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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突出重点多措并举 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水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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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
(2007年法治南京建设十件实事工作推进会发言材料) 今年以来,我局按照《法治南京建设十件实事》中第九项的目标内容设定,不断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力度,突出非煤矿山、石油化工等高危生产经营单位重点,摸排隐患,完善重大危险源控制,对2500家危险化学品、200家非煤矿山生产经营单位进行重点监控和长效管理,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辨识评估(定)、安全评估,强化整治,取得了一定成效。目前,由我局负责实施的法治南京建设实事,已按计划顺利推进,全市19个部门联动的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公众聚集场所消防、非煤矿山、特种设备、燃气、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危险物品安全等9个方面的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活动,也在紧锣密鼓地落实当中。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各类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省政府考核指标以内。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制度建设 我局是新单位,刚刚组建两年。新单位要有新气象、新起点。建局伊始,局党组就从依法实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思路出发,充分重视法治手段在安全生产监督工作中的突出地位,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纳入法治轨道。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丛跃滋任组长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按照“用法准确、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管有力、执法严格”总体目标要求,以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为龙头,不断提高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综合能力水平。 一是健全制度规范。先后制定出台《南京市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工作规则(试行)》、《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实施细则(试行)》、《南京市安监局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实施办法》等执法类配套规章制度。同时,出台《南京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设立及新改扩建设项目安全审查的实施办法》、《南京市地下矿山开采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南京市非煤矿地下矿山生产经营单位领导干部下井检查规定》等专业性规范性文件。二是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观念。深入开展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活动,严格按照法定职责、依据和程序处理各项安全监管事务。今年以来,我局共依法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起,听证案件2起,召开局案审会10次,集中审议行政处罚案件49起。三是积极构建权力阳光运行机制。继续加快电子政务建设,制定《南京市安监局权力阳光运行工作方案》,梳理确定行政执法主体法律法规21部、行政执法依据法律法规24部、行政权力事项61项,构建起有关行政权力事项内容、法律依据、流程等方面的电子政务框架。 二、严格指标控制,严肃责任考核 为推进实事工作,真正把责任落到实处,我局积极探索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基本规律,将实事项目的目标内容分解到各职能部门,从指标控制和责任考核两个方面保证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一方面,突出强调安全生产的“政府监管主体、企业责任主体”意识,同全市144家考核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建立起覆盖全市各级各类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同时,积极实施“一把手”风险抵押金制度、评优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台帐、劳动保障、职工安全教育等基本制度。另一方面,细化安全生产控制指标考核目标,把省政府下达的年度各项控制指标分解并纳入到各部门、区县政府政绩考核体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形势定期汇报、控制指标定期通报和行政正职年度述职等制度,采取有力措施,严肃责任考核,围绕安全发展,确保控制指标落实到位。 三、探索监管规律,强化综合协调 在建重大工程是安全生产监管的重中之重。为确保地铁二号线、过江隧道、快速内环北线、大胜关高速铁路桥、宁杭高速二期、金陵图书馆等重点工程的顺利进行,我们紧密依托行业主管部门,加强与工程建设方的沟通、联系,强化施工现场管理,帮助企业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督促建设单位依法开展重大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和“三同时”工作。 一是与建设系统建立联席工作会议制度。针对建设系统事故高发的特点,每季度召开会议,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理顺各方关系,明确各自职责,及时了解和掌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新动态、新情况和新问题,分析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通过实施联席工作会议制度,发挥联席会议的桥梁纽带作用,有效强化了行业安全生产日常监管。 二是与道路交通主管部门建立协调配合工作机制。组建道路交通隐患治理专家组,定期召开会议,查找全市各主要路段安全隐患、研究制定整改措施,督促相关区县、部门和单位对方水桥安全防护设施不到位、江宁区S123线禄口加油站信号灯缺失等14个重点隐患点,切实按照整改责任,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有效扼制了全市道路交通事故多发、高发势头。 三是与市地铁建设指挥部建立施工安全监管制度。建立地铁施工管线安全协调会议制度,及时通报地铁施工情况、预期进程工作,对已出现或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共同制定保障措施,完善异常情况处置应急工作预案;加强地铁分包工程施工单位管理;完善承包合同,落实施工安全奖惩措施;加强施工前地铁施工单位与水、电、气以及建筑物产权单位的沟通协调;加强施工人员安全教育与管理;建立完善地铁施工单位管线保护安全教育和管理长效制度,将管线保护工作落实到每个施工班组,确保地铁施工沿线各类管线安全。 四、开展专项治理,提升监管水平 我局坚持日常监管与开展执法专项活动相结合,以专项治理活动推动提升安全生产水平。 一是加大对危化品等高危从业单位监管力度,开展危化品生产企业安全专项整治限期整改活动。对全市26家剧毒化学品经营单位逐一检查,有效监控全市剧毒品经营情况。严把烟花爆竹安全质量关,工作中做到“三个”严格:严格市场准入,严格采购管理,严格质量监控。全力抓好化工行业专项整治。首先,做好调查摸底工作,梳理出拟关并企业136家和2005年以来的新、改、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名单,制定了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限期整改实施方案。其次,坚决整顿关闭违法违规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做到真整真治,不走过场。第三,严肃清理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第四,加强对拟搬迁和正在搬迁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严防企业在搬迁前和搬迁过程中因放松安全管理、冒险蛮干造成事故。 二是做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专项整治工作。加大对地下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的检查力度,由每季度检查改为每月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立即责令限期整改或停产停业整顿。开展了以矿山防汛、尾矿库管理、重大节日期间安全生产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检查。在中小企业推行“八本基础台帐”,在机械制造行业进行质量标准化达标活动。在非煤矿山、冶金行业和危化品生产企业开展质量标准化试点工作,通过推动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和产业升级,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全面提升工矿商贸企业本质安全度。上半年共投入整改资金500多万元,近100家非煤矿山企业达到国家规定的安全质量标准化三级标准。同时,还对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园区、非煤矿山等企业进行了作业场所职业危害专项整治。 三是开展隐患排查专项行动,做好安全事故隐患整改。先后协调落实上亿元资金,督促完成栖霞大道警示设施短缺、南京烷基苯厂原料罐区、冶山铁矿尾矿库治理等50多个严重影响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特大事故隐患整改工作。今年市安委会挂牌整改的21个重特大事故隐患,涉及10个区县、9个部门、11个重点行业领域,牵涉面广,整改任务艰巨。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高度重视,坚决防止和杜绝因监控不力、措施不到位引发重特大事故。截至六月底,已有2个隐患整改完毕,5个隐患整改后正在进行验收,3个隐患按方案整改中,有4个隐患或列入整体规划或已制订整改方案。市安委会还将组织全局各部门分别深入企事业单位开展督察工作。 四是加快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提高应急救援水平和能力。首先,加强安全生产专家队伍建设。聘请了公共安全、危化品、冶金矿山等方面的专家共35人,实行重大危险源评审、重大事故鉴定、重大隐患整改以及应急救援专家介入制度,并筹备召开了南京市第二届安全生产专家组全体会议。其次,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和管理的信息化水平。与南京工业大学等合作开发了《基于GIS的重大危险源监控系统》、《安全生产基础信息管理系统》和《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系统》。再次,推动事故类应急预案的编制和演练。按照“搭平台、建队伍、增装备、订预案、抓演练、立规章”十八字方针,认真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确定“1+3+14”重点应急预案模式。第四,加强重大危险源监管工作,降低事故风险。6月份,发布了第一批重大危险源名单,要求区县安监局和各重大危险源单位认真做好登记建档和日常管理工作。并先后到扬子石化、金陵石化、蓝燕石化等重大危险源比较集中的单位开展上门服务指导工作。 五、扩大舆论宣传,强化安全意识 为进一步提高全民的安全生产意识,从根本上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效果,我局一是加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力度。组织开展了“生产安全事故企业安全生产知识强化学习班”,从规章制度、档案管理、师资队伍、信息化建设、培训合格率、行业自律等方面加强对中介培训机构的管理。二是全力抓好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联合市委宣传部等6部门组成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组委会,围绕“综合治理,保障平安”的主题,紧扣“三个层面”,做到“六个突出”,重点开展九项专题活动。开展了省市区三级联动共50多个部门和单位及1000多名职工代表参加的大型广场咨询日活动、“一封安全家书”征集演讲活动、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活动等活动共100余场次,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三是借助媒体力量,开展广泛宣传。同中国安全生产报、中国劳动保护杂志联合推出“走进南京”安全生产专版,全方位宣传、报道南京安全生产形势和工作举措;与南京日报合作,制作每月一期“安全发展·国泰民安”专版;进一步完善南京安全生产网功能,推动安全文化在全社会的普及和传播。 下半年,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围绕法治南京建设的总体目标,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坚持创新体制、机制,进一步强化危机意识、责任意识、奉献意识,真抓实干,迎难而上,继续做好各项工作,为全面实现“法治南京”、“和谐南京”目标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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