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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政府投资项目必须向社会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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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日报报道】 (记者 毛庆 通讯员 先行)22日,《南京市人民政府2005年廉政工作意见》出台,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监督提出具体意见。
《意见》指出,今年我市将出台《南京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南京市招投标行政监督管理办法》、《南京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决策、公示、管理进行明确规定,要求政府投资包括全额和补助投入的项目都向社会公示,部分基础性、公益性项目将作公示试点;运用现代科技手段跟踪监督政府投资项目,尤其是交通、城建等重点项目的实施;严肃查处失职渎职、滥用权力和违法违纪等造成政府投资重大损失及腐败问题等。 |
| 首页 >> 信息动态 | 2009年5月22日 星期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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