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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生,写进“法治南京”主菜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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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09-27 09:12:23 来源:新华日报 |
http://www.yfzs.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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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日报报道】一个是“看病贵、上学难”的百姓“小”事,一个是“法治建设”的宏大战略命题,在南京,二者被贯通,被联结。
以下是近日记者在南京市随机采访到的一些镜头。
时间:9月25日。地点:江苏省中医院急诊中心。
南京市民李女士正在就诊:“我上周五在江苏省第二中医院花了160元做了CT检查,需要重新检查吗?”医生看了CT检查单后说:“不需要重复检查。”医生认真测量了血压进行详细询问后,为她开了药。
3个月,为患者挤掉“重复检查”水分逾200万元
李女士避免CT重复检查节省的160元,得益于今年起在南京市区域内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含各相应规模的民营医院)今年1月1日起试行的“医学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新举措。
南京市卫生局有关负责人解释说,南京地区医院医检互认项目包括医学影像检查结果与临床检验结果,共分为四类。对第一类检查项目,只要患者能提供检查部位正确、全面、质量较好的客观检查结果(片子、图像),各医院间应相互认可。对第三类检验项目,在相应疾病周期性变化规律时间范围内一般不再进行重复检查。对第二、四类检查、检验项目,其结果的认可由接诊临床医师确定,如检查、检验结果与临床表现相符合,能满足诊疗需要,则一般不再复查。
据不完全统计,试行医学检查、检验结果互认,仅今年一季度就为患者减少重复检查23580次,节约医疗费用2337007.1元。
时间:9月26日。地点:南京某省级示范幼儿园。
一位送孩子上学的吴先生为记者算了一笔账:他缴了1.8万元赞助费,孩子才上了这所“名园”。分摊到每月的赞助费为600元,加上156元的管理费、保育费、杂费,实际支出为756元。今秋的新标准是每月460元,即使幼儿园按上涨20%的高限收,实际支出也少于原来的费用。
全国率先:终于不要交幼儿园赞助费了
吴先生家享受到的,正是南京市于今年秋季新学期开始率先在全国实行的“政府指导价格,按等级收费”新政策。
南京市教育局财务处处长张明介绍说,投入不足以及收费欠规范是幼儿园普遍面临的问题,许多幼儿园通过收取赞助费以及办兴趣班等方式来增加收入,但收费缺乏统一的政策与依据,还有年年上涨的趋势,引起家长的不满。
根据南京市教育局、物价局、财政局等三部门的通知,从今年秋天起,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按等级收费,各类幼儿园可根据自身办园实际成本情况上下浮动,但上浮幅度最高不得超过20%,并且须报物价主管部门批准。
此外,民办幼儿园的保育教育费标准按照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原则,由幼儿园根据办园成本自行确定,必须报所在地教育、物价和财政部门备案并公示。
以部门规章或政策性规定,将原本“模棱两可”的做法加以规范,使老百姓获得实实在在的利益,是这两大改革新举的共同特征。而它们,都是2006年南京市法治建设“十件实事”的重要内容。
百姓“小”事,写进“法治南京”十件实事
据南京市委政法委依法治理工作处石寿宁处长介绍,2006年,南京市着重围绕解决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集中力量狠抓法治建设十件实事,并将其列入到相关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规范教育收费,缓解上学贵问题”;“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缓解看病贵问题”,这两项民生话题都赫然写进十件实事,分别位列第六和第八。
自1991年南京市委作出决定、市人大作出决议,开展依法治市至今已15年。起初,依法治市的工作思路主要围绕“地方立法、行政执法、公正司法、法律普及、法律监督、法律服务”等法制自身运行的基本环节展开。今年以来,南京市委贯彻省委明确的“社会认可、群众满意”的法治建设价值取向,突出努力抓好法治建设的实事工程,通过法治手段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
记者感言:关注民生,俯下身子,依法依规把百姓的事情做实做好,南京“法治”建设找到了惠泽百姓的着力点和根本点,也必将得到百姓的认可与满意。这样的民本思想。或许能给各级政府正在推进的诸多战略性建设以更多启示。
本报记者 沈峥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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