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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屏镇司法所信息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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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05-13 12:48:55 来源:东屏司法所 |
http://www.yfzs.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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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协调利益,化解矛盾 |
东屏镇司法所信息
协调利益 化解矛盾
徐 贫
5月8日,“五一”长假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东屏镇社会矛盾调处中心正常上班,开门接待群众来访,镇党委委员周明同志也来到中心接待群众(每周周一是镇领导接待日),上午9时,吵吵嚷嚷来了七、八名妇女,她们称是方边集镇上的个体户,有事找政府领导理论,周明同志先请她们坐定,稳定情绪后,询问了有关情况。
经她们叙述:昨天(5月7日)集镇来了一批由一金坛人带领的安徽个体户,5月11日—14日要在方边集镇举办一场商品展销会,他们认为这些商家举办展销会,事先没有广而告之,破坏了集镇市场秩序,损害到他们的利益,如果政府不妥善处理,她们将采取一切可能的行动阻止,接待后,调处中心感到事态比较严重,立即通知镇集镇办陈维国主任,要求他通知县工商局城郊分局及相关部门,在集镇一起商讨处置办法,半个小时后,周明同志和县工商局城郊分局的刘局长来到集镇办,集镇办陈主任汇报了事情的来龙去脉。今年4月初,金坛人梁某给陈主任打电话要求5月初在东屏举办一个商品展销会,具体时间未定,合同未签,过后陈主任也没有当回事,5月5日梁某又与陈主任通话说马上就来,5月7日就带了20几辆载满货物的卡车来到了方边,此举当天下午就引起了当地个体户的骚动,分别找陈主任和当地的工商干事李某吵闹,认为是他们搞的,这严重影响到他们的经营利益,如不给他们满意的说法,很有可能会发生群殴、哄抢、群访等恶性事件。
县工商局城郊分局刘局长分析认为举办商品展销会是可以的,但必须先向工商部门申请登记领证,同时要有组织者(最好是本地人)到当地的公安交通税务申报登记,同意后在指定的场所开展。
周明同志听取大家意见后,代表镇政府表示,第一,东屏镇欢迎外地客商来我镇合法经商。第二,东屏镇是省级卫生示范小城镇,不合适举办大型的露天集市,否则会严重损坏我镇绿化设施,影响镇容镇貌。第三,本地个体户的意见不是全无道理,外地与本地应平等竞争,否则会影响本地个体户的利益,也影响到以后的集镇管理,他提议劝阻外地客商的这次展销会。
随后与会领导分别与外地客商梁某和本地个体代表举行商谈,谈清了政策和各自的利弊关系,劝退了这批外地客商,也教育本地个体要守法经营,成功化解了这起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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