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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当前投资过热看今后投资如何防治
陶增骥2004-7-15
2005-05-26 15:48:22 来源:[财政研究简报/2004(08)]
  由投资过热而引发全面经济过热和通货膨胀在我国屡见不鲜,改革开放以来就有过几次。每次事后调整造成投融资和整个经济的损失浪费相当巨大,对社会民生也引起不少震动。此次由于中央洞烛机先,处置果断,措施有力,不致酿成全面经济过热,而且软着陆会使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然而,代价总还是要付的。
  对投资过热防重于治
  历史和现实情况不能不使我们思考一个问题:今后的投资过热还会不会发生?应该如何加以防治?如果不能防患于未然,过若干年再来一次,那么,对于保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协调地发展,势将构成严重的威胁。我们的对策应当是防重于治,着重“防火”而不能止限于事后“救火”,重贻前人所谓“曲灾徙薪无恩泽,焦头烂额为上客”之讥。
  讲防治,首先要探讨投资过热的深层次原因。当然,所谓过热,不仅是总量问题,还有投资结构问题——两者是密切联系在一起的。
  投资过热的深层次原因
  我们认为,投资过热有两个主要原因:一是市场的自发行为,一是地方政府的特殊作用。在市场经济下,每个微观主体都受市场法则的支配,越是经济繁荣,越是会千方百计增加生产,扩大投资,而当出现危机的征兆时,每个微观主体既不可能察觉,也不可能主动“止步”,任其发展,必然会导致经济过热乃至出现危机。这是市场经济国家都会出现的问题,所以有政府宏观调控的必要。第二个原因是可以说是我国所特有的,就是各级地方政府除管理本地区一般公共事务而外,还负责地区的经济工作,并以此为重点。这样做的好处是能加速各地区经济发展,增加财政税收收入,扩大民众就业。问题是地方政府不同于微观经济主体,其行为不受市场法则的支配,在经济建设中往往遇事一哄而起,各地互相攀比,容易搞低水平重复建设。而为了维护本地区利益,又往往利用行政手段对外地区产品进行封锁,从而不利于国内统一市场的建设与发展。同时,由于受本身地位的局限,地方政府不可能通观全局,正确把握宏观形势,特别是当地区经济利益与全社会宏观利益发生矛盾时,难以做到自觉服从大局。历次经济调整中,当中央强调宏观调控时,地方都认为形势大好,无法理解,不易与中央保持一致,甚至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使国家统一政策难以及时落实到位。有些地方领导人还大搞所谓“政绩工程”、“形象工程”,以博取官位的升迁。对这种现象,人们讥之为“诸侯经济”。而当市场自发行为和这种地方政府行为结合在一起时,就会出现与宏观经济和国家整体利益相背离的严重后果,此次常州“铁本事件”就是明显的例证。这是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所没有也不可能有的,可以说是过去计划经济体制下“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遗留。对此,有的同志主张效法西方,让地方政府只管理公共事务,不介入经济工作,后者纯由私人去运作。但以我国地域之广、人口之多、经济发展之不平衡,加上市场经济体制和国有经济改革尚未完全到位,民营经济力量还很有限,至少在现阶段不依靠各级地方政府发展经济是不现实的。事实上,我国经济发展到今天,其中也有各级地方政府的贡献,不可一概抹煞。现在的问题是如何正确发挥地方的积极作用而限制其消极的一面。特别是对固定资产投资,由于它存在的某些特点,更必须如此。
  固定资产投资的基本特点要求
  加强宏观决策和宏观调控的作用
  固定资产投资有两个最基本的特点:一是在投资过程中会产生巨大的需求,较大工程的需求历时很长,动以年计,在此期间不能取得任何回报,因而必须考虑社会资源的承受能力尤其是持续的承受能力。另一个基本特点是投资的结果会对未来社会生产什么、怎样生产、在什么地方和以什么样的规模进行生产等等,发生决定性作用,尤其对生态、环境等影响巨大而久远。前者是投资总量问题,后者是投资结构问题亦即质的问题。两者都关乎全社会宏观大计,必须由国家制定宏观决策(指适度的投资率与明确的产业政策)并加强宏观调控,不能政出多门,各行其是。而在符合宏观决策的大范围内,具体资源配置则应由各微观主体根据市场规律自行运作。我们认为这样做,符合党的十三大规定的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涵,即在社会主义国家宏观调控下,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
  重视消费为最终需求的作用,统筹协调投资
  与消费的关系,使投资率保持适度
  适度的投资率和与之相应的消费率是促使投资、生产和人民生活三者保持良性互动、实现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重要杠杆。多年来在实际工作中存在着一种对投资的偏好,认为只有扩大投资,才能发展生产、繁荣经济、增强国力,甚至“政绩”、“形象”等等,无一不有赖于投资。另一方面却有意无意地忽略了消费在再生产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投资率除在“六五”时期为32.5%相对稍低外,其余时期多居高不下,其中到达40%以上的有“八五”时期的40.3%,2002年的42%,2003年的历史最高点44.6%。改革开放前,仅“大跃进”的1959年为42.8%,其他年份尚未见有到达40%的。“一五”时期为我国社会主义工业化奠定了初步基础,但其投资率尚不足25%。可以想见近年投资率之高。
  投资率过高,消费率必然偏低。改革开放以来,从“八五”时期开始,我国消费率降至60%以下,为58.4%,“九五”为59.4%,2002年降至58%,2003年又进一步下降至55.4%。高投资与低消费并存,不仅偏离了以人为本,违反社会主义生产是为了提高人民生活这一根本目的。而且忽视了消费作为最终需求对生产所起的巨大的反作用,发展下去,会使投资与整个经济都不可能得到健康地、顺利地发展。再生产原理告诉我们,生产决定消费,消费反过来又决定生产。没有生产就没有消费,反过来,没有消费也就没有生产。投资与消费两者虽然都能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增长,但只有消费才是最终需求。正常的情况应当是:投资扩大生产,生产满足消费,消费反过来又促进生产和投资的发展。三者实现良性循环,经济才能健康发展。投资虽能扩大眼前的需求,但其日后所增加的产能将更大地增加供给,如果没有相应增长的消费这一最终需求为其支撑,那么,新增加的产品将难以销售出去,势必形成企业开工不足,生产过剩,从而导致经济危机。因此,必须从根本上改变理念,消除残存的高投资偏好,逐步调整投资与消费的关系,使投资率趋于适度。考查近年消费率持续降低最主要的原因是由于,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其增速与城市居民收入增速的差距扩大。其次是城市下岗和失业工人增多。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由于城市医疗、养老、住房、教育费用等改革尚不到位,社会保障体系尚不配套,以致人们不得不有相当储蓄以备缓急之需,而农民包括进城打工的农民工连这些还谈不上。这种无力消费或不敢消费的现象,正是目前厂家和商家大感头痛的所谓市场饱和、生意难做和我国已从短缺经济走向生产相对过剩、供给偏多等论调形成的一个重要原因。试想,如果城乡人民收入有较大幅度提高,消费率上升几个百分点,必将使消费市场出现繁荣,给企业带来商机,进而推动投资与生产、消费乃至整个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步入良性循环的局面,就像八十年初期农村实行土地承包责任制、农民收入大幅提高,促成社会经济快速发展那样。这也正是中央提出科学发展观和把“三农”问题视为工作中重中之重的一个重要原因。当然,投资率绝非低了就好,而必须高低适度。每年或每五年应根据全社会实际情况制定一个适度的投资率和相应的消费率作为指导目标,使各方面工作可以大体看齐,宏观调控有所遵循,以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如何判断投资是否过热?怎样才算适度?不能仅凭历史数据的比较,关键要看资源的承受能力。社会资源主要是用于三个方面,即生产、消费(包括个人消费和集体消费)和投资。投资除少部分用于扩大生产的新增流动资金外,主要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社会现有资源除满足消费和扩大生产的流动资金外,其多余部分才能用于固定资产投资。如果社会现有资源能够承担得了现有投资的需求(当然还要瞻前顾后作动态平衡),那投资就不能算热,也就是适度;相反,如果投资增长速度超过了资源承受能力,那就是热了,像今年发生的煤电油运和重要原材料供求形势全面紧张,就充分证明投资过热,已经到了非进行宏观调控不可的关节点。
  制定明确的产业政策,以为投资方向的指导,
  由银行通过信贷、利率杠杆促其实现
  有了适度的投资率,还必须有配套的产业政策,规定各个行业在各个地区,那些应当鼓励其发展,那些需要限制,那些应当停止建设,并由各商业银行通过信贷和利率杠杆促其实现。银行是受中央垂直领导,这样就可以有效地防止地方和市场自发力量各种防害宏观经济大局行为的发生,有利于调整投资结构,遏阻大量的低水平重复建设,促进产业结构的升级换代,提高投资的整体效益,也能大大减少银行的不良贷款。同时,通过调整投资结构,还可间接地调整投资总量,如当前压缩钢铁、水泥、电解铝等投资,实际上也是压缩投资量。而从根本上讲,则可以预防投资周期性地过热,做到投资、经济、社会的长治久安。在此大环境下,市场仍然正常运作,地方积极作用还可以正常发挥。现在由于缺乏这种产业政策作为投资方向的指导,银行信贷、利率等杠杆的积极作用也无从发挥,等到问题成堆,影响大局,再临时制定政策,有压有保,甚至采取行政措施彻底清理在建项目,成批地停建缓建,使很多形成的投资归于无用,而银行的大量贷款也收不回来。事前预防与事后治理,孰得孰失,可以不辨自明。
  有人可能质疑这种做法,似乎不完全符合市场游戏规则。其实当代不存在绝对自由的市场经济。上述做法的实质在于使宏观调控经常化,防重于治,尽可能消灭问题于无形,符合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在国家宏观调控下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的要求,而且在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如日本、韩国等已有先例。尤其是我国目前在国家与市场微观主体之间即宏观调控主体与受控对象之间横梗着地方政府一级,不是典型的市场经济环境。如前所说,地方往往会与市场微观主体和银行联合一气,做出侵害国家利益的行为,如“铁本”事件,它绝非个别现象,这个问题不解决,市场经济的作用就不可能正常发挥。我们的办法是要使国家、银行、企业三位一体,排除地方的干扰,同时尽可能发挥其积极作用,保证投资和整个经济平稳、协调、尽快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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