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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淳县研究确立2008年法治建设十件实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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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县十届五次党代会精神,在更高层次上实施依法治县战略,高淳县以关注和改善民生为重点,按照法治建设“抓实事、求实效”的要求,研究确立了2008年法治高淳建设十件实事:
1、深入落实环保优先方针。认真实施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加强水、大气、土壤的污染防治,对集中饮用水源地实施最严格的保护。强化对建筑、市政、拆迁和渣土运输的环境管理,有效控制二次扬尘污染。对新建项目实行严格的环保评估和审查,全面深化环保执法工作。认真组织实施固城湖分期治理计划,严格禁止湖内围网养殖,取缔水上餐饮。深入推进化工企业专项整治,年内关闭7家小化工企业,严禁新上任何规模、任何类型的化工项目。全面实施排污许可证管理,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突出加强节能降耗。扎实抓好重点生态项目建设,争创国家生态县。(牵头单位:县环保局,承办单位:县环保局、水务局、发改局、卫生局、农林局、建设局等有关部门,县开发区,各镇、淳城街道) 2、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深入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仲裁法》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执法活动和劳动争议仲裁工作。进一步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引导和督促用人单位规范用工行为,严肃查处“不签订劳动合同、不依法参加社会保险、违反工资支付管理规定”等案件,切实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深入开展创建劳动保障诚信工程建设活动,引导用人单位和服务机构依法用工、守法经营,营造和谐稳定、互利双赢的就业环境。(牵头单位:县劳动保障局,承办单位:县法院、县劳动保障局、总工会、工商局等有关部门,县开发区,各镇、淳城街道) 3、深入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大力推进食品安全“三网”建设,健全食品安全综合监督四级工作网络,组织开展重点食品、重要节日会议期间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开展蔬菜农药残留专项检查,加强副食品市场和粮油质量监管,争创市级绿色市场。创建餐饮示范单位,为餐饮安全营造良好氛围。(牵头单位: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承办单位: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商局、农林局、商务局、粮食局、卫生局、旅游局等有关部门,各镇、淳城街道) 4、深入推进弱困群体“关爱工程”。认真做好困难群众临时生活救助工作,统筹规范临时生活救助,对其中患大重病、重残等类家庭提高救助标准,加大救助力度。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面,在继续加强对农民工法律援助的基础上,深入开展对农村留守儿童、贫困学生,以及在就业过程中被侵权贫困家庭毕业生的法律援助,力争法律援助案件数增长15%以上。健全助学制度,完善助学体系,严格按照制度规定对职校中职生和城乡低保、农村低收入纯农户子女就读普通高中实行补助。开展村庄地籍登记发证工作,强化地籍规范化管理,确保地籍成果的准确性、权威性。妥善处理好承包土地认定困难、农业税取消、户籍制度改革等引起的进保身份认定等问题,深化以往失地农民老年生活困难补助及被征地农民基本保障工作。(牵头单位:县民政局,承办单位:县民政局、司法局、教育局、财政局、劳动保障局、国土资源局等有关部门,各镇、淳城街道) 5、推进医药管理改革惠及于民。健全“政府主导、集中托管、统一收支、全程监管”的药品集中托管制度,巩固扩大药房托管改革成果,降低医药成本。继续健全社区医疗卫生服务基本用药零差率销售制度,进一步完善“收支两条线预算、基本用药零差率销售”。(牵头单位:县卫生局,承办单位:县卫生局、监察局等有关部门,各镇、淳城街道) 6、切实推进市场规范有序。规范房地产交易,加大对房屋买卖交易资金、房屋买卖中介机构的监管力度,加强执法联动合作,进一步提升房地产市场规范化水平。深入开展旅行社质量监督活动,坚决打击以虚假广告等方式扰乱市场秩序的违规行为。强力推进以企业软件正版化为重点的版权管理和保护工作,深入开展“扫黄打非”斗争,净化出版物市场环境。加大对建材、农资等市场的监管力度。继续巩固提高宝塔路、通贤街、中山大街步行街、水产批发市场、高淳老街、高淳大市场等区域的法治诚信水平,推进县内重要商品流通市场依法经营、诚信服务水平提升。(牵头单位:县工商局,承办单位:县工商局、商务局、农林局、建设局、旅游局、文化局等有关部门,县开发区,各镇、淳城街道) 7、进一步健全完善行政权力阳光运行机制。健全并落实公开征求意见和听证制度、专家咨询制度等一系列制度,严格实施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度;加强县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完善“一站式审批”和办事内容、依据、程序、权限、结果、收费“六公开”等各项制度;大力推行重大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首长出庭应诉等制度,组织部门行政首长、人大代表现场观摩行政诉讼庭审活动,确保部门首次行政诉讼法定代表人出庭应诉率达100%、全年行政诉讼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率达60%以上。(牵头单位:县法制办,承办单位:县法院、法制办、政府办、投资服务中心等有关部门,县开发区,各镇、淳城街道) 8、着力优化服务发展法治环境。紧紧围绕“诚信、效率、服务、管理”四个品牌的目标要求,以“四星创评”为抓手,以服务保障项目建设为中心,通过推行“绿卡”和“法制保障服务卡”实施细则,严格做到“零距离”服务、“规范化”管理、“人性化”执法;把公正执法、依法管理与热情服务有机统一,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公正、高效、和谐的法治环境。(牵头单位:县软建办,承办单位:县投资服务中心,政法各部门、各行政执法部门等,县开发区,各镇、淳城街道) 9、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继续实施“春风化雨”工程,健全矛盾排查调处、协调会办、分流减压、群体性预防和处置、督查督办以及责任追究和检查考核机制,全面推行基层信访工作“三三制”,切实解决一批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深化民主法治村、社区和单位创建工作,切实维护和保障村(居)民合法权益。健全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推进国有、集体企业及其控股企业职代会、厂务公开规范化建制面达90%以上,非公企业建制面达80%以上,其中100人以上企业建制面达90%以上;探索农民工加入工会的有效形式,实现农民工入会年增幅达8%以上。(牵头单位:县依法治县办,承办单位:县司法局、公安局、信访局、民政局、总工会等有关部门,县开发区,各镇、淳城街道) 10、深化司法服务利民。积极开展“便民审务村村行”工作。加强“诉调对接”工作,在县法院和基层人民法庭设立“人民调解窗口”,力争调解撤诉率达到50%以上。对涉及劳动领域、教育领域、医疗卫生领域,土地征收、流转,房屋拆迁、补偿,“三农”及老、弱、病、残、妇女、儿童等方面案件,实行快立、快审、快执。继续执行诉讼费减缓免交制度。建立并完善轻微刑事案件和解机制,依法规范刑事和解机制,统一执法标准和尺度。做好未成年人的矫正回归工作。开展农村法律图书角“双百”工程建设。(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承办单位: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等有关部门,各镇、淳城街道) |
| 首页 >> 主题活动 >> 2006年法治南京十件实事 | 2008年3月11日 星期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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