的“食品安全人民监督员”、质监部门的“食品安全协管员”、商贸部门的“放心副食品工程消费者义务监督员”、卫生部门的“公共卫生信息员”、农林部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各区县也充分发挥食安委成员、镇街作用,聘请社区、行政村有关人员为食品安全信息员。目前,我市共有协管员127名、信息员近2000名。其次,完善食品安全群众维权机构。依托全市工商系统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平台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在122个镇、街、开发园(区)建立了食品安全群众维权机构,覆盖面达100%。同时充分发挥各区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分会和大型商场等地的消费者联络站作用,积极受理、调解本地各类食品安全消费投诉。 三是大力发展食品安全放心店,建成连锁经营、集中配送、放心可靠的农村食品安全现代流通网。积极建设“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推进农村食品安全工程。引导苏果超市等大型龙头企业向农村发展连锁网站,建立食品配送和供应网络。同时,鼓励农村居民利用自有房屋,按照统一牌匾、统一制度、统一标识、统一台帐、统一承诺的“五统一”标准化管理要求开办食品安全放心店。目前全市39个镇全部开办了食品放心超市,覆盖率达100%。649个行政村中有449个村已经开办食品安全放心店457家,覆盖率为692%。 四、加强基础工作建设,探索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 食品安全关系百姓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只有立足食品安全现实,扎实做好基础工作,从法制、体制、机制着眼,从提高企业自律意识、消费者维权能力、市场公平状况入手,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才能更好地建立公正的执法环境、透明的消费环境、公平的经营环境,才能使食品安全状况越来越好,消费者的信心越来越足。下一步,我们主要做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大法治工作力度,建立较为健全的法规体系。加强食品安全立法工作,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原则,从环节监管和品种监管入手,逐步建立健全适合我市的食品安全监管法规、规章和产品标准体系。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协调灵敏、运转高效。 二是进一步整合检测力量资源,建立资源共享的检测体系。根据食品安全监管需要和我市目前食品安全检验机构现状,进一步统筹整合并优化检验资源,尽快在全市建成布局合理、精干高效、常规检测项目齐全、基本能够开展从农田到餐桌、从现场快速检测到专项精确检测的系列食品检测体系。进一步整合与食品相关的检测机构和食品质量、标准体系,尽量做到资源共享、质量可信、结果互认、独立公正。 三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建设,建立高效透明的信息发布体系。尽快建立南京市统一的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平台,公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具体要求;建立健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基本信息,整合监管部门间的信息资源,发布食品安全监管即时信息。进一步加快食品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不断提高企业诚信度。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对食品安全的认知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 法治南京建设任重道远。我们将以法治政府、责任政府建设为己任,继续实施和推进食品放心工程,保障公众的饮食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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