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首页 | 即时播报 | 区域法治 | 基层法治 | 专题报道 | 法治刊物 | 工作简报 | 图片资料 | 留言簿 | ||
| 江宁区召开法治建设十件实事工作推进会 | ||
|
||
|
8月3日,我区召开法治江宁建设十件实事工作推进会,总结交流经验做法,对法治建设十件实事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会上,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孙桂明作了重要讲话。
今年初,我区确立了“规范教育收费,保障平等教育”、“推进健康工程,解决看病贵”、“加强诚信企业建设,依法维护企业和职工合法权益”、“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推进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等十件实事,以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活动开展以来, 24家主要承办单位强化责任,明确目标,落实措施,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得到了群众的肯定。一是部分民生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新增就业岗位2.5万个,推荐城镇人员就业6000人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2万人次;全区新型合作医疗覆盖率达到了100%,已为84430人次群众报销医药费用1186万元;建成农民复建房40万平方米,征地补偿保障率达100%;全面推动水环境综合整治,严格治理环境空气污染,全区小康环境质量指标明显提高。二是实事工作机制得到进步完善。坚持“应援优援”,今年以来共办理法律援助362件,比去年同期增长347%;资助贫困家庭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金额达200万元;发展社会福利机构床位1000张,农村“五保户”集中供养率达70%;轻微刑事案件和解机制得到健全,人民调解工作领域得到拓展,执行威慑机制、工作联动机制得到完善;交通管理力度进一步加大,客运网络建设更趋完善;进一步深化行政权力阳光运行,行政执法更加规范。三是市场管理秩序得到逐步规范。组织开展“法治诚信企业”创建活动,打造“诚信”品牌;大力开展劳动力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规范企业用工,重点整治欠薪行为;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开展“反盗版天天行动”和“扫黄打非 ”春季战役,净化文化市场;进一步加大种子、化肥、农药的监管力度及房地产交易秩序、房地产中介市场的专项检查,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在听取了区交通局、药监局、环保局、劳动局、卫生局、司法局等六家单位的经验交流后,孙桂明书记对法治江宁建设十件实事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孙桂明指出,法治建设办实事活动是年初全区政法大会提出的重要内容,是法治创建虚事实做的关键举措,是南京法治创建的特色经验。今年2月,在南京召开的法治江苏建设现场会上,我区作了发言,省、市在法治建设办实事这个载体上,对江宁都有明确要求,必须进一步的扎实推动。 孙桂明同时指出,全区以办实事活动为重点,推进法治建设,已取得初步成效。法治江宁建设十件实事活动涉及到24个主要承办部门。今天听了六家单位交流发言,感到内容充分,确实是围绕法治创建、围绕办实事、围绕民生问题、围绕本部门的实际开展创建活动。共同的特点就是把十件实事和本部门重点工作有机结合,形成各自的特色和亮点。下一步必须在办实事的面上要扩大,内容上要更充实,形式上要更多样,并及时进行总结、提升。 孙桂明强调指出,各单位要把法治江宁建设与办实事有机结合起来,深化创建成果。要牢固树立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观念。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是法治建设的两项重要内容,要推动和促进文明、公开、公正执法。为民执法要高标准、严要求,要通过两项重点内容来提升执法水平,强化为民意识。要突出重点,深化办实事内容。十件实事涉及到24个主要承办部门,一块是政法系统,一块是行政执法部门,每个部门要抓住一个方面的问题,在办实事的深度和广度上下功夫,边做边总结,就能形成各自特点、特色,就能出成果、出经验。要求真务实,抓住实效。每一个部门要在办实事上围绕一个方面,扎扎实实,有力推动,就一定会抓出成效。当然过程中会碰到具体的困难和阻力,但持之以恒,取得实效是我们开展法治创建的最终落脚点,这是关键的关键。 孙桂明要求,各部门要强化组织领导,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法治创建开展如何,能不能扎实抓出成效,主要是组织领导到位不到位,我们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要高度重视。今年开展的十件实事,是法治江宁的重要载体,是提升法治江宁创建水平,取得法治创建成效的重要方向。各部门要有充分认识,工作不能松懈,要围绕创建工作制定的措施抓落实。我们有良好的内、外部条件,有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强力支持,就更应该把法治创建工作扎实做到位,做出成效。 |
| 首页 >> 信息动态 | 2007年8月13日 星期一 |
|
|
|
| 首页 | 法治箴言 | 专题报道 | 刊物简报 | 图片资料 | 信息搜索 | 资料下载 | BBS | 留言簿 | 网站导航 |
|
南京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主办 南京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南京市司法局承办 南京市财政局协办 任何意见或建议请联络:njyfzs@yahoo.com.cn Copyright © 2002-2005 YFZS.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