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8月8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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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律师积极参与“大接访”活动
http://www.yfzs.gov.cn/ 2008-08-06 16:41:03
    为进一步贯彻6月28日全国召开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服务区委书记及区级领导“大接访”工作,我市各区(县)司法局紧紧结合职能,迅速组建起由司法局局长亲自挂帅,律师为主力,公证员和其他法律服务人员参加的“大接访”法律服务团,及时为区(县)委书记及区级领导的“大接访”工作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保障,既为维护各区县的社会和谐稳定,也为确保奥运会顺利召开和改革开放30周年纪念活动成功举办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责任意识。各区县司法局都能把积极配合区县领导做好“大接访”工作作为2008年司法行政的重要工作来抓,相继成立了由局长担任组长、其他部门负责人和专职法律服务人员参加的法律服务领导小组。法律服务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座谈会,一是不断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决按照“亲民大接访、依法大调解、惠民大行动、社会大和谐”的原则,将“大接访”的过程作为学习、宣传法律的普法过程,作为为老百姓排忧解难的过程,以“大接访”和大调解促进社会大和谐;二是就接待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不断提高律师参与“大接访”工作质量,同时,加强值班管理力度,保证信息畅通,严格责任追究制,切实做好组织保障、经费保障和机制保障等。

    二、细化人员结构,保证服务质量。针对群众的上访问题主要集中在房屋拆迁、劳动保障和执法公正等几个主要方面,我市多家区县司法局,如鼓楼区司法局、玄武区司法局、秦淮区司法局、下关区司法局、江宁区司法局等专门抽调在以上领域有专门研究,在南京地区有较大知名度,并且大局意识强、责任心强的律师充实到法律服务团队来,细化设立了民商事法律问题服务组、刑事法律问题服务组、行政法律问题服务组等多项专门问题服务组,定向为“大接访”工作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并制定了详细的律师参加区领导“大接访”安排表,确保每个工作日区领导均有律师跟班,现场解答群众法律咨询,向来访群众宣讲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引导群众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强化服务宗旨,完善工作机制。为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工作有效促进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积极作用,各司法行政部门都能充分宣传此次“大接访”活动的重要意义,要求各参加人员坚决克服松懈情绪,增强紧迫感和危机感,认真掌握工作的主动权,打好维稳工作硬仗。为保障“大接访”工作的有效运作,各司法行政部门也进一步完善了各项工作机制:一是完善接访咨询机制。参与接访的律师根据法律服务团的整体安排,做好值班工作,如实填写《律师接待来访情况登记表》,定期就接待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不断提高律师参与“大接访”工作质量;二是完善联动调处机制。律师在“大接访”活动中,对群众反映的由一般纠纷引起的信访,能当场解答的现场依法解答并做好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现场不能化解的,做好安抚工作,并及时引导到法律服务团。由服务团根据纠纷性质,综合运用大调解、法律援助、公证等职能,进行处置或分流,充分发挥联动优势,确保每个信访问题都能得到妥善处置。三是完善社情传达机制。接访律师积极发挥与群众直接接触,了解社情民意的优势,遇到集体上访、集体投诉、有可能发生矛盾纠纷激化的案件苗头,或有越级上访倾向的,要讲政治、顾大局,主动做好当事人的安抚工作,同时,及时向区司法局汇报。对涉及有关部门或单位的管理上有薄弱环节的,经法律服务团研究后,及时提出法律建议,帮助有关部门完善制度,促进政府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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