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期(总第54期)
2010年9月28日
区人大常委会多措并举提高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执法检查效果
一是精心制订方案。成立由常委会领导、部分组成人员、工作机构负责人以及相关工委委员参加的执法检查组,并结合实际制定了详细的检查工作方案,围绕《条例》宣传、贯彻落实的基本情况、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情况、优待奖励与社会保障落实情况、《条例》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建议进行检查和调研,努力夯实执法检查工作基础。
二是认真组织法制学习。通过发放《条例》单行本等辅导资料,邀请市计生委有关负责同志举办专题法制讲座等形式,加深执法检查组成员对《条例》内容和贯彻实施情况的了解和把握,为检查工作取得实效提供必要的知识保障。
三是深入开展工作调研。执法检查组深入相关部门和街道进行工作调研,通过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实地查看、走访群众、发放问卷、检查台帐等多种形式,细致调查了解全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情况,并形成调查报告在《雨花内参》上刊发,为常委会的下一步审议和相关部门进一步改进工作提供参考。
四是创新执法检查方法。执法检查初步方案确定后,执法检查组及时与区计生部门、相关街道、社区等进行沟通交流,并在全面掌握法律在贯彻实施中的工作亮点、难点和热点的基础上,及时调整相关安排,并认真组织执法检查组全体人员赴街道和社区,实地开展执法检查,切实提高执法检查工作的针对性。
五是认真撰写执法检查报告。召开检查组全体成员会议,研究起草执法检查报告,实事求是地对区政府贯彻落实《条例》情况进行分析梳理,既肯定成绩,又指出问题,提出建议,并向常委会报告,经常委会审议,形成审议意见交区政府进行办理。(区人大办)
我区多措并举全面贯彻全国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
一是明确工作要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推进《纲要》的全面落实。下一步将把依法行政工作纳入目标考核与绩效考核,作为硬任务、硬指标。
二是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坚持把行政决策纳入法制化轨道。继续坚持报告制度,各街道、各部门每半年报告一次依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和下一步工作重点、难点。
三是切实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和备案工作。严格按照“两个控制”(主体和数量)的精神,做好规范性文件的事前把关和同步审核、事后报备工作,确保“三率”(报备率、及时率和规范率)达到100%。
四是规范文明执法。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创新行政执法模式,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新进执法人员未经培训一律不得上岗。
五是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充分利用和解、调解等方式来处理行政纠纷,妥善处理信访问题,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区法制办)
雨花新村全力打造四型司法所构建和谐社会
一是打造服务型司法所。根据创建省级优秀所的要求,坚持以服务群众为着力点,司法所工作人员上班时间统一穿工作服,挂胸牌,遇到来访人员一律起身接待,笑脸相迎,让来访人员怒气而来,满意而归。
二是打造学习型司法所。司法所坚持每周例会制度,除布置有关工作外,还学习上级部门有关会议精神,同时按时参加区部门和街道组织的学习培训,并以市司法局组织的知识竞赛为契机,加强对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的学习。
三是打造法治型司法所。以创建法治创建先进街道为契机,司法所运用法治手段开展大调解、社区矫正、法制宣传、法律援助等工作,依法促进和保障民生问题,切实提高法治街道创建水平和群众的知晓率、满意度。
四是打造高效型司法所。以创建省级优秀所为目标,坚持工作不拖拉的原则,建立健全各项职能工作制度,司法所人员每周制订工作计划,对未完成的工作,对标找差,及时整改,进一步提升司法所人员工作的自觉性,从而达到领导和群众满意司法所的标准。
(雨花新村依法治街办)
梅山街道强化举措大力创建“民主法治社区”
一是统一思想。对创建“民主法治社区”工作进行全方位动员部署,提高认识,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
二是对标找差。开展民主法治社区创建“回头看”活动,对照考评标准,查漏补缺,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强化巩固已获得的“民主法治社区”称号。
三是规范管理。由街道依法治街办负责,对辖区社区逐一进行指导检查,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张贴公示、个别帮助指导等形式,进一步落实“四民主”制度,力争使全街道七个社区市级“民主法治社区”全覆盖。 (梅山街道依法治街办)
板桥街道“六化”推进社区矫正管理创新
一是资料登记规范化。司法所严格按照规定,办理入矫手续,建立矫正对象一人一份档案,并将入矫对象的详细信息录入社区矫正电子平台,形成书面、电子的两套文档,确保了矫正对象信息登记的准确无误。
二是矫正学习专题化。积极对矫正对象分类别地开展专题学习,同时采用“集中和个别”相结合的学习方式强化学习效果。
三是思想汇报制度化。针对不同类别的矫正对象,严格按照分级管理要求进行,对于普管对象,每月底到司法所报到和上交思想汇报;对于严管对象,开通手机定位,随时监控其行踪动态。
四是公益劳动特色化。按照“符合公共利益、便于监督管理、矫正对象力所能及”的原则,以“集中为主,分散为辅”有计划、有目的的组织矫正对象公益劳动。
五是帮困解难经常化。通过每月上门走访,了解矫正对象的实际生活,在法律和政策允许范围内,通过整合社会资源帮助解决心理、就业等方面的实际困难。
六是考核奖惩公开化。严格按照《江苏省社区矫正对象考核奖惩办法》有关规定,对矫正对象实施定期考核,坚持考核标准统一,考核内容公开,矫正对象可以随时查阅自己的考核登记情况,充分调动了矫正对象改造的自觉性和积极性。(板桥街道依法治街办)
编:端木宁南 校:张 晔 审:龙锦林
送: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法治创建各专门工作组,开发区、板桥新城、各街道 (共印80份)
联系电话:52883178 投稿邮箱:yhyfzq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