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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卫生厅通报2006年食品卫生行政处罚十大案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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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11-03 16:20:53 来源:金陵晚报 |
http://www.yfzs.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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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起至11月7日是《食品卫生法》宣传周,昨天,江苏省卫生厅召开专门的新闻发布会,通报了2006年全省食品卫生监督情况,同时公布2006年食品卫生行政处罚十大案例。
据江苏省卫生厅法监处有关负责人介绍,在今年的食品卫生专项整治工作中,全省共出动卫生监督员208461人次,检查单位154010户次,发现有问题单位20361个,其中行政处罚5229起,罚没款3311255元,查获并销毁伪劣食品70660.2公斤,标值634478元,取缔无证生产经营单位1441个。昨日,省卫生厅同时公布了2006年食品卫生行政处罚十大案例,被处罚的单位在食品生产中均存在诸多违规之处。
盐城大丰市的吉广发就属于这种情况,其在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情况下从事减肥类及改善性功能类食品经营。2006年2月22日,大丰市卫生局依法取缔了吉广发的经营行为和场所,责令吉广发停止经营并立即公告收回已售出的产品。2006年9月11日,被告人吉广发因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六个月。
2006年9月20日,浙江城建建设集团公司永安新城某项目部镇江建筑工地48名工人在午餐后有21人相继出现了头晕、恶心、呕吐等症状,后确认是一起因食用了被有机磷农药污染的食物而导致的食物中毒事件。镇江市卫生局立即责令该工地食堂停业整顿,对可能造成食源性疾病的原料、调味品进行销毁,并罚款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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