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江苏省委出台了《法治江苏建设纲要》,在“健全监督体制,强化监督实效”部分,明确要求“加强和改进党风廉政建设”,为纪委推进《纲要》顺利实施明确了工作职责,指明了工作方向。
一、及时传达学习《纲要》精神
《纲要》出台后,县纪委迅速召开常委会进行传达学习,并就如何在全县纪检监察组织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中开展学习以及如何强化全县党风廉政建设,推进《纲要》顺利实施进行了深入研究。在8月10日委局机关干部学习会上,县纪委组织全委干部通篇学习《纲要》原文后,明确要求,委局机关全体干部要深入学习《纲要》,掌握其精神实质;要结合各自工作就如何贯彻实施《纲要》进行深入研究。8月20日,在召开的全县纪检监察组织负责干部会议上,县纪委传达学习了《纲要》精神,要求各纪检监察组织会后立即传达至每一位纪检监察干部,在全县纪检监察组织中掀起学习和贯彻《纲要》精神的热潮,并全面履行纪检监察职能,顺利推进《纲要》实施。
二、深刻领会推动法治建设的重要意义。
加强法治地方建设,是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创新,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和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对全县实现“两个率先”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法治建设是一个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各级各部门强化领导、各司其职、齐抓共管、互相促进、共同完成。纪委加强和改进党风廉政建设是法治建设的必然需求。推进法治建设,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为监督对象,坚决查处各种违纪违法案件,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坚持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相结合,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注重思想道德教育,加强廉政法制建设,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为法治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三、加强和改进党风廉政建设,加快法治建设进程
当前,溧水经济和社会发展正处在一个非常关键的时期,实现“法治建设”的奋斗目标,纪委将坚决贯彻《纲要》精神,着重抓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是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是全体党员共同意志的体现,只有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切实遵守,才能保证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开展。我们将继续从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提高党的凝聚力、战斗力的高度,把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作为一项基本任务和重要职责,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为准绳,运用多种形式,加强党章和两个《条例》等党内法规的学习教育工作,继续深入开展“增强纪律观念,自觉接受监督”的主题教育,做到把党章和两个《条例》的学习教育与领导干部的理论学习结合起来,与正反典型教育结合起来,与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结合起来,教育党员干部增强纪律观念,自觉以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约束自己,同时认真检查和处理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行为,切实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严肃性。
二是认真监督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是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的重要环节,我们将认真检查,严肃执纪执法,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在重点抓好中央宏观调控政策落实的同时,继续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以领导机关和县管领导干部为重点,着重查办建设工程、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领域案件;以维护群众利益为重点,坚决查处以权谋私、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失职渎职、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作风粗暴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继续围绕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深化八个方面专项治理工作,严肃查处征用农村土地中侵害农民利益、城镇拆迁中侵害居民利益、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以及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等问题,强化宁杭二期、宁太高速征地补偿监督,继续做好治理教育乱收费、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减轻农民负担等工作。加大行业行风建设力度,建立长效管理制度,从源头上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继续深化政务公开制度,提高县、镇机关部门政务公开水平,规范村务公开,促进组务公开。深入贯彻《行政许可法》,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加强廉政监察、效能监察和执法监察,进一步发挥行政监察工作在建设服务型政府中的作用。对不听招呼、阳奉阴违、顶风违纪的,坚决查处,用严格的纪律确保中央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
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纪委是党委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助手。县纪委将在县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履行职能,积极主动地协助县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协调各方形成反腐倡廉的整体合力,共同解决党风廉政建设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依据南京市委《关于建立健全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的意见》,结合我县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全县落实防治腐败体系的具体实施意见。同时,重点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严禁领导干部收受礼金和有价证券,制止用公款购买商业保险和拖欠公款行为,坚决纠正用公款大吃大喝和高消费娱乐歪风;抓好重点工程“双合同”的落实,推行县纪委常委检查重点工程制度;抓好领导干部职务消费货币化改革,全面完成乡镇公务用车改革,稳妥推进公务接待改革试点,在有条件的地方和部门试行廉政保证金制度;抓好理想信念、优良传统作风和两个《条例》教育,加大党风廉政宣传工作力度,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原则,发现干部有问题早打招呼,对腐败分子,坚决依纪依法查处,决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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