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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信息动态 2007年1月31日 星期三
2006年我国农村群体性事件明显减少
2007-01-31 16:20:50 来源:法制日报 http://www.yfzs.gov.cn/
  在30日上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陈锡文在回答记者的提问时表示:从总体上看,2006年,我国农村群体性事件的数量与2005年相比有明显下降。他还表示,解决农民诉求,畅通的渠道是关键,但如何真正解决老百姓提出的问题,非常重要。

  陈锡文说,农民的利益诉求如果没有通过有效的渠道加以解决的话,可能会使一部分群众聚集在一起,向政府表达他们的诉求,我们把它叫做“群体性事件”。总体上看,农村群体性事件的数量,2006年和2005年相比是明显下降的。

  据陈锡文介绍,在农民上访中,土地征占问题所引发的问题所占比重比较高,但是不到80%。总体看农村引起农民上访的主要问题有三个:一是土地征占问题,二是村财务问题,三是有些地方出现了环境污染。在这些问题中,土地问题所占的比重确实比较高。有些是前几年发生的一些事情没有得到很好解决,或者说解决了,但农民还不满意,在继续表达他们的诉求,这样的情况确实还存在。

  陈锡文指出,今年中央一号文件中,有专门的内容阐述怎样正确处理农村发生的各种矛盾,因此有畅通的农民表达诉求的渠道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从目前的情况看,渠道有没有?有,而且不只一种渠道。但问题是怎么样真正解决老百姓提出的问题,这是非常关键的一点。其中非常重要的一点是工作要做到前面,就是各级党委和政府在涉及到农民利益的问题上,一定要按照国家的法律和政策办事,尽量减少损害农民利益的事情发生,甚至不发生。

  农民群众可以通过多种渠道,比如通过村委员会到乡政府再到县政府,也可通过党的组织,从村党支部到乡党委到县党委,也有的是通过信访渠道甚至通过法律渠道。各级党和政府的工作人员都应该克服官僚主义作风,对农民的利益问题不能麻木不仁、无动于衷,不能因为事小而不为。陈锡文还表示,在群众表达诉求和沟通中,一方面有关部门接到农民的诉求表达之后,只要是符合法律和政策的,能解决的要尽快解决,解决不了的,必须通过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让农民谅解。另一方面要引导群众按照法律的规定理性地表达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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