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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法治江苏建设综述
2007-01-08 16:43:30 来源:新华报业网 http://www.yfzs.gov.cn/
2007-01-08 09:16:52
  核心提示

  2006年11月8日,省委书记李源潮在省第十一次党代会上再次强调,深入实施《法治江苏建设纲要》,加快建设社会认可、人民满意的法治江苏。会议提出,建设法治江苏、文化江苏、诚信江苏、平安江苏、绿色江苏。法治江苏名列建设新江苏的五大名片之首。经过努力,法治江苏建设已成为“政治文明的核心工程、科学发展的重点工程、和谐社会的基础工程、百姓受益的民心工程”。

  2005年11月,省委就深入推进法治江苏建设工作作出部署,强调以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为重点,以创建“法治江苏合格县(市、区)”活动为载体,努力建设老百姓认可的法治省份。

  一年多来,全省各级党委依法执政意识明显增强,政府行政行为进一步规范,司法机关公信力大幅提升,解决了一批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人民群众参与法治建设的积极性空前高涨,涌现出一批法治江苏创建工作先进县(市、区),法治江苏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

  依法执政推进法治江苏建设

  数字新闻:

  2006年,仪征市先后拿出4个正科局级和8个副科局级职位组织了两次公推公选;在2006年3月的全市乡镇党委换届中,仪征市全面实行了公推直选。这一做法受到了省委书记李源潮的充分肯定。

  决策解读:

  扬州市副市长、仪征市委书记卜宇说:“在法治建设过程中,各级党委要发挥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作用,而如何选好人、用好人是构建法治大厦的基石。”

  创新干部选拔任用机制,既是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也是依法执政的一个重要方面。像仪征这样,领导干部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任前公示等一系列制度措施已成为我省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方式。

  采访中,各地党政领导同志多次谈到民主法治、依法执政,不同的表述离不开一个共同的内涵,民主法治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特征之一,提高依法执政水平是执政党加强执政能力的一个基本方面。南京市委提出:“经济建设要实事虚做,减少干预;法治建设要虚事实做,强力推进。”省委常委、无锡市委书记杨卫泽要求:“把创新和法治,作为无锡发展的两大法宝。”

  一年来,全省各级党委通过支持和保证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依法行使权力,不断健全决策机制,进一步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水平。

  为了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省委调整理顺并充实加强了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机构,成立了省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基层民主政治、依法经营、法制教育宣传、法治江苏新闻宣传等六个协调指导办公室。

  2006年7月,省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深入推进法治江苏建设的决议》,将省委的重大决策通过法定程序,转变为全省人民的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

  2006年9月14日,省委书记李源潮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听取“两院”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进一步加强“两院”工作的工作方案和具体措施。

  各级党委坚持把法治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纳入各级领导的任期目标。各地、各部门还普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部门责任制和单位责任制,把法治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当地“十一五”规划的重要内容,列入党政政绩考核的重要指标。

  党委总揽全局,人大、政府、政协齐抓共管,全社会广泛参与的法治创建工作格局在我省初步形成。

  依法行政成为政府的基本准则

  数字新闻:

  2006年,南京市玄武区市容局共办理行政强制案件410起,实施强制性执法247起,办理行政执法案件24000件,无一起错案、无一起败诉,办案数量、质量均名列南京全市第一。

  决策解读:

  古人云: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省长梁保华指出,依法行政是依法治省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正确行使权力的基本准则。在我国,有近80%的法律法规需要通过政府部门来贯彻执行。面对一年几万件的行政执法案件,南京市玄武区区长助理、市容局局长曹曙介绍,该局主要是通过对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解决权力运行的随意和滥用问题。

  2006年以来,省委、省政府对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高度重视。省政府结合我省实际,批准下发了《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成立了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采取一系列措施,全面开展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得到增强。各级政府作出重大决策、制发重要文件、处理重大社会矛盾,都能够做到事先进行合法性论证。

  省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省级55个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依据进行了审核界定,最终审核确认执法依据共计1981件;行政执法行为共5766项。梳理结果随即在江苏政府法制网上公布,这也是全国首家在网上全文公布梳理行政执法依据结果的省份。

  通过梳理执法依据并予以公布,将各行政机关的职权明确界定,使得职权法定的观念深入人心。通过分解执法责任,建立评议考核机制,落实责任追究,使得广大执法人员的执法观念由权力本位向责任本位转变,“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要求逐步得到落实。

  在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过程中,我省结合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仅省一级共清理299件政府规章和3441件政府规范性文件,修改、废止43件政府规章和45件规范性文件;行政许可项目由清理前的1014项减少至681项;行政许可实施主体由82个减为72个,取消涉及行政许可收费项目48项。全省各级政府还从改革行政审批方式,重点实施了行政许可的“两集中、两到位”工作。目前,13个省辖市、75个县(市、区)、20多个省级部门建立了行政审批中心或公开办事大厅,方便了人民群众,提高了行政效率,建设服务型政府迈出了实质性步伐。

  2006年7月,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实施了全省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对全省行政机关的行政执法行为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按照这一规范,镇江市润州区通过行政执法证件年审注册,对不符合条件的4名申领人员,坚决说“不”。徐州市云龙区通过严格考核,全区行政执法人员由410人清理至339人。

  2006年7月14日,省交通厅、省工商局等13家司法和行政执法部门向社会公开发布行政执法人员若干禁令,向全省人民作出了庄严承诺,主动接受人民监督,体现了职权法定、程序正当、责任追究等依法行政的理念和要求。9月底,承诺部门扩大到全部55家省级行政执法单位。省委书记李源潮对此专门作出批示:要在江苏形成一个严明执法,严格管理执法队伍的“两严”格局。

  2006年9月7日,全省依法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工作经验交流会在南京召开,把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矛盾摆上突出位置,要求通过建立完善“大调解”机制,切实强化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与诉讼调解的衔接协调。

  为打造权力阳光运行的平台,我省还出台了《江苏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并已于2006年9月1日起施行。张家港市88个行政机关和授权单位的33000多条主动公开信息全部在网上公开。

  规范执法行为提升司法权威

  数字新闻:

  2006年,南京市江宁区委、区政府专门就建立“执行威慑机制”和“执行工作联动机制”进行部署,形成了解决执行难的有利氛围。该区法院全年共执结案件3310件,同比上升了38.03%,案件执结率达到94.82%,执行标的额到位率达到94.16%,在南京全市区县法院审判质量效率指标排序中均名列第一。

  决策解读:

  “只有法院的生效判决得以顺利执行,才能体现司法的权威和公信力。”南京市江宁区法院院长朱绚凌这样理解法院的执行工作。

  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仅仅是司法公正的一个侧面。为了从源头和制度上保证司法公正的实现,一年以来,我省政法各部门按照“严格执法、严管队伍”的要求,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推行执法办案公开为突破口,全面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

  2006年初,省委政法委下发《关于2006年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省法院于2006年7月25日向全省法院下发了通知,要求按照“制度一流、管理一流、业绩一流、人才一流”的要求,打造一批能够代表我省法院司法水平的规范司法行为示范点。

  省检察院出台了《关于全省检察机关深入推进法治江苏建设促进公正司法工作的意见》,确定了四个工作重点、三项工作举措,并部署开展争创“严格规范执法、确保司法公正”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活动。无锡市南长区检察院还在检察工作中推行ISO9000质量标准管理,促进执法的规范化。

  省公安厅在全国率先推出了执法告知服务制度,并提出了达到现场执法告知率100%、邮寄告知送达率95%以上、告知后续处理率95%以上的目标,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公安执法工作的满意度。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对此给予了充分肯定。

  省司法厅实施行政执法质量跟踪、执法行为日常测评,并进行评议考核,促进了执法行为的规范。

  针对社区社会管理的突出问题,2006年以来,南通市积极探索建立了社区专业社工队伍。2006年,全市共接收刑释解教人员1950名,安置1882名,帮教1950,安置率达96.5%,帮教率达100%,重新犯罪率仅为0.58%。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574名,解矫1227名,又犯罪率仅为0.18%。

  从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突破

  数字新闻:

  2006年上半年,全省每门诊人次收费及出院病人平均医药费用分别实现“负增长”和“零增长”。据统计,全省每门诊人次收费比2005年同期下降2.4%,13个市中,有9个市下降。省人民医院2006年上半年CT检查平均每例收费由原来的445元下降为273元,降幅达38.6%。

  决策解读:

  看病贵问题的缓解,让老百姓实实在在地感受到了法治建设带来的实惠。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林祥国指出,建设法治江苏合格县(市、区)的本质要求和核心是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2006年,医疗服务、药品购销、企业排污、教育收费等被确定为我省“深入开展专项整治重点领域”。

  为缓解“看病难、看病贵”,我省卫生部门采取了一系列举措,包括发展社区医疗,方便群众看病就医;扩建惠民医院,重点解决困难群体“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大力实施农民健康工程,减轻农民群众医药费用负担;给医疗机构门诊和出院病人收费增幅“封顶”;控制医疗机构“药占比”;降低大型设备检查收费;推行医学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整治损害群众利益的医疗不正之风等。

  目前,全省县及县以上政府、国有企业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均实行了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目录的药品和临床普遍应用、采购量较大的药品也基本纳入了招标范围。南京、徐州等地通过建立惠民医院,在二、三级医疗机构设立惠民病区、惠民病床等形式,积极构建惠民医疗网络。从2006年9月1日开始,镇江在全市二级以上(含二级)公立医院开展单病种限价管理工作,按属地化管理原则,在全市实施单病种限价。

  2006年8月23日,省卫生厅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向人民群众汇报全省卫生部门缓解看病难看病贵情况。

  2006年以来,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组织各地、各有关部门开展与老百姓息息相关的肉类食品、豆制品、奶制品、农村食品、保健食品等专项整治行动,取得显著成效,促进了我省食品市场秩序的进一步好转。

  据介绍,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在区域上突出了城市社区、城乡结合部、乡镇农村、学校校园及周边地区;在时段上,突出了重大节日、重要活动及季节性消费时节;在整治对象上,重点突出了打击制假售假、无证无照、滥用添加剂和使用非食用原料等。通过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带动全面,有力地促进了全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深入推进。

  此外,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还从2006年4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全省万店无假药行动”。

  南京市在医疗卫生、企业排污、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领域确立了2006年法治南京建设十件实事,作为法治南京建设年度工作抓手。同时开通了法治南京十件实事专题网站,为十件实事提供宣传、指导、交流工作平台。

  连云港市采取有效措施整治乱收费,一年来清退不合理收费233.83万元,处理了6名相关责任人。赣榆县对全县74所学校进行了检查,查出违规收费9项,金额近300万元,全部予以退还并责令限期整改。

  常州市则通过展开声势浩大的“法治常州”建设万人问卷调查活动,收集到群众意见和建议。

  加快推进县级区域法治化进程

  数字新闻:

  目前,省市县三级都建立了法治建设日常工作机构和协调指导分支机构,落实了编制和人员经费,其中市、县两级日常工作机构共定编400人,已到位325人。

  决策解读:

  “县(市、区)在地方政权中居于承上启下的重要地位。加快推进县级区域法治化进程,对于深入推进法治江苏建设,具有全局性和基础性的意义。”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专职副主任王君悦这样评价开展建设法治江苏合格县(市、区)活动工作。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法治江苏建设的工作部署,全省各地制定了建设“法治江苏合格县(市、区)”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状,真正做到任务、要求、措施、进度、人员“五明确”。2006年5月18日至19日,建设法治江苏合格县(市、区)工作推进会在南京江宁召开,更是掀起了“法治江苏合格县(市、区)”的建设热潮。

  为确保创建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指导各地建立健全了相应的工作机构、工作制度和工作措施,制定下发了考评体系和考评办法。各地、各部门强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要求,努力把合格县(市、区)的基本要求,转变为实实在在的工作指标,转变为老百姓看得见的实际行动。

  为了加快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太仓市早在2006年2月底就将原司法局的“依法治市工作科”成建制划转到政法委,调整充实了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包括太仓在内的许多县(市、区)都响亮地提出了在全省率先建成“法治江苏合格县(市、区)”的目标。

  昆山市不断拓展创建工作的内涵,提出亲商、诚信、安全、全局、效能、程序、勤政、创业等八大服务理念,着力打造“法治昆山”效率、阳光、服务三张特色品牌。

  泗阳县提出,坚持“抓法治就是抓发展、抓法治就是抓服务、抓法治就是抓规范、抓法治就是抓责任”的理念,通过抓法治提升执政水平、优化发展环境、创新工作机制、推进创建工作的落实。

  为了把面广量大的创建任务分解落实到位,各地还开展了法治建设合格乡镇(街道)和单位,民主法治村及社区等创建活动,通过以合格县创建为核心的一系列创先示范活动,把法治建设工作的各项任务要求落到实处。通州市在镇、部门、村等三个层面分别组织开展了“法治南通合格镇”“法治建设合格单位”“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通过强化载体,以点带面,推动“法治江苏合格市”创建活动向纵深发展。

  2006年底,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了六个检查组分赴全省,对17家申报法治江苏合格县(市、区)的地区,按照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尊重民意、社会认可的原则,进行全面检查考核。经过考核,确定了一批法治江苏创建工作先进县(市、区)。

  法制宣传夯实法治江苏基础

  数字新闻:

  日前召开的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上传出消息:2006年我省普法对象接受法制宣传教育城市达95%、农村达90%,人大任命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率达100%,公务员接受法制教育率和考试合格率均达100%。

  决策解读:

  “徒法不足以自行。”省司法厅厅长李福全指出,“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是建设法治江苏的基础性和先导性工作。”全体公民,尤其是广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直接关系到法治的进程。

  为了最大限度地调动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参与法治江苏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宣传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先后在法制日报、新华日报、省广播电台、江苏法制报等中央和省级媒体合作开设法治江苏专版专栏。全省市、县两级在当地媒体开设法治专栏百余个。

  各地各部门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的导向作用,广泛深入开展了宣传月、宣传日、知识竞赛、广场宣传等创新的建设法治江苏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着力提高全体公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进一步动员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投身建设法治江苏实践。

  无锡市成功举办了“中国无锡法治建设论坛”,徐州、淮安等市通过展览、板报、橱窗、互联网、横幅标语等多种形式,进行法治宣传活动,积极实施送法进市场、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等普法“六进”工程,形成了全方位、多角度的法治创建宣传格局。

  法治建设任重而道远。建设法治江苏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需要不断积累和总结工作经验,逐步巩固和扩大建设成果。面对新的形势,全省上下正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认真落实省委《法治江苏建设纲要》各项任务,牢牢把握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两项重点工作,以建设“法治江苏合格县(市、区)”活动为载体,全面构建教育、预防、监督、奖惩并重的执法工作机制,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促进全社会法治水平的提高,切实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筑牢构建和谐社会的法治基础,努力建设社会认可、人民满意的法治江苏。

  

(来源:新华报业网-江苏法制报/作者:孙劲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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