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伊春市在“三农”中,注重强化农业法制建设,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创造优良的法治环境,并取得可喜的成效。
这个市在创造优良的农业发展环境工作中,一是认真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政策。认真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法》,坚持“大稳定”的原则,严格控制“小调整”范围,坚决杜绝“两田制”现象,土地延包工作进展顺利,土地承包证书到户率100%。并积极开展了《农村土地承包法》执法检查工作,共检查了13个乡镇,17个村,走访农户557户,召开村民座谈会14次。同时,按照依法、自愿、在偿的原则,完成土地流转4万亩。二是认真落实减轻农民负担政策。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县(市、区)农民人均收入和农民负担两项指标考核的通知》,把农民人均收入和农民负担进行了量化分解,以百分制的形式对各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进行考核,充分调动了各地、各部门抓减负工作的积极性。市物价局对所有涉农收费执收部门进行了严格认真的核准,重点确定了8个部门46项与农民生活、生产密切相关的收费项目并进行公示。铁力市制作了涉农收费公示表,免费发放到各乡镇、村屯和农民家中,深受广大农民的拥护。同时,积极开展农民负担执法检查工作,清退违规资金2.5万元 。三是加大扶贫开发工作力度,巩固扶贫开发成果。积极协调市直50个部门定点帮扶50个贫困村,深入贫困村和帮扶单位,加强扶贫开发工作指导、督促、检查和落实等工作。在此基础上,加大对上争取力度,共争取到省实施重点推进贫困村三个,完成了伊春市省级贫困村扶贫项目可研报告编制及上报工作,争取到位省财政扶贫资金269万元。四是加大农业行政执法力度。坚持严格依法办事,规范执法行为,主动接受监督。加大了《行政许可法》的学习、宣传、培训和执行的力度。依照法律法规开展了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查处禁渔期违法案件20起,没收网具20件。检查农资经营单位112户,查获未经审定种子1000公斤,农药1500瓶,取缔无照经营单位两个。检查农机维修厂点59个,农机销售网点80个,查获假劣农机8台,农机配件585件,有效地整顿了农资市场和农机市场秩序,保护了农民利益。五是认真做好农村稳定工作。认真落实全省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解决土地纠纷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责成一名副主任带队深入基层检查指导土地承包纠纷工作,变上访为下访,耐心细致地解答基层干部群众提出的问题,有效地化解了矛盾,保持了农村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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