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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市公安局对全局青年民警进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集中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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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5-15 16:06:45 来源:市公安局 |
http://www.yfzs.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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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央政法委办公室《关于对青年政法干警进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集中培训的通知》以及省委政法委、省公安厅的转发通知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南京市局党委研究决定,在全局范围内对2000年以来参加公安工作的所有40岁以下在编民警进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集中培训,做到人人参训、一个不漏。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此次集中培训工作在市局党委统一领导下,由市长助理、市局党委书记、局长孙文德总负责,市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谢根明具体负责,市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组织、协调、检查、指导、督促等工作。
二是确保培训质量。各单位结合实际,选择好培训教员,设计好培训形式,切实做到了“人员、时间、内容、效果”四落实,确保了培训质量。整个培训工作按照“条块结合、集中培训、严格考核”原则,培训结束时进行了书面考试。4月29日下午,市局机关业务处室青年民警在市公安学校进行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集中考试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三是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各培训班针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的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等五个方面内容,采用专题讲座、案例分析、视频教学等方式,组织青年民警集中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查找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相符的执法行为,自觉纠正重法律效果轻社会效果、重实体轻程序、重处理轻说理等做法,使近年来走上公安工作岗位的青年民警牢牢掌握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科学内涵和本质要求,真正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坚定拥护者、实践者和宣传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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