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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政府建设投资代建制从源头堵住腐败 | ||
| 政府公务人员不再“直接接触”基建投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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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冉多文)为加强对政府基建的监管,从城市建设投资源头上防治腐败,山东省青岛市建立政府基建项目代建制,杜绝超标财政预算和拖欠工
程款,预防公务人员经济犯罪的发生,取得成效,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 青岛市建立的政府城市建设投资代建制是健全政府基建监管制度、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完善政府建设投资项目决策、实行政府投资项目公示制度和公开招投标制度的一种形式。他们将过去政府建设投资由自己建设变为公开招标选择承建单位,按照市场化运作,彻底改变政府建设投资主体是项目建设主体的传统模式,实现政府建设投资的建管分离。政府部门定好所建项目,由社会公开招标选择的代建单位进行承建。如果最终项目超出财政预算,超出部分由代建单位负责。如建设项目达到建设要求并节约资金,则从节约部分拿出约定比例奖励代建单位,其余上缴国家财政。 从去年起,青岛市对新开工的12个大的基本建设项目实行了代建制,这些项目总投资10.2亿元,包括道路整治、传染病院建设、党校教学楼建设和公共安全指挥系统建设等项目。从预算执行情况看,工程进度均达到代建合同的要求,代建项目的工程投资控制在合同确定的项目预算总额之内。今年初完成的该市环境排污改造项目,投资1900万元,通过验收,代建单位竣工财务决算1689万元,比项目预算节约211万元。按照合同约定,政府以30%的比例给予代建单位节支额奖励,结余资金上缴国家财政。 青岛市通过实行政府城市建设投资代建制,既避免政府公务人员不懂规划和建筑业情况出现决策失误,浪费资金,又推进了政府公务人员反腐倡廉体制和机制的创新。实行一年来,青岛市政府城市建设投资一切按市场经济运作,政府公务人员不与基建投资“直接接触”,基建投资落实到位,监管有力,未发生一起基建拖欠工程款、超标财政预算事件和公务人员经济犯罪案件,成为政府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好举措。 |
| 首页 >> 信息动态 | 2009年5月22日 星期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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