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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 强 法 制 建 设 共 创 和 谐 社 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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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制建设与企业社会责任研讨会”在京召开 | ||
链接 http://www.zgjjfz.com/newspaper/content1-1.htm http://www.zgjjfz.com/newspaper/content4-1.htm http://www.zgjjfz.com/newspaper/content1-3.htm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总体布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出发提出的一个战略,反映了建设富强民主和谐社会主义现代社会的要求,也体现了全国人民的共同心愿。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很好的愿景,我想这个愿景的实现,需要全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企业作为我们这个社会运作里面一个很重要的分子,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司法部法制宣传司司长肖义舜在北京6月2日举办的“法制建设与企业社会责任研讨会”上如是说。 6月2日下午,由《基建优化》杂志社、《中国经济法制》编辑部主办,北京中经纬经济文化交流中心承办的“法制建设与企业社会责任研讨会”,在北京钓鱼台国宾馆隆重召开。 此次研讨会围绕“立足和谐 共创发展”的主题,就如何促进企业切实履行自身社会责任,为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创造良好的社会法制环境等议题进行了讨论。 会议由《中国经济法制》导刊主编、《基建优化》杂志总编辑江雨谦主持。 司法部直属机关党委巡视员王书华、司法部法制宣传司司长肖义舜、中共平谷区委常委、宣传部长、中央党校教授江涛、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小企业司融资担保处处长周平军、最高人民检察院一级高级检察官王开洞、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赵志平、国际商报社社长兼总编辑刘拥军、中华新闻报社常务副社长蔡励、中国基本建设优化研究会副秘书长魏新华和中国民营科技促进会企业创新能力建设专家委员会秘书长许东升等领导出席研讨会并做了演讲。 来自全国各地的企业家代表和人民日报、新华社、光明日报、经济日报、农民日报、国际商报、中华工商时报、中华新闻报、北京电视台等媒体代表和法律界代表参加了会议并踊跃发言。 肖义舜司长在会上做了题为“完善法制建设 营造企业实现社会责任的良好环境”的重要讲话。 肖义舜指出,企业的社会责任分为两个方面,一是社会责任,一是经济责任。企业之所以要承担社会责任,是为了更好地落实科学发展观,发展经济;也是为了更好地实现以人为本,更好地关注民生,为社会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企业要实现社会责任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要很好的保护自然环境,真正做到可持续发展;企业要和政府、社会合作,解决贫富悬殊的社会问题。 肖义舜指出,企业履行自身社会责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是依法参与市场经济的竞争;其次是加强企业的内部管理,提高企业履行双重责任的能力;三是加强企业的自主竞争能力;四是积极投身社会主义慈善事业。他强调,全社会要一起努力,大力营造有利于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良好法制环境。要通过加强立法、加强执法和司法力度、加强执法监督、加强法制教育宣传等四个方面,为企业切实履行自身社会责任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到会的其他领导和嘉宾分别就研讨会主题阐述了自己的观点和看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中小企业司融资担保处处长周平军就中小企业的社会责任做了精彩发言。中共平谷区委常委、宣传部长、中央党校教授江涛提出,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有利于提高企业的市场开拓能力。企业代表结合自身企业特点,联系社会现实,发表了意见。代表们表示,要努力提高自身法律意识,积极履行企业的双重责任,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司法部直属机关党委巡视员王书华做了总结发言,高度评价了本次研讨会。他认为,研讨会很成功,达到了预期的目标。研讨会把企业社会责任和法制建设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紧密地结合起来,利益是很高的。到会同志的发言特点鲜明,思想深刻。这样的研讨会,通过一定的形式宣传下去,对我们的企业发展和履行自身社会责任、加强法制建设,对于我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将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
| 首页 >> 信息动态 | 2007年8月4日 星期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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